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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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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2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5月15日下午,在澳门最常见的潮湿而闷热的天气里,澳门主办的首次较大型的跨地区辩论邀请赛式——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在一所中学礼堂正式开始。虽然比赛本身没有什么历史影响力,但因为参赛的三支队伍很可能都将参加几个月后的国辩,所以此赛事还是吸引了辩论界不少眼光,以及三支队伍的重视。
  人们对这次比赛最好奇的大概莫过于,在国辩新规则公布之后,各队的实力有何变化、将怎样排兵布阵,港澳的队伍要怎样应对“必须有最少两个本地人上场”的规定,特别是——“全辩冠军电子科技大学是否储备了优秀的新人?”更是焦点中的焦点。怪不得马来西亚的萧慧敏要不辞辛苦到澳门观战。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20: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这个贴子最后由Slot在 2005/05/17 12:13pm 第 2 次编辑]

那么先来看看各队出场阵容
第一场  香港科技大学  vs  电子科技大学
一辩    吴志昊            李皎雪
二辩    黄硕  三年级      张都     三年级
三辩    孙越  一年级      李婕达   二年级
四辩    安楠  二年级      保琛     三年级

第二场  澳门大学      vs  香港科技大学
一辩    强雯  三年级      孙浩洲   一年级 香港人
二辩    陈典  四年级      安楠     二年级
三辩    彭寅  三年级      孙越     一年级
四辩    刘京京  研二      李佳阳   一年级

第三场  电子科技大学  vs  澳门大学
一辩    张翼   四年级     李东君   三年级
二辩    廖潘瑞 二年级     陈典     四年级
三辩    李巍   研二       彭寅     三年级
四辩    孙亮   二年级     刘京京   研二
阵容变动最大的是电科,派出了八个辩手,练兵和挑选新人的意图明显。除李巍、李婕达外,其他辩手不甚为大家熟悉。在这些电科的新人中,高年级选手较多,显示人才储备很厚,但比起经大赛千锤百炼的电科老辩手差距非常明显,也不如港科一二年级的优秀辩手抢眼。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05-5-16 22: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顶一个

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22: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其次是港科,有孙越和安楠两位辩手上2场比赛。这支队伍年级普遍在一二级,但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素质,安楠是其中可称为老将的辩手了,也只是二年级,曾获名校赛最佳辩手,还有孙越和李佳阳,表现也比较出彩。这支队伍可以形容为:虽然还不够成熟,但绝不乏闪光点的队伍。另外,他们本次试用香港本地辩手,虽然普通话确实存在问题,但表现已经超过预期。
阵容最稳定的是澳大,两场比赛基本是原班人马,陈典、彭寅、刘京京这三个男生的搭挡是他们这一二年内的稳定组合,也为他们带来过九场连胜的战绩,可惜四辩刘京京因为是研究生已经失去了国辩资格,铁三角被打破,他们未来的前景也黯淡了好多。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这个贴子最后由执剑天使在 2005/05/17 11:19pm 第 2 次编辑]

第一场比赛  香港科技大学  vs  电子科技大学
正方:用和平手段比以暴制暴能更有效遏制恐怖主义
反方:以暴制暴比用和平手段能更有效遏制恐怖主义

   这个辩题对于反方电科应该说是不利的,不论从社会舆论还是主流呼声来讲“以暴制暴”都是不被提倡的。正方抓住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本,认为分为利益冲突和仇恨,分析只有和平方式才能消除恐怖主义思潮产生的根本。反方则有意把恐怖主义突出为具体的恐怖行为,认为以暴制暴就是以正义的暴力消灭邪恶的恐怖主义,认为以暴制暴有效果、效率、效益三方面的优点,就是相对成本小、得到效果迅速直接。
   在前三位辩手的依次陈述环节,反方占据了明显的优势,流畅的陈述,恰当的语言和形体效果压过了对手,不过仔细分析也有硬伤,就是对对手的回应太少,不能临场做出有效的攻守,特别是对于关键问题:“以暴制暴不能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根本”避而不谈。只有李婕达此时发挥了关键辩手的作用,全场唯一一次正面回答此问题,仇恨和利益冲突这样的根本在人类发展历程中本就是难于消除的,以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长达千年的冲突为例,说明根治之难。不过细细想想这样说也很有问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仇恨和冲突如此根深蒂固,首先它的产生就是以暴制暴的结果,其次想要消除它也绝不可能用以暴制暴的方法。想来电科也是深明这一点,才会在对方已没机会反驳的三辩陈辞中作如此解释,并再不提起。
   在自由辩论中,形势急转,港科占据上风。先后打出几个火力点:1 以暴制暴并不就是正义的暴对邪恶的暴,经常无分正邪。并抓住对方说“用正义的行为去打击”冷嘲热讽,指出和平手段更是正义的,暗意反方太霸道。2 明确指出双方定义分歧点,恐怖主义是一种恐怖思潮还是恐怖行为。如果不消除思想土壤,那打掉了一个阿富汗、打掉一个本拉登还会有其他形式恐怖主义冒出来。3 以暴制暴并不是效率效果效益更好的解决方式。双方在阿富汗、本拉登和北爱共和军三个实例上激烈交锋,反方说阿富汗模式迅速瓦解本拉登势力,正方回应911搞不成改成做绑匪还是恐怖主义;正方说北爱打了三十年最后还是谈判解决,反方就说又分离出新的极端恐怖势力。自由辩论中,反方提出的有效攻击就是抓住和平解决的手段问题,逼问对方和平解决有哪些手段,意把和平手段等同于妥协。在自由辩的环节中,正方孙越和安楠两位辩手,特别是孙越表现出色。
   最后的总结陈词,正方安楠明显技高一筹,4点点的很到位。点出对方说以暴制暴才是正义手段的逻辑错误,说明以暴制暴并非根本解决之道,给出和平解决的手段:切断恐怖行为的资金支持、加强沟通平复仇恨和利益争端,通过分析恐怖主义的目的:获得利益和仇恨满足,说明和平手段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纵观整场比赛,反方电科语言流畅积极,正方港科则是语言自然平和,可以说是两种不同风格的典型,听起来相当有意思。陈辞反方占优,自由辩和结词正方胜出。最后评委判定反方电子科技大学胜。不过辩论先是个辩字,如果遇到专注辩论交锋的评委或是采用不同赛制,正方也颇有胜面。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05-5-17 1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李皎雪是大三的。

天使對第一場的評論中肯。請繼續!

发表于 2005-5-17 13: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下面引用由执剑天使2005/05/17 10:19am 发表的内容:
纵观整场比赛,反方电科语言流畅积极,正方港科则是语言自然平和,可以说是两种不同风格的典型,听起来相当有意思。陈辞反方占优,自由辩和结词正方胜出。最后评委判定反方电子科技大学胜。不过辩论先是个辩字,如果遇到专注辩论交锋的评委或是采用不同赛制,正方也颇有胜面。

比賽勝當然可喜(有一万塊澳門幣的獎金),
輸了也有所得,畢竟國辯之前有這樣難得的機會審視自己的隊伍。

事實上,比賽是一場一場來分析的。
從本次賽制設定,更要求演講式的表達,電子科大在這方面有更扎實的訓練,勝出也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05-5-17 13: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路过瞧瞧,电子科大有给人的感觉很稳重,不过slot老师,我一直对澳大有一种感觉就是论证的虽有理却没有给出怎么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05-5-17 14: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可否詳細説明?
发表于 2005-5-17 14: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小小声问一句,天使是哪位美女,我居然漏过了,罪过罪过
发表于 2005-5-17 14: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讓你留下來,你不留,看,錯過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15: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这个贴子最后由执剑天使在 2005/05/17 07:51pm 第 2 次编辑]

第二场  澳门大学  vs  香港科技大学
正方:“专才”的个人发展较“通才”有利
反方:“通才”的个人发展较“专才”有利

   专才与通才是个老辩题了,全辩也有过类似的题目,本次由香港和澳门的两支队伍来讨论。双方的立论都比较平心静气,首先肯定没有一点不通的专才,也没有一点不专的通才。然后正方很形象地用钝角和锐角进行比喻,把专才比作高比较长的钝角,把通才喻为底边较长的钝角,并给出了复合型人才的概念认为是理想情况下既专又通的人才。认为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本身的竞争力、知识更新力两个角度出发,专才的个人发展更好。反方则把专才和通才形容为纵向和横向的不同发展,提出一个比较标准就是:更适合大部分人选择的道路。认为劳动力市场变动大,使能适应更多职业的人更好工作。这里双方辩论的根本分水点出露端倪:正方着重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反作用,认为专才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所以专才个人发展更有利;反方则从人才适应劳动力市场来谈,认为懂得越多工作越好找,所以对于大多数人应该提倡做通才。应该说,反方的论点从个人的发展来谈,使反方在后面的辩论中越来越难发挥。
   值得一提的是初次亮相的港科一辩,作为香港本地人,其发挥还是可圈可点的,虽说普通话不太过关,但是能感觉出他已经具备了上场的实力。
   之后正方的二三辩强调了全面发展是人才的基础,专才专一而了解其他。陈典和彭寅用幽默的语言先后举出例子,足球队里上场队员都是术业有专攻,只有替补才是“万金油”;三菱重工格言“要最好的车工、电工和钳工”而不是要一个什么都会的工人。反二安楠则用钻牛角尖的例子,认为专才钻得越深创新越难,而通才则是跳出来看问题,更容易创新。并引用正方提出的复合型人才,定义为在现在大家“专”的基础上要提倡通,大家通过“通”向复合型人才发展。不过被正方马上提出反驳。
   自由辩论的环节可以说是非常沉闷无趣的,因为反方一直纠缠定义,指责正方钝角锐角定义不准确。直到时间过去大半,仍没有提出建设性的定义,原来反方的意思只在于要对方承认专才、通才是无法定义的,所以要用他们的标准来衡量。我想反方完全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这说明他们或者没有在赛前筹划好他们的主战场,或者是运用战术过于僵化。不过正方没有及时跳出纠缠,只由一四辩各有一次试图转移话题,也非明智之举。接下来双方对交叉学科属“专”属“精”的界定、个人发展该不该立足社会来谈进行交锋。这时反方四辩李佳阳表现出色,逼问出正方澳门大学把交叉学科综合学科的人才都定义为专业人才,显得正方霸道了。作为一年级新人而且是女生有如斯表现,真是可喜可贺。
   接下来的总结陈词,正方取得明显优势。反方四辩并不是很适合总结陈词,作为攻击手显然是她更合适的位置。正方四辩刘京京以古龙、倪匡、金庸分别代表专才、通才和复合型人才总结了定义之争之外,指出了社会变动并不是发展的常态,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是有专有精的人才,总算为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的本场辩论给出了一点有价值的思考,画上了一个句号。
   评委判定正方澳门大学获胜,最佳辩手是四辩刘京京。

发表于 2005-5-17 17: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怎么没有第三场的评论那??
发表于 2005-5-17 17: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慢功出細貨!
发表于 2005-5-17 17: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照片?
快!!
发表于 2005-5-17 17: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说一声:美女辛苦了!

其他人也写写评论吧:)

发表于 2005-5-17 17: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是的是的  也很想看照片
发表于 2005-5-17 17: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相看美女?

不用急,呉理。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18: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这个贴子最后由执剑天使在 2005/05/17 07:38pm 第 1 次编辑]

接下来是执剑个人最期待的第三场比赛,因为李巍的上场,本场比赛显然将更加激烈更加好看。澳大本次尽遣主力而出,显然也是等待这场比赛。

第三场  电子科技大学  vs  澳门大学
正方:安乐死合法化利多于弊
反方:安乐死合法化弊多于利

   首先,立论陈词。正方电科显然保持了他们一辩向来的优良传统,女生笑容亲切,举止优雅,语言优美而富有文学性、感染力。提出了两大观点:1安乐死也就是“优死”,是人们追求生命尊严和自由的要求 2 安乐死合法化能有效规范安乐死,法律允许不等于法律提倡。个人认为,第2点虽然不是核心,但却是正方特别有利的论点,可惜在随后的辩论中正方只有三辩李巍在陈辞中提到了一次“法对于安乐死不可不作为”,这一点点得不透,放弃了自己的武器被引导到了对方的战场上。反方的一辩则更富攻击性,一上来先指出对方把“安乐死”偷换成了“死安乐”,混淆了矛盾的重点,安乐死的关键争议是“死”,生命权才是最高权利。这一点点得相当准确。反方把安乐死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两种。非自愿安乐死即是对昏迷或智障等不具有表达自我意愿能力的人由他人宣判安乐死,是和人类伦理界限相冲突的。指出两点:一 人的自主选择权不能超越生命权 二 法的精神要维护人类伦理道德准则,但安乐死违背这点。并举出荷兰讨论“对新生残障儿童实施安乐死”法案的例子,说明安乐死可能会引起人类伦理道德的滑坡。
   接下来是二三辩的交替陈词,在这一环节中,应该说正方前两个陈词的层次性不是很显著,没有提出比立论更加深入或新的观点,既然比赛规则每方有长达三个四分钟的陈词,应该再加强层次性。正方三辩提出三个观点:1回应对方关于道德滑坡的问题,举出红绿灯舒畅交通的例子,认为合法化不会带来道德滑坡而是上坡。2尊重自由意志也是法的精神 3面对安乐死已经不合法的展开的现实,法不能不做为。这三点提出的很到位,仿佛及时雨,如果没有李巍这一场比赛绝对会非常不一样。我倒是奇怪其他三位辩手没有及时跟上抓住狠打,使得后面这几点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不过再回味的话,这个观点也不全对,因为本次的辩题是安乐死合法化,而禁止安乐死也是法的一种作为,而反方的观点并不排斥此举。
   反方两位辩手则提出了几个新的观点:1 人有权自杀,但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杀死你。这一点是平时很少提及的,医者的道德背负。2 实施问题。再完善的安乐死审查也不能保证正确,因为心理的疾病和痛苦是难以鉴定的。如果一个安乐死执行后疾病被攻克了,那是否是杀人?3 判断安乐死能否合法关键不是看其出发点目的是否善意,而是看其手段行为是否正当。比如杀富济贫,济贫没错,杀富就不对。
   进入自由辩论,我个人全场最不喜的是正方电科一开场的问题,几位辩手连续问对方某国某法第几条是什么,反方干脆回答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法的精神是…,正方继续这样问,并说对方辩手不知法怎么能来说法的精神。这种做法是完全没必要的,要援引论据大可自己直接说,何必问人家知不知道,画蛇添足显得小家子气了,这种方法在国内打打也就罢了,遇到其他地区的辩手是完全无效的。总的来看自由辩论中,正方完全被拉到反方阵地里,双方就非自愿安乐死展开辩论。说实在的,一旦到了这个战场正方立论的“生命尊严自由”就丧失了其攻击优势,局面是正方提出问题反方都能在其体系内正面回应。双方讨论了安乐死的实施可能性——能否保证判断正确、能否保证患者主观愿望不会改变;讨论了在患者不能表述其意愿的情况下,对其安乐死引起的道德问题;讨论了什么是优死——反方提出一个很人性化的观点:如果是我的亲人,我应该劝他打消死亡念头与病魔斗争,进行亲情的临终关怀,这才是减小痛苦的办法,才是有尊严的死法,赢得了听众的共鸣。不过双方举的事实论据都偏少。总体来看,自由辩论,反方稍占上风。这也反映了两方的立论体系,反方更完整,正方稍显单调。
   最后的总结陈词,毕竟姜是老的辣,虽然就辩手个人而言还比不上他第二场的表现。反方总结了以下三点:1 非自愿安乐死问题 2 安乐死陷入的道德两难——尊重选择与生命不可侵犯 3 规范实施的困难。
   本场比赛可谓难分伯仲,就我个人而言倾向反方。

   最后评委以3:2判定正方电子科技大学获胜,李巍获最佳辩手。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19: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澳、港、内地高等院校学生辩论邀请赛赛况综述

[这个贴子最后由执剑天使在 2005/05/17 07:31pm 第 2 次编辑]

   再来总体评述一下各队辩手的表现。对于电科,这次比赛最重要的目的是锻炼队伍选拔新人,应该说这个目标尤其是后一个目标效果并不理想。电科的新人们的发挥中规中距,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李婕达是更加老练,能担起当家之任,如果电科没有雪藏新人的话,到此时雪藏也不是很有意义了,以新人目前的水准代表不了全辩冠军的实力。可能是因为这批辩手被前辈压得太久吧,一是场上经验不足,二是灵气不够,感觉临场的信心不足。希望他们能在下面几个月凤凰浴火重生,在国辩打出完全不同的气势。
   港科方面冒出了孙越、李佳阳两位有潜质的新人,安楠更加出色。澳门仍是陈典、彭寅、刘京京三位剑客当家,愈加默契。香港和澳门两地近年来的辩论水平进步,大家有目共睹。感觉他们的辩手不管成熟与否,首先很有灵气,也许是因为他们辩论的利益得失是最少的。不过这次国辩的新规则,对他们冲击太大了,大家都知道这两个地方的普通话水平是最差的,远不如新马的本地人,近年来辩论水平的提高正是得益于内地学生内地教师的输入。此次国辩规则如果说在新加坡是可以促进本地华语普及,在港澳则是对普通话辩论的摧毁性打击。因为这两地根本还没有普通话普及的基础,只有靠取得成绩才能赢得校方和教育部门的关注,才能吸引更多本地人的参与。现在的规则无异揠苗助长。特别可惜的是澳门大学,因为他们实力的突飞猛进可谓是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也很难再重现了,不能以完美的转身告别实在是……
   虽然很无奈,虽然不想说,不过,希望在下次进行这样的规则修改之前,最好提前两年通知,因为一个好辩手的成长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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