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809|回复: 4

[其他] 13华辩 澳科vs武大 立论结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21 21: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辩词转载自许书源,感谢许书源同学的手打,原地址" y6 o, \( L' `* |- R6 h  H
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5330336?bfrom=010203041& G% S, C% }5 ^/ P8 n9 U- E
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5860461?bfrom=010203041
: Z/ `# l  J" N1 O- R+ ^: b! F6 ?% d8 `
澳门科技大学VS武汉大学:当前应不应该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r3 j5 J2 F4 E& n) C& W
) q; B# Z1 w2 B$ p4 y9 [
正方立论:# }& q# j! c* S: [% |  Q

% ]# I1 Z: q: e% F2 k9 L谢谢主席大家好,这是一场关键的比赛,也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我们需要用心来对待。
, c; G7 U0 g& y- ~" v. L0 W/ R. l9 j0 [
1994年,为满足庞大的需求,房屋预售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房屋待售面积为2.36亿平方米,同年我国房地产五百强的库存已达近五万亿元,同比增长5.35%,我国住宅市场供大于求。当前取消是指在公示期后正式实施。取消近十八年的预售制度也许对于我们市场,对于不成熟的房地产商,对于某些利益相关的官员而言或许是一个沉痛的决定,但当我们仔细思考之后我们发现这是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的愿望,我们要有照实照办的决心,说到做到。而完善预售制度则是当地政府一个暧昧态度的表现,是一个避重就轻,无法解决当前问题的做法。我方认为,当前应该取消预售制度,理由有二:
. T7 M. I; o/ v' i$ n. O  C; Q
2 s% B2 f/ r- a9 b. j2 P% m4 _第一,取消预售制度有利于当前经济健康发展。当前房物业结构混乱,良莠不齐,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增加开放成本,才能使开放商不顾需求、肆无忌惮开发新楼盘的行为得以收敛,不在继续供给,组织方前的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降低泡沫破裂后行业的损失。并且随着开发门槛的提高,有利于行业自我内部筛选,肃清行业投机风气。目前中国每年会花费14万亿去建设城市,每年相当于建设约24个中型城市,但却无人居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看到房地产行业供大于求,其GDP比重约占14%,我们不能盲目追求GDP,而应放缓脚步倾听民众的心声。$ R& T6 y( M8 ~" P  }

1 a" {% M+ m; b第二,取消预售制度有利于降低百姓的攻防风险。在传统的观念中,房子并不仅仅是一栋建筑,而是家的代表;房子也是现代比较安全的投资产品,在生活中能够眼见为实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被广泛使用。但偏偏是房子,在图纸沙盘上一指,我们没有看到实物但却必须得掏出几乎耗掉几代人继续的血汗钱。《2011年经济蓝皮书》指出,普通城镇家庭7到10年不吃不喝才能买的起一套房,房子建设一旦出现问题,对于百姓而言都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在北京和上海,几乎80%的房产纠纷都起源于房屋预售,包括我们看到的四大金刚的预售房屋也存在着巨大的问题:上海万科华丽外表之下确实大量的漏水,“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新房的购买就像是一场赌博,房子是什么质量,有没有面积缩水,有没有钢筋变竹竿我们都不确定。或许预售时的苍天大树变成了树苗,或许东方威尼斯只是一米深的水池,或许我们要的林荫大道只是一条小路霸气的名字,老百姓要的不是想象的未来,而是踏实的现在。
+ a/ G- }* G" W6 i- o1 s% v" `
% N$ }! B1 L/ C/ [面对市场的供大于求,面对人民的怨声载道,我们宁愿放弃对于增长率的追求,也要维护我们民众对于房子的期待。
& S: o: V; l5 @6 Q" B( d: |) K, Q! h, _& |9 l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立论:- i7 L- D9 j4 y& S6 L7 K; H6 |! s
& m; a/ t- O2 h7 _+ W9 _: i
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的论证基于一个前提,今天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供大于求,有2.16亿平方米的空置,但是对方辩友没有告诉我们这些空置是位于人们愿意居住的地区呢,还是位于那些鬼城呢?对方这个前提已经不满足了,待会请对方二辩为我们解答这个前提问题。对方辩友想解决房地产全部问题的急迫心情我们都很能够理解,但我们也不能病急乱投医呢是不是?
3 [: I7 C- E& {' L1 p; u4 C5 N1 E$ M7 n: W8 L+ F
正本清源,房屋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健身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而房屋预售制度是对这一行为的规范性制度。我方今天认为当前不该取消,理由有三:
) |( s. l, T4 f: H- M6 Q" v- Q5 |& L! @2 l7 w
第一,提出取消时对房屋政策的误读。在房价飞速上涨的今天,解决问题的心情和信息拥有量的片面往往容易将我们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片面归咎于某个制度,而忽略了现象背后更深刻的原因。重庆市长黄奇帆再谈房价问题时坦言:“面包贵是因为面粉贵,房价高恰是因为地方政府为解决财政问题而拉高房价,预售制却在背黑锅,不冤枉吗?”其实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供需决定价格,房价一直走高是因为我们出于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房屋预售制度缩短了开发商的资金链,开发新楼盘的时间大大缩短,从客观上缓解了供给,减小了供需矛盾;明明是缓解房价上涨,怎么还成了房价上涨的推手了?而我们总结了人们对取消预售制方案的原因,八成网友把矛头指向了监管部门办事不力,并非预售制度;可见问题不跟属于预售制度,取消没有道理。
4 x: u  n3 C# c
& o* h* V4 L; ?0 l* d: u第二,取消预售会带来严重问题。当前房屋预收款在开放商的资本中占30%到40%,取消房屋预售制度中断了开发商的资金链,将近八成的开放商将被清洗出局,中国房地产硬着陆的风险极大。同时取消预售制度也是对人民权利的剥夺,购买预售房可享受比现房低10%到15%的差价,满足了人民对于相对便宜房子的合理需求;取消预售制度让想买预售房的民众无房可买,只能通过灰色渠道购房,而这些渠道是没有相关法规规定的,一旦出了问题,买房人甚至无法追究卖房人的责任,这才是对人民利益的戕害吧。& {+ x6 D* `& |  o. ?/ O( e! g

+ Z" I% z* Z( r7 f9 h第三,满足市场规律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屋预售最早在东南沿海开始,1994年,政府在总结各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对预售行为进行规范而形成预售制度,经历20年的发展,预售制度根植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如果真的罪大恶极,市场自然会进行选择性淘汰,而不需要用行政手段盲目插手,除非对方辩友能够向我们论证市场经济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否则空谈取消就是对房地产制度的漠视,不利于房地产发展。1 `% c# }' A. U5 {- g" C2 n& \/ f4 P

* M( H2 L( Y$ E4 c  g; l4 d; M1 p综上,我方坚持认为不应该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
* ^' U. I# A+ d! n
1 N9 x) ~, f* W( P& l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结辩(潘泽):. I  z9 N2 K0 r9 D2 G, q' W
9 ^! p; z2 p& C/ R. }
谢谢。对方在最后缺席审判的最后一句话终于露出对方的马脚了,对方说如果改好了我们还是要谈的,但是当下应该取消;对方辩友今天一切的论证前提基于当下我们改不好,为什么改不好,对方一直没有给我们论证。对方辩友如果今天政府无心去改革的话,那请问他为什么有心去取消,如果政府跟开放商勾结利益的话,取消这个制度对政府也没好处,政府为什么能下这个决心,待会对方四辩请您给我论证一下。( f( `1 B  `' H* A2 f# O
2 |9 s- E7 g& n8 ~6 s/ f7 F$ n
接下来我们来看对方辩友一个最基本的论证前提是什么呢,今天是供大于求的现状。对方辩友我就奇了怪了为什么今天是供大于求的,对方辩友举出了2.36亿,但是请对方辩友告诉我这2.36亿到底散布在哪些城市呢?对方辩友把一个人塞进一个房子这个问题当然可以解决,但这是福利房的年代,不是商品房的年代。市场经济这么多年了,我们一直有有形和无形的手段去搅动市场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发现市场的调节比行政的调节有的时候更加的好呢?这是对方辩友忽视的前提,所以对方辩友的一切的论证都是基于可能性,你们认为啊,这个房价可能会涨;我们认为呀,这个房价有可能会降,对方辩友你有论证吗?$ _8 [1 u& V3 q- z; r4 c
0 g8 v; O- a% }# r$ q2 z
我们想一想,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我们买房子看到的是画,所以我们拿到房子可能是假的。在座各位,你们用淘宝的时候看到的东西难道是真吗?不是照片吗,有时候可能连照片都没有吧,这个时候我们拿到货就是假的吗?当然不是,因为有第三方监管呀,其他国家的预售房制度都在不断的加强监管,中国政府也在进行,对方辩友为什么认为我们看到的是画拿到的就不是真的呢?" S- A. |2 X# m
* N- J5 Y& g- {8 C7 P
对方辩友,人民群众没有那么傻的,在选房的时候有90%的人选择预售房为什么,他考虑问题不会比您方更轻率,因为您方说了房子是一辈的事情,您方打个辩论查这么多资料可能远远不如他为了一辈子的事情查的资料多,为什么还做这样的选择?很简单,因为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期房挤占了现房,我们想买的人买不到现房为什么,都被您方抢光了吗。这就好比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故事呢,有一个大龄的女性,他年纪比较大一直没有男朋友,他发现呢她喜欢的男人统统被那些少女给抢了,于是她觉得不行,我们一定要提高恋爱的年龄,不到三十岁不准谈恋爱,这个时候我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对方辩友现实吗,不现实。
$ y7 f; q% r9 B/ S, F8 }
* e3 x: k- _' h# Z( P: d所以我们告诉您方,如果您方真的认为买期房不好,OK;我方也不是试图证明期房比现房的房子好。您方大可以跟人民群众宣传你的理念,当人民群众相信了你的理念之后他就不再去买期房了,都去买现房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还用取消预售房制度吗,不用的吧。当两个选项共同存在的话我们有选择,所以您方想倡导一个选项的时候不应该通过打压另一个选项来证明您方选项的正确,这就是您方一直悬而未决的核心问题。. B. K6 C" N1 x
, t, E" F, p1 c' k* {
所以回到这场比赛上来,其实我们看到您方不是上帝,我方也不是神仙,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决定人民的选择。对方辩友说人民选错了,你们是被迫的,但是对方辩友我们希望当我们真正走到人民的身边去想一想为什么人民会选择预售房,因为对于人民来说能住得起房子,能住的上房子,远比靠谱更重要。3 @7 S4 F) s1 b& X
$ H4 ]1 H1 ~# H% S! n; q2 Q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结辩(李璐露):
  S  p$ x9 W( r3 t9 \- X1 }+ _* ~
* `4 i9 b% r! n- {/ B6 j- W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辩友口口声声为人民,可是对方辩友哪一条是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呢?他方的资金链可能会断裂,良莠不齐的房地产商一部分会被踢出市场,您方真的是在考虑民生的诉求吗?接着您方还用了一个淘宝的例子,他说我淘的时候还可以看图片呀,预售房也一样吗,风险承担上面你淘宝和我买房子能一样吗?事实上根本就不具有可比性。对方辩友还告诉我们说,告诉我们一幅虚假的画面:市场上有期房有现房,你可以去买期房可以去买现房,市场是自由的。可是真的是自由的吗,现在市场上90%都是期房的情况下,老百姓想买现房的时候早就没有了,我被迫进入期房的选择,这还叫自由的选择吗?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预售制度是让更多的人能买得起房子,那为什么现状下还有那么多人住不起房,还有80%的民众期待可以取消预售制度呢?; k$ F9 s8 K8 ~2 Z. C8 `
. H5 G* E' f" b" ?7 c* s9 l; f
所以对方辩友没有解决两个问题,我访问他资金链断裂究竟是那一部分人的资金链断裂,如果他连本身进入市场的资本都没有的话,他有什么资格让老百姓把梦想承担在上面呢?我方又问了,这些良莠不齐的开发商究竟怎么能够解决,从一辩到最后只说了两个字,说我们要保护。今天我们说了鬼城的例子,又说了鄂尔多斯空城的例子对方辩友都不看,对方说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供不应求了,可是现状真的是这样子的吗,在郑州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她的郊外就有延绵不绝的空置房和商品房,这些地方都没有人住;而在鄂尔多斯有80%左右的空置房已经处于停工的状态,而其中的资金来源有60%来自普通的居民,这些根本都不是个例呀,因为在中国的每个城市每个郊区都会有没有人住的,空置的。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这是地方的问题,那么在预售制度下为什么政府会允许他用那么多的资金去修筑这些地段呢?每年中国花了那么多钱修建了相当于24个城市的房屋却没有人居住,空城的解释对方辩友始终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分析。! b1 H7 @4 W8 y- D- h

& ?; |2 w! z2 V5 \% u) H: i1 j所以对方辩友从头到尾就告诉我们要完善这个制度,可是怎么完善,他完善有可行性吗?“国五条”实施之后,各地方政府就颁布了适合地方政府的条例呀,所以在力度上根本就不具备对方辩友所说的完善吗。对方辩友说要引入第三方监管制度,可是在重庆、在武汉、在合肥也引入了第三方监管制度呀,但是最后房价却上涨,我们发现原来监管他的人自己都参与了房价的分配,我们怎么放心把这个制度交给他们去完善呢?
. P3 D/ |2 w. r6 O: G2 d' y  L
! s* O6 W7 B4 s所以我们今天的大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市场面临着泡沫,任何可以刺激泡沫膨胀的东西,这个助推器我们不能要;任何将梦想付诸未来的行动我们都说政府应该替百姓来承担,那就是取消预售制。谢谢。
发表于 2013-11-29 20: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 O7 T+ X& x( Q希望大家永远喜欢辩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6-1-23 20:33 , Processed in 0.04807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