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分單格式與報名表 請至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網站自行下載 (http://www.cyio.org.tw/index01.htm) 本公告僅代為轉貼台灣區選拔參賽辦法 如有異動 一切以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網站之公佈為準 -- 2007第 六 屆 兩 岸 大 學 生 辯 論 賽 暨 第 八 屆 國 際 大 專 辯 論 會 台 灣 代 表 隊 選 拔 賽 壹、主辦單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 貳、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真善美基金會、台灣亞洲民主資源協會、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義守大學 參、參加對象:台灣各大學院校辯論隊、辯論性質社團 肆、宣佈事項: 一、2007第六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台灣代表隊選拔賽 為擴大台灣大專院校對兩岸大學生辯論賽的參與,此次2007第六屆 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台灣代表隊選拔賽區分為「北台灣選拔區」及 「南台灣選拔區」進行台灣代表隊的選拔工作,內容詳述如下: (一)北台灣選拔區 1.區域劃分:基隆縣市、台北縣市、宜蘭縣市、桃園縣市、新竹縣市、 苗栗縣市(學校所在地) 2.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3.比賽地點:世新大學 a201教室 4.評 分:採總體積分制 5.比賽規則:採兩岸盃賽制(規則、評分標準、評分表詳如附件一, 本會備有觀摩光碟,如有需要者,請向本會索取) 6.比賽題目:正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反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不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7.錄取隊數:計錄取六隊(總績分前六名取得參加兩岸盃之正取資格, 積分第七至十名取得參加兩岸盃之備取資格) 8.報名方式: (1)選拔賽報名費每隊新台幣1,500元,參賽保證金每隊新台幣5,000元 (2)參加隊伍以校為單位,每隊五名選手 (3)報名截止日期為2007年四月六日 (4)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 a.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收據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18886613 戶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收據請傳真至本會) b.選手報名表(請以電子檔e-mail至本會) 9.賽 程: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天公佈於本會網站(www.cyio.org.tw) 10評 審:由本會遴聘專家、學者、社會賢達人士三至六位 11注意事項: (1)若選拔賽之報名隊伍為單數,則由前一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成績最優 異之台灣代表隊比賽兩次(同一持方),兩次成績取較高者。 (2)若有隊伍棄賽,則沒收保證金,其對手隊則無條件取得參加兩岸盃之 正取資格,但不得參加國際青年大專辯論會之選拔賽。 (3)請各校提前二十分鐘抵達比賽會場,完成報到手續。 (4)遲到十分鐘則視為棄權,未能準時出賽之隊伍,評審委員得於綜合評 分加以扣分。 (5)比賽進行時開放非該場比賽之選手或同學進場觀賽,錄影則除本會及 該場次比賽之隊伍之外,需徵得比賽隊伍之同意。 (6)成績於比賽全部結束後立刻公告。 (7)選拔賽各隊計五名參賽選手,皆視為正式選手。 (8)參賽選手須為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須於2007年8月前具有學生身份 者為限,休學者視為不具學生身份)若遇有對選手資格有疑義時,請 具名、具文向本會提出調查申請,經查證若有不符選手資格之情事者, 立即取消該校的參賽資格。 (9)選拔賽前六名的隊伍將取得於今年七月中旬(暫訂)赴大陸參加第六 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的參賽資格,若棄權則予以禁賽一年,其名額由 備取隊伍依次遞補。 (10)其餘未盡事宜另由主辦單位決定宣佈。 (二)南台灣選拔區 1.區域劃分:台中縣市、南投縣市、雲林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市、 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台東縣市、花蓮縣市、澎湖縣、 金門縣、連江縣(學校所在地) 2.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四日(星期六) 3.比賽地點:另行通知 4.評 分:採總體積分制 5.比賽規則:採兩岸盃賽制(規則、評分標準、評分表詳如附件一, 本會備有觀摩光碟,如有需要者,請向本會索取) 6.比賽題目:正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反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不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7.錄取隊數:計錄取二隊(總績分前二名取得參加兩岸盃之正取資格, 積分第三至五名取得參加兩岸盃之備取資格) 8.報名方式: (1)選拔賽報名費每隊新台幣1,500元,參賽保證金每隊新台幣5,000元 (2)參加隊伍以校為單位,每隊五名選手 (3)報名截止日期為2007年四月六日 (4)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 a.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收據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18886613 戶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收據請傳真至本會) b.選手報名表(請以電子檔e-mail至本會) 9.賽 程: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天公佈於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網站 (www.cyio.org.tw) 10評 審:由本會遴聘專家、學者、社會賢達人士三至六位 11注意事項: (1)若選拔賽之報名隊伍為單數,則由主辨單位協調,取一校代表隊 比賽兩次(同一持方),兩次成績取較高者。 (2)若有隊伍棄賽,沒收保證金,其對手隊則無條件取得參加兩岸盃 之正取資格,但不得參加國際青年大專辯論會之選拔賽。 (3)請各校提前二十分鐘抵達比賽會場,完成報到手續。 (4)遲到十分鐘則視為棄權,未能準時出賽之隊伍,評審委員得於綜 合評分加以扣分。 (5)比賽進行時開放非該場比賽之選手或同學進場觀賽,錄影則除本 會及該場次比賽之隊伍之外,需徵得比賽隊伍之同意。 (6)成績於比賽全部結束後立刻公告。 (7)選拔賽各隊計五名參賽選手,皆視為正式選手。 (8)參賽選手須為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須於2007年8月前具有學生 身份者為限,休學者視為不具學生身份)若遇有對選手資格有疑 義時,請具名、具文向本會提出調查申請,經查證若有不符選手 資格之情事者,立即取消該校的參賽資格。 (9)選拔賽前二名的隊伍將取得於今年七月中旬(暫訂)赴大陸參加 第六屆兩岸大學生辯論賽的參賽資格,若棄權則予以禁賽一年, 其名額由備取隊伍依次遞補。 (10)其餘未盡事宜另由主辦單位決定宣佈。 --------------------------------------------------------------------------------
二、2007第八屆國際大專辯論會台灣代表隊選拔賽 (一)參賽隊伍: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台灣代表隊選拔賽「北台灣選拔賽」 前三名之隊伍及「南台灣選拔賽」第一名之隊伍,共計四支隊伍。 (二)比賽時間: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六)(於「北台灣選 拔賽」結束後舉行) (三)比賽題目:正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反方-女大學生當全職太太不是社會資源的浪費 (四)比賽地點:世新大學 a201教室 (五)比賽規則:同兩岸大學生辯論賽之比賽規則 (六)評 分:票數決、單淘汱賽,若有同票者,則採計分數 (七)比賽流程:初賽-共舉行兩場比賽,由四支隊伍現場抽籤決定場次及 持方決賽-舉行一場,由初賽兩場勝出之隊伍進行比賽, 第一場勝出之隊伍為正方,第二場勝出之隊伍為反方。 (六)評 審:由本會遴聘專家、學者、社會賢達人士三至七位 (八)決賽之冠軍者,將由本會推薦代表台灣參加於中國大陸舉行之2007第 八屆國際大專辯論會 (九)其餘未盡事宜另由主辦單位決定宣佈 三、連絡資料 聯絡單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 聯 絡 人:鄭婷文、董嘉惠 聯絡電話:02-2236-0411 傳真電話:02-2236-3194 e-mail :cyio@ms35.hinet.net 網 址:www.cyio.org.tw --------------------------------------------------------------------------------
附件一、
壹、比賽規則: 本次選拔賽採用兩岸盃大學生辯論賽賽制,比賽流程與規則如下: 一、總述 (一)本賽制參賽雙方每方上場隊員共四人,稱為一辯、二辯、三辯和四辯。 (二)本賽制設置了陳詞、質詢(ⅰ、ⅱ)、小結、自由辯論、總結陳詞共計5 個環節。 二、比賽流程(淨比賽時間約38分鐘) (三)陳詞階段:(共7分鐘) 每方的陳詞3.5分鐘。由一辯一次完成。按正→反順序進行。每方用時還剩30秒 時有鈴聲一次提示,時間用盡兩次鈴聲提示,發言必須停止。 (二)質詢階段:(共10分鐘) 質詢設為兩輪四次,為一對一質詢。第一輪質詢由質詢方二辯提問,第二輪質 詢由質詢方三辯提問。被質詢方每輪可自行選定一位隊員應對,兩輪應由二位 不同的隊員應對,中途不得換人。質詢按正→反→正→反順序進行。每次質詢 時間為2.5分鐘,2分鐘時有鈴聲一次提示,2.5分鐘有鈴聲二次,此輪質詢必須 停止。質詢者必須控制時間,得提出與題目有關之合理而清晰之問題,並且可 以隨時停止被質詢者的回答,再詢問一下個相關問題,直到時間用盡。被質詢 者沒有固定的回答時間,質詢者要求停止回答,被質詢者就應該停止回答,讓 質詢者再問下一個問題。當質詢方提問進入邏輯循環或被悖論時,被質詢方可 以跳出邏輯循環或悖論來闡述觀點。 (三)小結階段:(共5分鐘) 每方可任選一位辯手負責針對已經進行的質詢進行小結。小結由正方先開始, 每方限時2.5分鐘。每方用時還剩30秒時有鈴聲一次提示,時間用盡兩次鈴聲 提示,發言必須停止。 (四)自由辯論階段:(共8分鐘) 正方先開始,此後正、反方自動輪流發言。每位辯手發言次數、時間及每方四 位辯手的發言次序均無限制,但某一方辯手發言落座後,對方發言之前這一方 任何一位辯手不得再次發言。 雙方各有時間4分鐘。一方辯手發言落座時該方計時暫停,另一方計時開始。每 方用時還剩30秒時有鈴聲一次提示,時間用盡兩次鈴聲提示,發言必須停止。 此時如對方尚有時間,可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剩餘時間。 (三)結辯階段:(共8分鐘) 每方總結陳詞由四辯進行,時間為4分鐘,由反方先行發言。每方用時還剩30秒 時有鈴聲一次提示,時間用盡兩次鈴聲提示,發言必須停止。 貳、評分標準: 一、評判依據: (一)陳詞階段: --破題準確、立論機智、邏輯合理、嚴密。 --理論、事實證據引用得當、支持有力。 (二)質詢階段: --提問簡明、擊中要害。 --簡明扼要、觀點明確。 (三)小結階段: --符合攻勢態勢,能強化本方攻辯成果。 (四)自由辯論階段: --攻防轉換有序,把握戰場主動權。 --針對對方的論點、論據進行有力反駁。 --堅守並能進一步鞏固、擴大陣地。 (五)總結陳詞階段: --全面歸納對方的矛盾與差錯,並做系統的反駁和進攻。 --全面總結本方的立場、論証,系統反駁對方的進攻,為本方辯護。 (六)綜合評分: --主要根據辯論隊的整體形象,以辯風、整體配合、語言運用、臨場 反應等方面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