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826|回复: 47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9 22: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啊呀啊呀在 2006/11/10 08:27pm 第 1 次编辑]

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活動引言
  2004年,首屆的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正式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舉行。當時,來自台灣、大陸、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澳洲等16所頂尖大專學府的辯論代表隊齊聚獅城,揭開了一連串為期八天的精彩賽事──至今,這不僅是亞洲規模最大的國際辯論賽,也是華語地區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2006年,第二屆亞太盃如期在新加坡展開,這一年,隨著莫斯科國立大學的熱情參與,賽會的觸角也進一步的拓展到了同屬亞太地區的俄羅斯。同時,在各校隊伍彼此密切的交流與競爭下,本屆比賽的素質益發顯得更上層樓。因此為了進一步推動亞太學子的思辯風氣與文化交流,新加坡方面的主辦單位也答應與台灣的中華辯論人交流協會合作,未來透過兩地輪辦的方式,將原本兩年一度的賽事,擴大為每年舉行。

  所以,2007年的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將在台灣登場──這也將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在台灣所舉辦的國際辯論賽。我們希望,藉由這個難得的舞台,能夠讓所有遠道而來的老師與選手們,接觸到台灣過去在這個領域中所累積的獨特經驗。我們也相信,透過本地不同的思維脈絡、不同的表達風格與不同的評判型態──我們彼此,都將會更豐富!

  辯論活動,是在當今文明社會中,最敏銳纖細的公民教育,也是推動觀念轉變時,最豐沛強大的文化力量。所以一場辯論比賽,正是一場「智慧的奧林匹克」。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開幕在即,我們誠摯期盼它可以為台灣,為辯壇,擦出更多精彩的火花!

主辦單位
中華辯論人交流協會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中文學會

活動宗旨
1. 提高亞太地區的華語水平。
2. 促進亞太地區大專學府之間的辯論風氣與交流合作。
3. 鼓勵青年對時事及社會動態的思考與評論。
4. 發掘優秀的辯論人才。

比賽日期
2007年7月7日至14日,共8天。

比賽地點
由初賽至大決賽,全程於台灣進行。

比賽制度
採新式奧瑞岡334制(申論、質詢各3分鐘,結辯4分鐘),單淘汰。

參賽資格
1. 凡亞太地區之大專學府皆可參加,每校限制派出一隊。
2. 每隊6人,包括1名領隊與5名選手,領隊可由選手兼任。
3. 選手需為各大專之在籍全職學生(無研究生限制)。

獲邀方式
1. 參賽隊伍以16隊為限,名額將依據各地參賽規模分配(保障名額除外)。
2. 若某地區所報名之隊伍超出名額,則參賽資格將由該地區之報名者抽籤決定;若某地區名額有空缺,則由所有未錄取之報名隊伍中抽籤後補上。
3. 上屆冠軍與當屆舉辦學校將獲保障名額,直接受邀參加比賽。
4. 各地區名額分配如下:大陸地區4名、台灣地區3名、香港地區1名、澳門地區1名、新加坡地區2名、馬來西亞地區2名、其他(包括澳洲、俄羅斯)地區3名。

報名方式
1. 請於2007年2月15日以前,將報名表下載填寫後,傳真至00886-2-2358-8225(註明:中華辯論人交流協會 黃莉雅收),並以電子郵件寄至 liya0703@yahoo.com.tw,以備確認。
2. 報名費:新台幣肆仟元整(於確認獲邀後,將再行通知繳交方式)。
3. 詳細隊伍資料請於2007年4月15日之前繳交(於確認獲邀後,將再行通知繳交方式)。

比賽獎勵
1. 冠軍可得大會常年盃乙座、新台幣貳萬元整。
2. 亞軍可得獎盃乙座、新台幣壹萬元整。
3. 全場最佳辯士可得獎盃乙座、新台幣伍仟元整。
4. 單場最佳辯士可得獎狀乙張。
5. 參賽選手可得參賽證書乙張。
6. 連續3屆獲得冠軍之隊伍,將可保有大會常年盃。

发表于 2006-11-9 22: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这个贴子最后由上大小白在 2006/11/09 11:00pm 第 1 次编辑]

哦?打奥瑞冈阿?而且还是在台湾比赛?好耶!

可是,如果没有大陆地区有关部门同意的话,大陆的院校以学校名义直接申请可行吗?会被批准吗?我一直希望有机会去台湾阿,不知道能否成行……

 楼主| 发表于 2006-11-9 23: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这个贴子最后由啊呀啊呀在 2006/11/10 04:15pm 第 1 次编辑]

据主办方告之;

公布抽籤結果之後, 我們會寄發正式邀請函到貴校

但是要請你先瞭解,通常你們學校是哪個單位在處理來台事宜

因為先記邀請函過 ,然後,你們 那登記,資料會送回北京國台辦

再由北京國台辦核准,接著資料要送回台灣, 這邊再處理手續

據說這樣一來一往要三個月

所以 訂在2月15日抽籤,結果一公布,就會寄發邀請函

流程大概是這樣,建議你問貴校得相關處室會更清楚

发表于 2006-11-9 23: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好麻烦……希望我们学校这次能够同意,呵呵
发表于 2006-11-9 23: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内地去台湾的手续是比较麻烦,不过学校一般问题不大。
发表于 2006-11-10 13: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Hurray~!

太棒了~ 又有比赛了~ 没有辩论的日子实在是太太太太太超级无敌寂寞了~~

如果报名真希望我们学校可以被抽中~~

^_^

发表于 2006-11-10 15: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嗯。很好的比赛。
06年没打爽,07年我卷土重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0 16: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亚太赛报名表格下载:)打开附件
发表于 2006-11-11 14: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我好想去台湾. 那路费和住宿费....自费吗?
发表于 2006-11-11 18: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如果“名額是依據各地參賽規模分配”,其他地區(其实也就是澳洲和俄羅斯这两个地区)3名似乎有些不大合理,我的建议是澳洲和俄羅这两个地区各一名,香港和澳门总计3名(先也各一名,然后再合起来抽取一名),是不是会比较合理些?
发表于 2006-11-11 23: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我也认为青蛙的提议比较好,当然如果直接多划一个给香港就更好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2 01: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这个贴子最后由啊呀啊呀在 2006/11/12 09:16am 第 2 次编辑]

http://www.debater.com.tw/phpBB2/viewtopic.php?t=117

这是第三届亚太赛官方网站。[br][br][color=#990000]-=-=-=-=-

不知道还有没其他未知区域的队伍。或可从大陆的名额中调剂?或者再制定弹性条款?

发表于 2006-11-12 03: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我尊重不同的价值观。
发表于 2006-11-12 16: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名额很有限啊,不过对新马两地的分配有点微言。
新加坡两所大学有两个名额,马来西亚有十多所大学也只有两个名额?说不过去吧?
发表于 2006-11-12 2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大陆上千所大学……
发表于 2006-11-14 14: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最好是参赛名额不限,淘汰赛制,大家从7月一直打到12月,从台湾打到俄罗斯,呵呵。。。
发表于 2006-11-14 18: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好主意,好主意!
发表于 2006-11-14 19: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赞成!赞成!

不过那不就毕不了业了吗……?

发表于 2006-11-14 2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哈哈,好主意!索性打成大循环联赛算了,嘿嘿,然后决出一个年度总冠军!
发表于 2006-11-15 14: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亚太赛报名在即----第三屆亞太大專華語辯論公開賽章程

昏!大家上瘾了啊?

明年还有国辩等等其他的比赛啊

奥瑞刚,对大马辩手而言有点陌生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8 23:13 , Processed in 0.05346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