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應邀擔任2007第三屆亞太華語辯論公開賽的評審工作,賽後跟現場來賓互動時,討論到有關「辯論比賽評審如何養成」的問題,當時我提出,評審本身的「自覺」相當重要。 因為,目前辯論比賽評審並沒有很好的事前篩選及事後評鑑機制(至少在台灣是如此),事前篩選幾乎只能仰賴主辦單位來篩選(裁判長通常扮演最重要的角色),至於事後的評鑑機制,則根本付之闕如,事實上,評審所作所為,目前並沒有被好好的紀錄下來(比賽本身反而比較受到重視),所以再好的評審,可能以後都不會有人邀請;出過問題的評審,除了當時在場的隊伍及觀眾外,大概也不會有太多人知道。 所以,評審評得好與壞,大概只有評審自己最清楚,但好壞不能只憑評審自己來決定,應該接受公評。評審有三大工作:判決、講評、交流。其中判決的部分,主要是透過評分表及論點紀錄,前者在主辦單位手上,後者則需要一點時間整理,所以我想我先上傳我的講評,歡迎大家批評指教。 歡迎各位到我的個人部落格-「楊迺仁的數位生活口傳人」收聽並做進一步討論[br][br]-=-=-=-=- 以下内容由 yangnaijen 在 2007年07月14日 02:19pm 时添加 -=-=-=-=- 除了複賽第一、第三場外,準決賽第二場的講評錄音也已上傳,若有朋友無法收聽,也請回應一下,以便我未來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