下面引用由yincantcook在 2007/01/24 03:53pm 发表的内容: 忙里偷闲,这次讲讲引用证据的责任问题,又是张谨同学的话 ---------------------------------- 其次,当事实的真相现在一时还无法揭露时,我们就来看看辩手是否履行了举证时不做伪证的责任,这也正是我们最初遭 ...
阁下忙里偷闲,偶尔清闲的时候还不忘把本人的话拿出来给批驳一番,这种对辩论的敬业,看来着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不过,从医学的角度,我还是建议阁下以后再有忙里偷闲的机会,还是运动运动对身体更好,至少也应该让脑子放松一下。
不过,既然阁下这么抬爱本人,难得有空就来探讨,我就算忙里偷不着闲,也得陪阁下聊两句,否则显得我似乎也太不识抬举了。 这个话题在这个版面,已经讨论了好几个帖子了,我们来看看阁下的问题究竟是什么。我们最初关于成本4.5元是不是吹产生了纠纷。那么阁下的问题不外乎有二:一是澳大私自编造数据,根本没有来源;二是澳大数据的来源极不可靠,极不负责。 首先,澳大的数据有没有来源呢?是不是自己编造的呢?显然不是。关于这一点,在前面诸多回帖中我已经给了一个自以为清楚的解释。我想,阁下完全可以去查证,我也给阁下留了查证的联系方式。如果阁下不愿意去查证,只愿意一味地怀疑,那么我不得不向各位过路人坦白,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不过,我也要善意地提醒阁下,如果用两分钟打个电话查实一下您都不愿意,只愿意自己憋在那里怀疑,这样的工作方法可是效率不高的,恐怕您以后再忙起来就没有偷闲的机会了。 其次,既然澳大的数据是有来源的,那么这个数据是不是真实的?也就是澳大是不是被忽悠了?这个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那么,我想,这时的举证责任就已经不在澳大身上了,而在于控方了。打个比方,如果警方怀疑我是犯罪嫌疑人,问我周三晚上7点到9点在哪里。我说我在实验室,并且找出我的老师作证。那,如果警方怀疑我老师在胡说,这就得有警方来证明了。警方不能要求我来证明我老师没在胡说。同样,我说了澳大的数据是怎么来的,阁下认为澳大是被骗了,那么就应该有阁下来告诉大家为什么澳大是被骗了,而不应该让我们自己在证明我们没被骗。 退一步说,我们其实也从几个方面侧面证明了,澳大的数据并不是被忽悠的。其它的就不用说了,我们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商场为了给客户送货上门,商场租货车和雇司机的钱是不是商场的成本?如果是。那么同理,银行为了给自己的客户提供方便,让他们能在更便捷的地方、在其它银行的提款机上也能享受服务,为此银行支付给其它银行的钱,是不是银行的成本呢?如果也是,那我想我就不用再多说了。阁下可以问问汇丰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问问他们,如果你拿着他们的银行卡在其它银行使用,他们要给其它银行支付多少钱。如果阁下得到了明显低于4.5元的数据,那也烦请阁下告诉我们,您是问的什么机构的什么人,别人如何查实。如果阁下问完的结果跟我们相差不多,那我也烦请阁下不要再纠缠这样一个无聊的话题了,您忙,我们也忙。不要浪费您忙里偷出的这点儿闲了。 另外,就这几个帖提到的几个话题,我也一并说两句。
首先,有人谴责我在这里运用辩论技巧。我想,这是对我真诚态度的质疑,也是对我辩论水平的挑衅。如果我在一个连胜负荣誉都没有的论坛里还用辩论技巧和大家争个你死我活,我实在也太没风度了。如果我的辩论技巧也就像我在这里发表的几片帖子那样的水平,那我似乎辩论水平也太低了一点儿。 其次,关于证据引用问题。这确实是辩论方面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对于举证应该给予辩手相对宽松的要求。司法机关的举证和辩论赛的举证有着天壤之别: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拿工资就是为了查实举证,而辩手除了辩论外更多的精力是专业学习;司法机关拥有特殊的权利,例如搜查、审问等等,对于做伪证者予以处罚,而辩手啥权力都没有;司法机关如果求证出错,会毁了一个人的前途甚至生命,又让真正的罪犯还在贻害他人,而辩手如果出错,后果远没有那么严重。 所以,我们对于辩手的举证责任,应该更多的要求态度,而不是更多地为难辩手。只要辩手没有投机取巧的心理,只要辩手认真地去准备,我们不应该去像质问一个司法人员那样去刁难辩手。而且,事实上,有些数据对于辩手而言恐怕永远也得不到真正真实的数据,例如06年香港赛中关于迪士尼的辩题,我想双方对于迪士尼运营状况的数据都是指间接得来的,就算咨询迪士尼工作人员或者找迪士尼官方网站,也有遇到虚假或片面的情况,但是我想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像司法人员那样直接有权去迪士尼的财务部门查帐。如果我们因此,就认为任何一方的数据都不可靠,那这样的辩题也就没法辩了。 事实上,辩论历来对辩手有着宽松,所以名人名言、历史事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辩场上的证据。相比之下,名人名言似乎不能成为法庭证据。所以,间接证据向来可以作为辩论场上合理有效的证据之一。否则,作为主张观点的正方,将很难赢得比赛。而且,作为非专业的人也很难打专业的辩题。 所以,回到这个题目上来。如果想找一个绝对真实的直接证据,我们不把中国银联包括的几大银行的财务帐本拿来,是不可能得到的。如果我们参照专家的阐述,我想阁下有阁下的算法,澳门金管局和中银澳门分行也有他们的算法,当然还有与上述两者都不一样的算法。就算阁下的算法很专业,那也充其量只是多种专家意见中的一种,您怀疑我们的数据,我们也有同样的理由怀疑您的算法。当然,也正如我没能证明您的算法是错误的一样,您也没能证明我们的算法是错误的,您仅仅表示了怀疑,并给出了您的一个模糊算法而已。 最后,我想说明,07年也到了。陈年往事我们是不是也该搁一搁了呢?澳大该展示的逻辑都展示了,该表明的态度也表明了,这个话题如果没啥新鲜东西,就没有再讨论的必要了吧。就算到法院打官司,也是两审终审制,这个话题我们都已经换了几个帖子让大家审了好几遍了,版主表达了看法,站长也表达了看法,还有其他部分管理人员也说了话,我想也该停止了吧。新年还有新的比赛要打,还有新的事情要做。毕竟,版面是个讨论的地方。您该说的观点也都说清楚了,我该说的观点也基本说清楚了;想支持您的人早已经表达了支持,想支持我的人也已经表了态;谴责您的人已经说了话,谴责我的人也已经发了言;其他相关的观点和意见也都表述了不少了。如果阁下没有什么新的证据、新的观点,我看也就不要再继续了吧,我想您该不会还指望要民事索赔指望我们赔您多少金牙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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