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前年的事情,而且以前根本都没有看懂过那大篇文章在讲什么;所以又花了点时间重新看。 有A就有B,有B未必有A,是为A是B的充分条件 有B就有A,有A未必有B,是为A是B的必要条件 有A就有B,有B就有A,是为A是B的充要条件 我举个例子好了:有个着火的烟头加上旁边的油筒结果就烧掉了一条街。 因为旁边有油筒所以火才会烧那么大;可是火烧那么大不见得是一得要有油筒(就算没有油筒或者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所以:油筒是产生的大火的充分条件 着火的原因是在于有个烟头,但是有烟头不见得会着大火,因为旁边有个油筒才是让火烧起来的原因。如果没有烟头,单纯有油筒就绝对不会着火。所以:烟头是必要条件 其实想要厘清: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一些也不复杂,只需要懂:一因一果,多因一果,一因多果,但是,一因一果的逻辑关系其实是很难碰到的,大部份属于后两种情况。 至于生活中的逻辑,其实很多情况我们是省略掉中断的推衍:依靠经验法则代替。 就好像:父亲打小孩子,小孩子肯定有错。 展开来就是:小孩子是父母的宝贝,疼都来不及怎么还会打呢?因为小孩子犯错了,父母实在对他没有办法了所以才会打他嘛。 所以这个逻辑是前提错误:因为不见得所有父母都会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例如有些父母天生有虐待狂动不动就打小孩子出气,还有纵然父母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也有喝醉了酒的时候,二话不说抽你一顿。不过也有小孩子是真的太坏了,结果父母气得要死抽你一顿当然也是正常的。(千奇百怪的原因多了) 通常逻辑能用到的就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分举证律。我水平有限暂时停留在浅层思考上。 话说回来,真正开始学辩论应该也是去年8月的事情;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才真正有学到东西;但其实我的功力和思维能力还是很糟糕,学辩论真的想要学到小成应该还有七八年时间吧(可是辩论能让你成长的空间是无止尽的)长路漫漫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