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云的翅膀在 2004/05/10 04:12pm 第 1 次编辑]
辩论的本质是什么?(参赛作品) 我认为,所谓辩论,就是将自己认为对的观点说出来并将别人观点中自己认为不对的地方指出来的表达行为。说简单点,就两个字:想、说。再复杂点,就是,思维和语言。 但我一向不认为思维和语言在辩论或是辩论赛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分出个高低先后来。因为它们是一体,就仿佛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也如同光和影,相伴相随,同生同灭。 古希腊的先哲将世间的真理比作岩洞外的篝火,将现实比作篝火在岩洞墙壁上的投影,人类要看清真理,就必须先看懂这投影。辩论中也仿佛如此。思维就仿佛篝火,语言就仿佛投影。没有清晰的投影,照射出这美丽投影的篝火是怎样的,永远不会有人得知。同样,没有熊熊的火焰,投影也会变得暗淡无光,让人看不清楚。没有引人入胜的表达的辩论,即使观点再正确,也很可能在平淡中被人忽略以致遗忘。陈景润上课就是个鲜活的例子。他的课,艰涩而枯燥,让人兴趣索然,但是的确是智慧的结晶。然而,不会被人接受的智慧,又如何普及,又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呢?而没有坚实思维基础的表达,即使在华美在有趣,也同样只会大家的哈哈一笑中,被冲进了思维的马桶。 其实,语言和思维本是一家。无论哪种语言,无论何种修辞,不管是明喻还是暗喻,是排比还是对仗,每一句经典的对话,都凝结着思维的精彩。即使是被现在人认为是巧言令色的公式化的辩论技巧,在它刚刚出现的时候,也为人赞叹不已。也正是这样,发言者那思维的灵光一现,才为人所记住,所模仿,所传颂。思维的光辉在这时才通过语言,闪耀出它耀人的光辉。既是这样,语言和思维又何须被我们对立起来,仿佛成为一对死对头呢? 话在说回来,所谓的语言和思维之争,只不过是在讨论辩论者应为侧重强化自己那一方面而已。而侧重的方向,不是由辩论的本质决定的,而是由辩论的目的决定的。 自古以来,辩论的目的无非两种:求得真知和求得认同。 古希腊的学术论辩、古印度和中国的佛学论辩都是属于前一种。他们辩论时的语言可以朴实无华,也可以晦涩难懂。他们并不求说服对方一定要接受自己的观点,而是希望在和对方的辩论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观点。这从苏格拉底的辩论四术:讥讽、助产术、归纳、定义,就可以看得出来。而这种辩论的结果往往不会偏向任何一方,而是达到客观和辩证的结果。 古罗马的政事雄辩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游说,则是为另一种目的而进行的辩论。这里的辩论双方所持的观点未必全面和正确,有时甚至根本错误。但他们就是凭借过人的语言的技巧,达到使别人信服的目的。在这种辩论中,双方观点往往根本对立,而且结果是完全偏向其中一方,绝不中庸的。 很明显,前一种辩论的目的带来了注重思维的观念;后一种辩论的实用功利性则使它必然走向强化表达的道路。 纵观两种辩论,我们不能说孰好孰坏。因为两种辩论追求的东西本身就不一样。就向你不能评价郭靖和成吉思汗孰好孰坏一样。我认为,不论是哪种辩论,只要是能达到自己目的的辩论就是好辩论。而不是应该根据它是重视思维还是重视语言来划分。 而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辩论赛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个人认为,既然是“赛”,就是要分个输赢。那就是说它是属于后一种辩论的。所以在某种意思上,辩论赛就是要说服别人,而并不仅仅是“思”服别人。在我的一篇帖子里已经表达过辩论赛的双方都必然存在理论——也就是所谓“思”——硬伤的观点,在这里就不再累述了。 其实,我们看到,在许多我们认为的完美理论里,充满了许多牵强和霸道的成分;我们也看到,在许多精彩的对决战例里,我们的思维很难在双方的观点上评判对错,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根据双方的气势来推断比赛的胜负;我们更可以看到,有时评委评判胜方的理由甚至还不如胜方本身的论证令人信服;我们完全可以看到,甚至可以感觉到:辩论赛的双方如果将两方的观点融合在一起,那才是真正令人信服的道理! 但是辩论赛就是赛,就是要分出个你死我活。要求语言的动人,充满感染力,甚至煽动性,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就像脱颖而出的毛遂,他的观点平原君他老人家未必没和楚王讲过,但还是毛遂讲了有用。为什么?因为“然如今你我相距仅十步之遥,你的性命便握于毛遂手中,还逞得什么威风!”。这种杀气十足的语言才是关键。诸葛武侯也是智慧过人,但是我们想想,如果没有“坐议立谈,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骂张昭;“君等闻曹操虚发诈伪之词,便畏惧请降,敢笑苏秦、张仪乎?”损步骘;“公乃以天数归之,真无父无君之人也!不足与语!请勿复言!”羞薛综;“公小儿之见,不足与高士共语!”塞陆绩。只怕江东群儒不会服得那么快。而这时候的孔明,也不能算是谦虚谨慎了。 所以,在辩论赛中强调语言并不为过。毕竟,辩论赛的好处之一,就是锻炼你说服别人的口才。 from 水雨草 辩论到底是什么?辩论赛又到底是什么?也许这本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是看了mazhenkan的帖子之后,却觉得有些话语不吐不快,抛砖引玉也好,贻笑大方也罢,说出来,便是与大家共欣赏,相与析。
也许是性格作祟吧,一直很讨厌所谓富有“深刻的教育意义”的言论,记得以前电子游戏人人喊打,后来又给它以所谓“寓教与乐,锻炼反应”的“崇高”目的,我不置可否,我只是觉得,单纯的一个娱乐项目,非要背上如此重大的存在意义吗? 回过来说辩论比赛,辩论比赛的意义是什么?真的非得背上“追求真理”这样的大彻大悟的目的吗?所谓辩论赛,真的是要告诉观众,告诉评委一个真理吗?这个真理非得通过辩论赛才能让人明白吗? 我不那么认为。 何为真理?如果是客观规律,那是科学实验验证的事情,和辩论无关,事实胜于雄辩,即使辩论思维卓绝古今,一个实验事实就可以推翻,在科学追求客观规律的路途上,辩论本就没有意义。牛顿三大定律正确,那是因为通过实验证明,而不是因为牛顿的辩论才华有多么出色。 只有在评判道德,评判伦理,评判一个人,一件事是对是错的时候,辩论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因为那些不是客观规律,不是铁板钉钉,不是可以通过理性的所谓计算来得出结果的,所以辩论,本就是一种主观之上的艺术。辩论的根本意义在于说服人,用道理,用感染力来说服人,如果不能说服别人,即使你说的是所谓“真理”,也没有任何的意义,更何况,艺术本就没有绝对的真理。想要辩论思维毫无破绽,如同科学般精确,没有error,那是绝不可能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主观的,是带有人的感性因素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之间,是绝对不会发生辩论的,因为一切都那么精确,无须争辩。 所以,辩论的精髓是为了说服人,而不是追求真理。辩论水平所表示的,是一个人语言的功底,知识的积累,思维的光彩,而不是他掌握真理的能力,比如同样的一件事情,有人阐述的时候气势逼人,令人心生反感,而有的人却能令人如春风拂面,欣然接受,这个,就是辩论水平的差异,不是因为我说的话是真理而你不是,是因为我的表达胜过于你,如何令自己说的话有说服力,这才是辩论追求的目标。 有人觉得这样的辩论很功利,也许吧。我只能说,辩论水平的高超,是因为你说的精彩,而不是仅仅因为你说的是真话。辩论是思维的碰撞,这没有错。但是思维的碰撞是贯穿在精彩表达的全过程中的,而不是思维和思维空泛地交流。纵有满腹经纶,如果不能恰当地表达,就毫无意义。还是那句话,辩论的精髓,首先不在于你说的对,而在于你说的好。作个恰当的比喻,语言表达就是一张交错的网,而思想就是点缀在上面的珍珠。闪闪发光的珍珠的价值我们绝不否认,但是没有下面的这张网的托起,珍珠只能散乱地掉落在地上。 说了那么多,就是要告诉大家,探求真理不是辩论的义务,也不是辩论的精髓,那是科学家的任务,而不是辩手的。我们站在台上辩论,为的是给场下的观众以美的享受,以充满智慧的语言的魅力,以心灵的感动。辩论是艺术,艺术又何必苛求所谓的真理呢?何况它也不存在。 辩论存在的意义,是语言表达的水平。mazhenkan所不喜欢的那些技巧我们同样也不喜欢,但那是因为那些并不是真正的表达手法,那些只不过是违背辩论精神的东西而已,就好比体育比赛中的故意犯规并不是真正的技术体现。语言的表达,不是弄虚作假,不是巧言令色,不是空话连篇,它追求的是恰当,生动,吸引力和感染力(吐字清楚声音响亮这些基本要求就不说了)。 最后再说说辩论赛,我一直说:“辩论和辩论赛是有区别的。”最大的区别在于,第一,辩论是要说服对方,而辩论赛是要说服观众和评委,因此更需要能将自己的看法表达给广大人民的能力。第二,辩论赛的立场是抽签决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看法,因此更加不可能做到所谓追求真理,因为你即使明知道自己一方不是真理,仍然必须为维护它而战,因为这就是比赛。 辩论赛本就是作秀,但这有什么呢?表演不就是在作秀吗?辩论赛就是一场表演,或者说,是一场口才的比赛,这是它的本质,为观众献上一场精彩的表演,这就足够了,胜负不是全部,秀的精彩才是最重要的。非要从辩论比赛中看出所谓的“追求真理的脚步”,那就好比非要从贝克汉姆的任意球的弧线中看出奥运会的拼搏精神,这样不仅将比赛的美感破坏殆尽,而且也不符合比赛的本质。 简单的说,会令辩论赛索然无味。 from 悲哀化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