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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词】当今中国应该/不应该提倡公益“众筹”的公益筹资模式 第四届雏鹰杯初赛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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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22: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a_campanella 于 2014-1-22 23:47 编辑

2014年1月21日雏鹰杯A组辩词  
雏鹰杯初赛A组第一场
辩题:【当今中国应该/不应该提倡公益“众筹”的公益筹资模式】
正方:【A1喵喵喵】战队   上场队员:一辩:胡瑞雯;二辩:何婧; 三辩:任尔为
反方:【A2浙江海洋学院翰林】队   上场队员:一辩:陆彦臣;二辩:王语嫣; 三辩:赵晶玮
评委:谢宇 ,于夫 ,袁江烽
正方【喵喵喵战队】立论: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公益”这个概念。

公益是个人或组织自愿做好事而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公共产品。

公益的范围其实很广。建造希望小学是公益,给山区孩子买字典也是公益。

当你看见被猎人追杀的藏羚羊无辜的双眸,当你看到山村孩子的渴学脸庞,你会不会萌发一种帮助他们的愿望。可惜的是通过官方公益渠道你很难能切实帮到这群看似微小的群体。

令人可喜的是,近年来“微公益”正悄然兴起。“微公益”以网络为平台,其活动“微博打拐”、“免费午餐”等都受到人们的好评。雅安地震中,红十字会总计仅筹得四千万元。相比之下,地震后的第二天,新浪微博平台就累计收到六千万捐款。“微公益”聚沙成塔的力量可见一斑。

因此我们说微公益是官方之外的必要补充。

然而其中的隐患也不可小视。微公益透明度低,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微公益项目发起者能力有限,难以应对复杂的公益事业。这些风险都大大影响了众多公益项目的真正落实。

因此我们提倡用众筹改善微公益的缺陷。

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后,发起人将会给予支持者对等的实物或服务回报。

借助于互联网,众筹可以强化微公益的优点,但是又能防范上述风险。

第一,公益众筹的平台性强化了微公益的优点。其一,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任何有志于公益的人都能为自己构想的项目筹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资金,其二,众筹可以大大节省捐赠的时间成本,一个按钮就可以完成捐赠。其三,众筹把各地的公益项目吸引到网络平台上,让人们更广泛地了解公益项目,选择契合自己的资助对象。

第二,普通筹资信息不透明。但在众筹中,受众筹网站的严格要求,项目发起者必须详细描述自己的计划,并且向捐助者报告项目进展的情况。项目发布前还需要经过第三方的审核查证,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由于平台上的公益项目众多,势必会提供一个良性竞争的平台,有助于提升公益项目的整体质量。部分网站会如“支付宝”一样打款给项目发起者,返还的服务可以是通知短信和证书。活动完成后由捐赠人对发起人进行信誉评估。因此,众筹财政和信息透明度都比其他筹资方式要高。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应该提倡公益众筹的公益筹资模式。



反方【浙江海洋学院翰林队】辩词(质询小结):
一开始呢,我们就与对方辩友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说我们今天考虑一样事物适不适合大范围的提倡,不光考虑当下它本身的积极因素,还要以综合的看待它。就像我们会说青霉素这个药品很好,但它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效,碰到对它过敏的人,不但不能起到治疗的作用,相反,它的缺陷还会被放大,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我方不否认当下公益众筹发展的很好,有许多优点,并且为社会做了许多共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益众筹本身已经足够成熟去提倡。我们仔细去分析就会发现,
第一,公益众筹的组织对自身定位不明确。
第二,取得初步成绩和一定资金之后,盲目扩张。
第三,财务混乱,过于依靠外部捐赠,缺乏预算制度。
第四,埋头做事,不顾社会交往,以致许多公益众筹组织其实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但是始终没有能够取得很好的知名度,难以获得更大的社会支持。
总的来说,目前公益众筹还不够成熟,其组织大多缺乏远见卓识,对未来没有预判,也难以对项目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形成实际的看法。这对于一个组织的长期运营,都是潜在的危险因素。如果过早的提倡,它的缺点会如同青霉素一样被放大,容易造成公益事业的混乱!
不仅如此,当今中国的环境也并不适合提倡公益众筹。首先,政府对这些组织的态度是支持公益行业自律,所以至今对公益众筹组织能有法律约束的相关法规还很少很少!外部监督严重缺乏!而它本身的不成熟造成它难以很好的自律。其次,当下其实不够成熟的也不光光是公益众筹,政府注资的官方公益组织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几年来民众对其信任度剧减。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提倡公益众筹不就是在偷换责任了吗?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当下中国不应该提倡公益众筹,而是让它继续发展,慢慢的自我完善。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官方公益组织的塑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相关人才,使我国的公益事业能更好的发展!!


雏鹰杯初赛A组第二场
辩题:【当今中国应该/不应该提倡公益“众筹”的公益筹资模式】
正方:【A3BJD战队   上场队员:一辩:李睿;二辩:蔡文琳; 三辩:刘正
反方:【A4 药太贵大礼包战队】  上场队员:一辩:霍酉剑;二辩:谢诗季三辩:赵宇欣
评委:谢宇 ,于夫 ,袁江烽
正方【BJD战队】辩词:

谢谢主席,问候场上各位。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提倡公益“众筹”的公益筹资模式。

所谓“众筹”,源自国外,即大众筹资,是指透过网络平台展示、宣传计划,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而公益,即公共利益,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商业、金融及个人私利问题均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之内。所谓应该提倡,指包括政府在内的中国社会对众筹以包容支持的态度,提倡众筹在中国大力发展、并落地生根,成为公益筹资的一个重要方式。

为什么要在当今中国提倡这样一种新型的筹资模式呢?有两点原因。第一,众筹本身具有很多优势,如操作简单、互动性强,这都是对我国传统模式是一个很好的补充。时间关系我只展开一点:即它为每一个想法,搭起了展示的舞台。传统公益,我们往往只能是参与者,在已有项目之后贡献资金,没有发起自己方案的渠道,如当下雾霾严重,城市绿化要怎么改进,该环境下生活的人们要怎么行动,我们无权、也无机会过问。但是众筹平台、谁都可以是项目的发起者,有利于集思广益,从各种角度来缓解、解决问题,像点名时间网上的为北京建筑工送口罩的活动,即是在空气污染大背景下,一个容易被忽略却又很有价值的角度。是众筹的平台,让更多人、更多的思路涌现出来,各种方案竞争互补,共同促进公益事业更好的发展。

第二,众筹引入中国之后,出现了种种水土不服的现象,使它应有的效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为它的新,很多民众不认识、不了解,而现在也没有一个官方管理,去说明、去规范、去弘扬,因而还没有获得大多数民众的信任,方案的成功率不高。所以我们有必要给它正名,大力弘扬正规化的众筹模式,提倡人们科学的使用众筹平台;借鉴国外众筹网的成功案例并结合我国国情,给予它官方的扶持和倡导;完善相关法律和责任追踪制度,给予参与者更完善的保护,从而充分发挥众筹平台的效用。

对中国社会发展有利,且在扶持下可以健康发展的东西就应该被提倡,如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纵使现在扶起摔倒的老人存在未知风险,我们仍应该提倡那么做,当然也要不断完善法制以给予民众更全面的保护。众筹也是同样,它作为一个拥有种种优势的平台,应该在我国的公益领域得到支持与弘扬。提倡的成本不高,一分肯定与包容,一分重视与规范,一分维护与推广,就可以表明态度,而换来的是一个更正规、更有效的公益众筹平台,进而为我国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反方【药太贵大礼包】辩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很荣幸代表我方立论,2011年郭美美事件发生后,中国官方的公益组织公信力一路下跌,在其努力重建信用的同时,另一种公益筹资方式悄然走红,那就是公益众筹。众筹,即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2009年起源于美国,现在仍属于发展阶段,今天很荣幸和对方辩友就当今中国是否应该提倡公益众筹这种筹资模式展开辩论,我方判断应该与否的标准是:公益众筹是否有利于当今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当今中国的公益事业的现状,我们身边的公益活动数不胜数,如慈善募捐、暑期支教、公益义演等等,可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中国红会去年接收捐赠28.67亿 同比减少近六成。这是因为公益组织内部腐败的曝光,让人们失去了对公益事业的信任。所以我们缺少的不是公益活动,而是大众对公益事业的信任。我们要想更好的发展公益,要依靠的不是换一种新的形势,换一下发起者,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而是要通过完善制度来保证募捐者的钱用在了公益上。重新取得广大群众的信任。而众筹这种新生集资模式不仅不具备这样完善的制度,更不能给募捐者权益带来保障。
而且,公益众筹、发起和捐款的双低门槛导致了他没有很完善的安全措施来保证募捐者的权益。这种未经严格审核的集资发起方式很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发起者在集资完成后拿钱走人募捐者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给不法分子以相应的惩罚。所以,众筹如果现在就应用在公益事业上,一旦出现了诈骗案件不但会极大的影响人们对公益事业的热情还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信任危机。
更何况众筹这种公益集资模式并不是不可替代的,它交互性强,活动种类丰富,参与方便也不是她独有的优势。而且它门槛低的这一特色也正是他最大的问题所在。如果只是严格审查那无疑会使门槛提高,使它这最为重要的特色消失殆尽,变成一种鸡肋的公益形式。就更没有了耗时费力来提倡他的必要。
综上所述:我们当今中国并不缺乏公益活动,缺乏的是人们对公益的信任,而众筹公益又不能改变这一点,更可能引发新的信任危机。所以公益众筹不利于当今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提倡众筹的公益集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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