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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ow

求助:安全管理以人性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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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14: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看起来,老马的教练水平也很高

你说的这些情况,永远都是困扰一支队伍的问题,但是不解决,这支队伍就不可能真正成熟起来。
先自我讨论,再大师出马。
发表于 2010-6-18 14: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zhenglong4524


    很好,看来大家的想法基本差不多~~交流的很愉快~~
发表于 2010-6-18 14: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dx051xb


    胡萝卜够多了,棒子在哪里呢^_^
发表于 2010-6-18 14: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棒子在教练手里,必须的~
发表于 2010-6-18 15: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Z又不见了~~最近的贴子老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02: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很好!虽然是在网上求助,但我不怕对方看到。嘿嘿,对方辩友还是不知道我们怎么立论的。不好意思,兄弟们的论述面还是有些狭窄。
发表于 2010-6-19 15: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crow

那你说说看,你理想中的论述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发表于 2010-6-21 1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既然是安全管理,当然从目的上来讲是为人服务的。目的决定手段,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当然是要以人性化为主。
其次,制度化也要以人性化为前提。没有人性的制度,违背人性的制度,还能起到维护安全管理的作用么?
第三,是当制度与人性发生冲突时,是尊重人性,还是刻板的死守制度?
发表于 2010-6-21 15: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taizi88


    额~~为什么以人为本的角度,当然是要以人性化为主。我们知道法律的建立(民法,商法及非刑事诉讼法,我知道一讲宪,刑及刑讼你可以说那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为人服务的~~但法律好像都是要求严格按法律规定处分的~~我们说法不容情,没听说过法律制裁会人性化网开一面的~~所以这个“以人为本的角度,当然是要以人性化为主”有点给的太突然了~~中间跳过了好几个应该论证的层面,很容易被抓漏洞哦~~
发表于 2010-6-22 04: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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