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杯初赛E组第二场 辩题:【北京禁止中小学售卖碳酸饮料的做法合理/不合理 】 正方:【E3 元芳你说对不队】 上场队员:一辩:单鑫怡,二辩:戴正婷,三辩:李祥 反方:【E4 二外雏鹰队】 上场队员:一辩:马超,二辩:房佳莹,三辩:孙望 评委:刘晏辰,刘子仟,梁琪
正方【元芳你说对不队】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 众所周知,儿童饮用碳酸饮料会引起肥胖,影响消化,损坏牙齿,使孩子产生攻击性强,注意力分散,不合群等现象,而且学生在饮用碳酸后,往往觉得不够解渴,还想再多喝一瓶。家长的说辞无效,老师无法管辖,那么禁止它成为另一有效克制学生饮用碳酸饮料的利器,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在中小学禁止贩售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据统计,12岁孩子饮用碳酸饮料的比例为76%,而14岁孩子饮用比例增长到了92%,那正值生长发育的幼儿身体就会那么慢慢受到饮料的侵蚀。禁止贩售碳酸饮料,可以减少学生饮用时间,学生在校时间大于8个小时,校内禁止贩售可以让学生在8个小时内渐渐用白开水代替饮料,减少他们受饮料侵害时间,校内禁止贩售可以避免未接触过碳酸饮料的学生受周遭同学的影响饮用碳酸饮料,中学禁止贩售碳酸饮料在国外也早已被施行了。2010年1月24日意大利卫生部和意大利饮料协会通过一项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内向学生出售碳酸饮料。2005年8月17日,美国饮料协会提出一项倡议,希望全美各地小学都把碳酸饮料和和其他高糖饮料撤下自动贩卖机。 2010年前美国中小学生只对矿泉水,果汁和低脂牛奶在校园内销售“放行”。美国数千万名中小学生将无法在校内贩卖都碳酸饮料。我们可以在禁止与宣传同时进行. 【由于队伍只给了我们两张图片,于是只有这些辩词了抱歉】
反方【二外雏鹰队】立论: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小卖部。学校内开办的小卖部,应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我方不否认其初衷是好的,但一项政策必须要保证其效果性,即能够解决或缓解当下的问题,方才具有合理性。鉴于此政策不具备效果,同时还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我方认为它不合理,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该政策的效果性甚微。
首先来看中国的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由于经济原因和管理上的问题,中国大多数的食堂以外包形式为主,有自主经营权的学校占少部分。承包的商家很有可能并不买账,换个角度来讲,小卖部不卖碳酸饮料还可以卖别的糖分很高的饮料,这样会使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同时,该政策的限制范围仅在校内,对学校旁的商店及碳酸饮料售卖点并无约束力,且大多数学校周边的商店数量不在少数,学生们可以很方便的从这些地方购得碳酸饮料,因此仅在校内禁卖碳酸饮料并不一定能使学生对其的购买量和频率下降,保护青少年健康的目的无法达成。此外,由于中小学生存在叛逆心理,对越是限制的东西就越有尝试的欲望,所以他们可能更倾向于饮用碳酸饮料,那么这项政策对于部分中小学生而言可能适得其反。限制力度太小再加上学生可能不买账,使该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又何谈合理性呢? 第二,该做法损害学生们的消费自由权和企业的利益。
对学生来说,他们有权选择购买什么、在何处购买,该方案的推行会破坏这种消费自由原则。据江苏省健康教育调查报告统计,受调查学生中每天饮用碳酸饮料少于一次占比79﹪,一到两次占比17﹪,而大于三次的仅占4﹪,从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学生喝碳酸饮料的频率在适度范围内,我们不应该阻碍他们的消费自由。与此同时,校内有些活动有时需要碳酸饮料来烘托气氛,而这项政策造成了不便,可谓小题大做。对商家和企业而言,有不少企业的盈利点就在于碳酸饮料的销售,政策在无形中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正如北师大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如唐任伍教授所说:“政府面对问题的重点应当是加强监管并从源头上保证碳酸饮料的质量监控,政府要严厉打击有质量缺陷的碳酸饮料,但没有必要用行政方式禁止销售,这样作政府有管得太宽的嫌疑,同时加强引导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我方认为,与其大费周章出台这项收效甚微的政策,还不如加强引导和教育,告诉青少年们,不仅是碳酸饮料,吃零食、喝其他饮料都应该把握一个度,这样才有益健康。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北京禁止中小学生售卖碳酸饮料不合理。
结辩: 今天经过与对方的讨论,我们双方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碳酸饮料的危害,我方必须指出,碳酸饮料是有一定的危害,但它并不像烟酒,研究表明,只要不一次性饮用5升以上,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反倒有利于消化道功能。而调查显示,仅有不到百分之三十的人会选择一天至少饮用一次碳酸饮料。因此,我方一直强调,碳酸饮料有危害,但可以避免,完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限制销售,鼓励小贩贩卖替代饮料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二,本项措施不具备可行性,效果甚微。即使学校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管理校内商贩,,学校附近的商店却依旧可以贩卖,而学生往往会选择在上学放学时购买饮品,也就是说,即使实施这个政策,依旧不能起到减少饮用碳酸饮料的效果。
其三,禁售商品侵害了学生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许多食品是不健康的,比如泡面同样是吃多了有害无益,烧烤可能致癌,油炸膨化食品会使人肥胖,成年人明知吸烟有害健康还是有人在买烟。或许这种选择是不够理性,但是消费者在知情后仍享有自己选择的权利,限制购买,很明显与自由贸易的精神相违背。
最后,是使用现在的政策,试图强行禁售 ,但却收不到效果,反而有可能激发学生的叛逆心理,不让买就偏要买。所以,我们坚定的认为,应当通过宣传碳酸饮料的危害,引导学生逐步少喝碳酸饮料,是他们不仅在校内,在校外也能如此。这才是治本之策。
而现行的禁售政策,一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北京市中小学不允许销售碳酸饮料的文件是由北京市教委出台的,很明显,教委有权利教育宣传,但并不能强制要求小贩停售。法治社会应当依法办事,用政策禁售显然不合法。即使是初衷是保护学生,也应当通过合法手段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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