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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國辯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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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 22: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式通知如下:
a组:共8支辩论队伍。
辩手须为学士学位在籍生(硕士生、博士生、交流计划学生不包括在内)。
至少2名辩手须为参赛国/地区公民或永久居民。

b组:共4支辩论队伍。
所有辩手须为参赛大学登记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可参加)。
辩手须为当地公民或永久居民

上届辩论会两支大决赛队伍的来源地若有学府应邀参赛,将分别编入甲圈及乙圈。其他参赛大学则以抽签方式,编入甲乙两圈。圈内再抽签决定初赛对垒形势。

程序时间备注
1立论:正方发言3 分钟任意辩手
2立论:反方发言3 分钟任意辩手
3论证/辩驳:正方发言3 分钟3位还未发言辩手中的一位
4论证/辩驳:反方发言3 分钟3位还未发言辩手中的一位
5盘问:正方 13 分钟¨2位还未发言的任意辩手中的其中一位,盘问对方的其中2位辩手¨回应一方只能回答问题,以答案来反驳对方的提问。回答时间不能超过30秒¨盘问方每次发问时间不能超过15秒
6盘问:反方 13 分钟
7盘问:正方 23 分钟¨还未发言的辩手,盘问对方的另外两位辩手
8盘问:反方 23 分钟
9自由辩论(正方先发言)8 分钟(a)6分钟(b)a组正反双方各4分钟,分别计时b组正反双方各3分钟,分别计时
10总结陈词:反方3 分钟盘问1 或2辩手
11总结陈词:正方3分钟盘问1 或2辩手
总时间约38分钟(a)36分钟(b)

发表于 2005-5-4 00: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那些盘问的时间是不是打错了?
发表于 2005-5-4 09: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5盘问:正方1  3 分钟   2位还未发言的任意辩手中的其中一位,盘问对方的其中2位辩手
                      回应一方只能回答问题,以答案来反驳对方的提问。回答时间不
                      能超过30秒盘问方每次发问时间不能超过15秒
6盘问:反方1  3 分钟
7盘问:正方2  3 分钟   还未发言的辩手,盘问对方的另外两位辩手
8盘问:反方2  3 分钟
-----------------------------------------------
应该是这样吧
发表于 2005-5-4 11: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汗颜~~还是看不懂…………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5-5 1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应该是一分三十秒吧!~
发表于 2005-5-15 16: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辩手须为学士学位在籍生,硕士生、博士生、交流计划学生不包括在内.这一条倒是满好的,可以给低年级学生更多机会.
发表于 2005-5-21 19: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限定学历不是很好的吧。。。这样就很难看到一位优秀辩手出现在连续两届比赛中了。。

P.S.那个“论证/辩驳”貌似很奇怪啊……

发表于 2005-5-24 17: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比以前的规定好多了,至少,可以看见全队的实力,
发表于 2005-5-24 17: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何以见得?
发表于 2005-5-28 11: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个人感觉:
1、以前的赛制ms也可以看出团队的实力;
2、这个赛制中反驳/论证放在盘问之前,只能相当于二辩陈词了。而盘问后没有小结就进入自由辩,恐怕更容易混乱而不利于对问题的深入讨论。
3、由于2,这个赛制对控球后卫的要求和全体的配合有了更高的要求。

实效如何,试目以待。

发表于 2005-5-30 2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晕   辩论赛的赛制越来越奇怪了啊
发表于 2005-6-12 10: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这次比赛肯定好看,赛制就是一道风景了。
发表于 2005-6-15 20: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象所有的东西一样,一旦大量生产,就难免粗制滥造。这条规则尤其适用于各个级别的辩论赛。浮躁、虚荣、急功近利,为辩而辩,今天的辩论已经成为语言和逻辑的血腥战场,不分青红皂白,贴身肉搏,无对错之分,只有成王败寇。
发表于 2005-6-19 0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比赛效果要看实战!
发表于 2005-6-30 2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Question...
WHy so different with the rule before....
Will the debater can adapt to the new rule....
May it destroy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debating...
hope any can answer...
发表于 2005-6-30 23: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主要是鼓励辩,鼓励直面问题。
改变不算很大,台湾那批习惯质询的辩手应该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05-7-2 02: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盘问时间太长了
发表于 2005-7-13 17: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挺有意思的赛制  
发表于 2005-7-14 11: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more and more like a TV SHOW rather than debate event
发表于 2005-7-14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國辯賽制

赛制和辩题既是如此,那就要看辩论员如何让比赛通而不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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