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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态度变了

西安交大的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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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6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个人认为,如果每个人都不允许别人说自己心中的偶像或者不允许他人说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并且都能得逞的话。那么我们看一看华语辩论网上面又将近2000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辩手,或者与自己有关的辩手。那么我们能聊什么?任何一个优秀的人都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真的如此,我们还要这个论坛做什么呢?
夏日彩虹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6 16: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下面引用由j13a2003/08/06 11:59am 发表的内容:
??

在干吗呢?需要你出来说几句话的时候,怎么就以两个问号表达了?
不会是希望越吵越厉害,或者吵架的发展方向正和你胃口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3-8-6 17: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关键是根本没有人在说偶象的坏话,只是没有大谈特谈偶象在台上的风光,所谓“技术”罢了,人家这就“不爽”了。
如果和平要靠委曲求全于非公正来获得,我宁可不要。
发表于 2003-8-6 21: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各位打住吧,再讨论下去就走火入魔了。
发表于 2003-8-6 23: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原来叫一声锁贴都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我只能说
我之所以叫锁贴
是因为根据我当斑竹的经验
一个帖子“讨论”到这种程度
不管这个问题是否还有讨论下去的必要
在这个时候都该站出来说两句,然后为了维持整个论坛的稳定和平和将帖子锁掉
如果华语辩论网上不是这样的一个规矩,对不起,我把我前面的话收回
不过请不要随便揣摩别人的话语
不是每一个人都想你想得那样一句话中有三层含义的
至少我不是
发表于 2003-8-7 09: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我想说到这里,大家都有点意气用事了。 还是打住吧。
 楼主| 发表于 2003-8-7 16: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根据我当斑竹的经验”
   看,又有人要拿自己的想法当社会标准,强加于人。如果经验真的丰富到可以凌驾一切的地步,还要那么多版主做什么?还要站长做什么?
   这时,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最佳辩手在场上突然喊停,声言“以我最佳辩手多年辩论的经验,现在就该解散了!”其实不是因为时间到了,而是因为再辩下去,他的漏洞就越来越多,私心暴露得就越明显,对别人的歪曲就越站不住脚。而他呢,既不愿意承认失败,也不愿意自然地走向失败。
   没有错,我们的确是有意气的。但是当有人无端对你进行指责和歪曲,不是为正义,而是为私心,这个时候,你是默不做声,听之任之,还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呢?当你跟朋友围桌而坐,谈天说地之时,每当你提到一个群体或使一个人的名字,马上就有人冲出来对你劈头盖脸横加指责,大肆挞伐,你要不要防卫呢?如果一个人要是连自卫的一点意气都没有了,恐怕也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发表于 2003-8-7 16: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我去过西安但没有见到交通大学的妹妹真是人生之一大遗憾呀~
 楼主| 发表于 2003-8-7 1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我们随便聊几句人家就“不爽”了,你还敢去看人家?防护措施做了没有?其实也不必太担心,只要时时刻刻都吹捧着人家,其他的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做,应该还是能够全身而退的。
发表于 2003-8-7 17: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我想这个帖子还是先休息休息吧~
袁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1: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仅仅从辩论技巧上看争论双方的漏洞都太多太多,我试着举例子如下
袁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1: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秦师兄说,知道田岚的人还不超过100个。
如果按照师兄的统计,田岚就不属于公共人物了。我们谈论她的私人生活,就是属于
侵犯私人权利了吧
袁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1: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下面引用由态度变了2003/08/07 04:47pm 发表的内容:
我们随便聊几句人家就“不爽”了,你还敢去看人家?防护措施做了没有?其实也不必太担心,只要时时刻刻都吹捧着人家,其他的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做,应该还是能够全身而退的。

态度变了用的词语,主观成分都太强,如果作为聊天,语气太重,如果作为辩论,观点又太主观了,“不爽”“吹捧”等等词汇,都是自己强加的,事实上,西安交大的辩手究竟是什么心态,看帖子就知道了。而态度变了,是先给西交辩手扣上这些帽子,然后在把自己创造的观点作为论据,这个无论是在法庭,辩论赛,甚至于聊天中,都是不可取的,至少是不理智的
袁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下面引用由萧萧2003/08/06 11:13am 发表的内容:
不愧是西安交大的
立论漏洞百出~~~~

首先作为斑竹,就必须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作为华语的斑竹更是如此,不是不可以
傲视西安交大,不过,作为斑竹,是不是要用详细的论据来支持你的观点呢?
 楼主| 发表于 2003-8-8 11: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但是你要搞清楚,“不准谈论熟人不超过100者的私人生活”,这样的标准从何而来?这里的“私人生活”具体包括什么?
其实一切都是托词,很多“娘家人”只想听到胡吹乱捧的言词,台上风光的展示,其他的什么都不准你谈。只要是给这个群体的脸上贴金,那么根本就没有什么“私人生活”了,全都可以谈;而除了溢美之词以外的所有言论则都是不准谈的“私人生活”了。这才是本质。
袁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下面引用由夏日彩虹2003/08/05 05:59pm 发表的内容:
嘿!别聊了,越聊越无聊
赖赖熊熊还是比较诚恳的说。
只是觉得你是西交辩论队的,怎么说话那么乱,那么多漏洞呢(没什么恶意,只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实在忍不住说出。如果让你不快,抱歉抱歉)
各路斑竹出来说 ...

其实争论双方的漏洞都很多,而且,我们知道,完全没有漏洞的发言几乎没有,这是语言局限性和语法局限性造成的。而且,我们是聊天,很多东西,只要符合聊天习惯,就可以了。
没有必要用形式逻辑深深追究。比如说:老师说:“请到黑板上讲解这道题。”这句话是没有语病的。但是上逻辑上漏洞就很多了。
夏日彩虹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8 12: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这位袁立朋友,我总觉得你说话的方式很眼熟
能自我介绍一下吗?
刚走了一个注册没两天的‘党员’
又来了一个注册还没三小时就连续发言的您
不会下次又来其他人吧,这样下去我们可真招架不住了,不是累死了,是被自己要重复说明对方的跑题烦死了

态度变了在总结陈词第一点中说的很清楚了,就是说有几位朋友喜欢乱扣帽子,没想到您也有这毛病。都把形式逻辑,语法局限都搬出来了,这是哪跟哪啊

发表于 2003-8-8 12: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辩论到此,正方为西交娘家他们论证田路不应在网上被谈及私事;反方所有热爱真理和辩论的人们论证网络可以谈及私事。
各位辩友,大家好,首先要纠正正方一点错误,我就是那个说不超过100人认识田路的秦艾露,不过我不是师兄,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师妹。对于路哥我有着将近5年的感情——崇拜热爱我百感交集。可我实在没感觉这个版块究竟给了他,什么污蔑,我们作为认识他关心他热爱他的真诚朋友,在网上了解他,谈论他。究竟犯了什么错。如果没有——对方辩友,你听好了:你今天输掉的不止是一场真理之争,更是我们辩论迷对你们西安交大辩论队的真挚情感和支持,我们伤心,我们寒心!
发表于 2003-8-8 12: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各位继续。酒家我一边凉快一边看热闹。

这个世界,只要活到一百岁不死都还有新闻看

发表于 2003-8-8 1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交大的美眉

楼上的话说的严重了吧。我很崇拜西安交大99年的辩手,其中谭崎也是我一个朋友的高中同学。我们讨论路一名和田路只是表示我们对他很有兴趣。这就好像喜欢贝克汉目的球迷会注意辣妹,而喜欢辣妹的歌迷,也会注意贝克汉目。你说谁错了?
今天,我们是在网上谈论99年那个叱诧风云的路一名,你们不允许。那么明天我们讨论《对话》栏目的主持人路一名,你们还是不允许。那么是不是你们要封堵世人的嘴呢?今天在这里讨论这个话题的人,有谁去侮辱的路和田的人格?有谁是为了伤害他们的名誉而来的?都没有,你们那么紧张干什么?这个网络上,曾经讨论过故凌云、李恩泽、刘云童甚至成电的辩论队。我是一个成电人,我不说什么。我是成电辩论队的,我也不阻拦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好不好,强不强不是我一个人评价就可以的。为什么害怕别人的说法?
如果这种事情都不能发生。好,2002的全国比赛,大家都说中山赢成电有猫腻。成电赢西政有猫腻。中山赢重大有猫腻。那么,是不是中山的人要把谈论这些话题的人都杀了,成电人要把西政人都干掉?这是什么?三个字:——
   文  字  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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