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给所有被处罚过及未被处罚过的朋友的建议。本id不是本版版主,不代表本版版管理者的意见,也不代表华语管理团队的意见,只是一些个人的看法,因此本贴下的任何讨论仍完全受本版管理尺度的约束,请注意。一、言论自由度的问题。 阻碍言论自由的,除了公权力(在华语或被人称作管理权)外,亦包括了各种言论暴力,因此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建立在适当限制的基础之上,即任何人不享有绝对言论权。删贴、屏蔽等管理手段的存在与运用本身,不仅不是限制言论,反而是保障言论自由。因此公正的规则在规定救济公权干预言论的问题之前,首先规定的是对言论本身的限制。以后再有一被处罚即开始呼号的,我个人只能认为是不太理解言论自由之内涵的表现。 二、管理者的裁量自由。 《站规》是死的,但管理者是活的,人不是文字的奴隶。站规不可能以文字本身的方式成为对所有发言者的约束,而只能通过管理者的管理过程发挥作用。管理者的裁量对比站规而言有两个不同,第一是主观性,即是否构成某种应受处罚的事实是一种主观判断,第二是可变性,即这个尺度不可能始终如一而对于某种行为是否应受处罚会产生因人因事的不同。以上两点不同决定了管理者的管理是一个自由裁量的过程,因此公正的规则在确保这种自由不可任意发挥之前,首先肯定了管理者自行判断事实、自行适用规则的合理性。以后再有一被处罚即把站规挂在嘴上的,我个人只能认为是不太理解文字与规则的区别。 三、规则的公平适用问题。 世上有无绝对的公平呢,恐怕没有,再好的规则也不过是做到相对的尽可能公平。但相对公平不是无为,不是因为限制不可能绝对平等地加到每个人身上就什么也不做。如果碰到处罚失当,可以投诉,也可以批评,但是想由此就获得更少的限制,那是妄想。程序要做的是减少规则的不公平适用,但从来没指望根除它。现在本版的讨论中,言论的过激程度已经超过了一般情况,这时候想要公平地去裁判,就比平时更难,因为多数人的行为使得“违规”的边界难以掌握。那么有没有不太公平的处罚呢?我想可能有,但如果因为某次“不太公平”的判罚即大肆抨击管理的不公,我个人只能认为是极端主义的表达。 四、管理者的不恰当裁量怎么救济的问题。 人会犯错误,既然规则是人制定的,是人执行的,那么规则本身及其适用就可能出问题。但既然管理中需要纠正的只是错误的部分,正确的部分仍然应该被维持,那么就决定了纠正错误的程序不可能是任意的,而只能在不违反正确的部分的情况下进行。所以良好的规则必须要规定救济程序,这既是对纠正错误权利的保障,也是对纠正错误方法的限制。攻击、谩骂管理人员显然不是这程序的一部分,而是对管理的正确部分的违反,所以不仅不会受到同情,反而要遭致处罚,不信的可以就近到法院去咆哮次公堂试试。华语设立了专门版块受理投诉,不论是对其他id的言论不满,或是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有异议,尽可投诉。但既然选择投诉,也必须要遵守投诉的规则,如果经复核意见未被采纳的,那么可以再次要求符合(但必须提供新的理由或证据或针对新的事实),一直到你不愿意为止。但不论投诉结果如何,只要规则未被改动,就仍然必须遵守。所以对于屡屡只在讨论中对管理争议大呼小叫的,我个人只能认为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 五、处罚的正当程序问题。 处罚是否失当,可能不是现在的主要问题,但处罚不经正当程序,可能确是管理上的不足。我个人认为,对于某一次违规言论要屏蔽的,应当列出较详细的理由(现在的有些过于简略)并通知被处罚者,方法可以是直接回复该次发言,并通过站内投条通知。但为避免处罚过程本身涉及过多争议问题,采取处罚措施的管理者只要指出发言的某个部分违规即可,不必具体说哪一句话哪一个词违规。锁贴和删贴程序可以同上,但删贴应另行公告。对于禁言的处罚,一般不应不经提醒直接处罚,而应针对不同违规内容提醒发言者注意达二次以上(限于本版版主和本版分区主管以上管理者,比如我这种id的提醒就不计在内),若其不予改正,再进行禁言,同时公告被禁言id及禁言理由。如果仅仅是马甲小号,并不应该禁言,但如果建马甲小号之后主要用于(偶尔不算)继续发表违规言论,则应对马甲进行永久禁言处理,并延长其主id禁言时间。无法判断主id的,各id同时执行主id禁言时间。仍不能禁止的,可以考虑封ip等。如果确有必要不经提醒直接禁言的,执行禁言的管理者应随即将该id违规言论及禁言理由发布于管理版块,24小时内如无反对意见则进行公告,如反对意见占主导(不限于24小时)或禁言时间到或没有必要继续禁言,则应恢复其发言权利。 六、某位管理者能力的问题。 论坛的管理者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获得管理权有正当的程序。如本版的版主都是经过自荐、推荐和任命过程的,而不是谁想当就直接当上的,甚至上任后也未必就有了禁言的权力。按程序获得的权力,也可能按程序失去,如果对某位管理者(注意,已经远远超过“对某次判罚”)不满的话,也可以通过投诉机制要求撤换,甚至可以自己申任管理者。但如上一问题所涉及的,这一过程必须按照特定的程序,而不要期望任意方法都能达成(比如光发个贴骂某管理员人品多差)。如果通过这个程序不能达到预想的结果,只能说明你的要求不被整个管理群体所认可,你可以选择接受,或者离开这个论坛。整个管理群体不会特别袒护某位管理者,但对于撤换和任命管理者这样重要的问题更不可能轻易地接受你的要求。对于那些提出此类要求就认为必须要被满足的,我个人只能认为是不知道程序是干嘛用的。 七、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 首先一个,就是对于某些id是否享有“特别优待”的问题。slot大叔的权力是高层授予的,也同时来自于整个管理群体的信任,并且其一直以来的管理尺度也是无可争议的。就如道德品性在法官面前可以作为免除嫌疑的理由,对于slot的信赖虽然不可以成为其违规时免受处罚的依据,却可以成为判断其行为并未违规的理由(是否违规是个主观判断,我前面已经说了),除非这种信赖被有力的证据打破。这也是法律上采取推定,而推定可被证据推翻的原理。dean、岚星等id同样享有一定程度上的信赖,所以管理员一般并不倾向于判断其违规。提出证明这些id违规的证据要求比提出一个陌生id(尤其是经常违规的id)违规的证据要难,但如果有有力的证据推翻这种信赖,那么管理者还是应该改变判罚的。这种举证难易程度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但规则并不必有意弱化之,因为道德信赖在绝大部分时候导致的是判断更接近真实,反而忽略道德信赖时判断的成本要高,也更容易出错。但这里说的道德信赖不是某一个人对这些id的信赖,而是群体的信赖。如果一个现在虽然陌生(甚至被处罚过)的id依靠自己负责任的言论获得了这样的信赖,那么完全不必觉得是“不公平”。 其次,是个别判罚是否失当的问题。我所看到的本版处罚中,更多的是采用屏蔽的处罚,并且所屏蔽内容基本是纯粹的攻击而不是讨论该贴主题时偶尔的过激言论,并且针对管理者的攻击甚至未加屏蔽。我觉得这是完全正确的,并无失当之处。至于在自己言论被屏蔽之后要求屏蔽他人的不当言论的,其理由在逻辑上多数不成立,因为并非所有的不当言论都会受到处罚,而只有其中最恶劣者才会被屏蔽,都不当不能论证恶劣程度一样,因此100步要被处罚推不出50步也要被处罚。当然,个别时候双方都无必要屏蔽或都有必要屏蔽,而本版版主屏蔽了其中一方。但这是少数情况,不导致“版主判罚尺度有问题”的结论,并且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加以解决。 啰里啰唆也写了这么多,到此为止了。对于不同意见,暂时不会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