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榕(福州大学辩论队队长) 今年参加完闽台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恰逢我四年的大学生涯画上了一个句号,可是四年的辩论经历,依然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在与台湾辩友共同切磋辩论艺术之后,全国大专辩论会又随之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于是乎,犹如在刚刚平静的水面又投进了一块大石头,我心中对辩论的关注又一次的被激发起来。更加令我感兴趣的是,我的好友,澳门大学一辩倪明也参加了本次辩论会,并在本次比赛上表现出色。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我对本次辩论会的关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同时,也有一些个人的感受。从辩题说开去 一道隽永的辩题,应该能让大家在辩论的时候紧张激烈、精彩纷呈,赛后回味无穷,拍案叫绝,而且还要能够引起人们内心理性的共鸣和深深的思索。可惜这样的辩题少之又少,而“人性本善”、“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法制能否消除腐败”、“不破不立”、“人类社会应该重义轻利还是重利轻义”、“发展知识经济是自然科学更重要还是社会科学更重要”,这些经典的题目,哪一个不是符合央视当年提出的选题三大标准呢(1、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命题;2、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3、关于人本身存在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本人以为,这次全国大专辩论会的辩题总体而言还是不错的,相比较2000年的题目更多了一些大学气息和人文关怀,给了人们赛后进一步思考的广阔空间。 可是,现实比赛中,我们依然遗憾地发现,今年比赛的定义之争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纯粹的友谊、纯洁的友谊”、“经济开发、旅游开发不等于开发”、“教化、教育”,初赛中各路辩手大施玩弄定义的手法让我们不禁为决赛阶段的比赛捏了一把汗。果不其然,在决赛阶段,辩手们玩弄概念的本领更是展示得淋漓尽致。从第一场开始,“科学包含了技术,发展包含了应用,界限不等于规范”、“经济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阻碍不等于阻止”、“科学精神包含了人文精神”、“传播不等于积累”等等不绝于耳。最为登峰造极的就是那场“网聊有聊还是无聊”了,正方居然说“网聊有聊”的一个意思是“网聊有人在聊”,让平凡如我辈者在电视机前不禁目瞪口呆,要不是辩手习惯使然,恐怕在座的人都要无言以对了。 至此,我们不禁又要开始关于辩题、定义的老生常谈了。 究竟什么样的辩题算是好辩题?我认为大体应该符合以下几个原则:1、应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或者人文价值;2、人们在生活中应该容易接触、关心、讨论或者认为有必要认真思考和探求的问题;3、在辩题所涉及的领域内依然没有比较明确的说法(即辩题论证结果的模糊性和不可知性);4、辩题正反双方的矛盾在本质上不应不可调和,而应有其辨证性和统一性,但在形式上应是尖锐对立的,或者必须是一个辨证性命题的两个方面(这一点有异议,是否在本质上就对立的命题也可以作为一个好的辩题呢?尖锐对立的命题能否统一于或服务于某一更高层面的目的呢?);5、题意应十分明确,尤其是关键字和关键词不应有理解上的多义性;6、辩题给予双方的立论空间应是基本对等的,不应予以辩论的某一方在逻辑、社会普遍意义、情感等方面以较多便利。 谈了对辩题的选择,随之就是对辩题的界定。我想引用清华大学bbs上的一段话,并加上个人的理解,用以说明如何对辩题进行界定才是科学的,才能算是尊重辩题。 1、定义的统一性 双方不能用同一个词表示不同的存在实体进行辩论,只有统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更准确的明确概念,把握辩题。一旦发现误解,必须首先去除这个用词的定义(或称内涵)上的不同,否则不能进行基于这个定义的辩论。因为这是必然不会有结果的。而且,在此基础之上的争论不宜过多,因为这样会降低辩论的学理内涵。 这一点会有争议,因为我们使用的已然是一种本身就不够精确的语言,现实论辩中也许无法避免。以法律为例,其语言使用何等严格,但在法律颁布之后也依然要作“司法解释”。以上问题,希望命题人详加考虑,而主办方能否在公布辩题之后同时附上辩题说明? 2、定义名词的一般性和确定性 从出题者来看,辩题应避免语义上的模糊性,如“道可道,非常道”,三个“道”都有不同的解释,如果题目中有类似的字眼,很容易在比赛中陷入无意义的定义之争。 有些定义,在大部分或局部范围已有使用,或明显有它的倾向性,否认这种因素是不对的。要尊重已有的定义内涵。显然,有些词在生活中有明显一般语境的意思,但占据和拥有这样的词,把这样的词定义成自己希望的样子,对于辩论本身,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内涵。我认为,除非特别需要,每个名词,应该具有特定的含义,而不是泛泛的或者偏离本来的意思。例如,在北京大学参加的一场比赛中,把“高消费”定义成“高档次、高质量、高品位”的消费,却淡化了最关键的“高数额”的内涵,这是最明显的偏离本意的一个例证。 3、默认定义的确立 很多时候,定义不必总要明确说出,这时,应该默认明显有意义的那种定义是出题者的原义。但显然,没有明确说明的定义有误解或误导的可能,作为补充,可以要求澄清。但不能因任何原因忽视明显有意义的解释,而因为利用有意或无意的误解扭曲辩题的含义,然后反证对方定义不当。这就像字典上,一个字的解释,可以有1—6种,我们结合上下文,可以选其中最确切的解释。在本次辩论会中明显的例子就是“网聊有聊”,正方其中一点定义是“网聊指的是网聊中有聊天的行为”,这样就明显违背了“有聊”原有默认定义的成立。 一支辩论队追求的目标是什么 谈到上面的问题,我不禁要深深的思考,一支辩论队究竟追求的是什么?是取悦大众?是获胜?是展示辩论魅力?还是明理? 在我看来,任何一只辩论队,它都需要尊重辩题;尊重评委与观众;尊重对手;同时也需要尊重自己。 在大家的眼中,场上的辩手们是老师,台下的评委、观众都是学生。老师需要做的,就是说服学生、教会学生,让学生明理。同样,作为台上的辩手,需要做些什么?首先,一支辩论队需要尊重的是评委与观众。任何评委和观众一开始都是抱着虔诚的心态来听辩论赛的,在他们的心中,台上的八位青年才俊在今天辩题上的修为一定比我们高。辩手们博览群书、冥思苦想,还有专家学者的指点迷津,经过几个月的强化训练,辩手们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的严谨、语言的魅力上应该比台下绝大多数辩论爱好者高出许多。台上的辩手不仅自己要做到这一点,更有义务引领观众也向着这种更深的层次迈进。 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希望从这短短的40分钟精神盛宴、语言大餐中得到的是在这个辩题上他们尚未想到,而又觉得的确极有道理的东西。所以观众自然希望辩手能为他们解释心中对这个问题作浅层思考时无法解决的一些难题。当我们听完比赛之后,希望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模糊认识到“云开雾散,拨云见月”的豁然开朗,希望听到我们辩手以在观众个人思考之后无法达到的思想深度来自如表述辩题的内涵,从而解答心中萦绕已久的疑惑。我们并不奢望在短短的四十分钟之内出现人类思想史上的智能奇迹,但一支优秀的辩论队,无论面对什么辩题,都能辩出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典比赛,他们的每一段辩词,都能让我们在现场为之动容,在赛后令人拍案叫绝、回味无穷。因为,他们所表达的,是人类思想上智慧的火花。这也正寄托着评委和观众的希望:希望我们的大学生,身上能够多一些哲人的气质(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在94年“长虹杯”决赛上的点评)。 遥想当年,当蒋昌健在决赛中用颤抖的语音吟咏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可我注定要用它来寻找光明!”的时候,多少人内心为之震撼?当路一鸣用心灵呼唤“赛场,其实就是你我的人生”的时候,多少人为之感叹?在决赛中的“美,它体现着我们追求自由的价值信念”,多少人为这样的立论而倾倒?半决赛中那句“在工具理性之上的永远是人类价值理性的智慧之光”让多少观众叹为观止?同样,今年的辩题给了参赛选手充分发挥的空间,可是结果呢?当我们发现半决赛“网聊有聊还是无聊”的立论甚至不如浙江大学校内比赛的四个一年级的新生的时候,当我们发现“纯洁不等于纯粹”这样一个概念可以玩遍全场比赛,对方还无法发现,用这一招还能获胜的时候,我们的心中除了深深的叹息,还能留下什么?今年的全国大专辩论会,直到最后一场,立论上还是没有令人恍然大悟和拍案叫绝的经典出现,我们这帮爱好辩论的人不能不扼腕叹息。 在观众的心中,辩论会有其自身的定位和独特的文化品味,那么,场上的辩手们应以何种形象示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我认为,有一点是每一位辩手都要清楚的,即辩论是明理,不是做秀。我们可以通过轻松明快的方式辩论,但不能以降低学理内涵为代价。如果只是展现幽默和所谓的语言艺术,那么我觉得相声和talk show可能更合适一些;如果是为了游戏的目的,那么我们不如去看小品和肥皂剧。所以,场上辩手真正应该注重的不仅仅是场上语言技巧的表现,而是对真理的全面、客观性把握和个人修养的全面提升。 什么是科学的辩论?在我看来,首先,它必须尊重辩题本来的社会意义和价值意义;其次,它的论证过程必须是严谨而有科学依据的。 辩手场上的原则(对辩论以及对手的尊重) 怎样才算是好的辩论(我认为是学理内容与语言技巧的完美统一,并有效地解决了我们内心的疑惑的辩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在语言技巧方面,不同的人因人生经历、个人性格迥异而存在个体差异,无法一言以蔽之。但在学理和逻辑内容的探求上,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第一,辩论二字的字面解释。辩论过程中,既有辩,又有论,论的是本方的观点,辩的是对方与本方的分歧,那么,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听清对方说的观点后再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在现实的比赛中,却是很多辩手经常有意或者无意犯的错误。任何基于误解的辩论都是令人不快的。辩论是为了消除误解,明晰问题,而如果在辩论过程中,还会引入误解,就不应该了。试想,当我们在场上比赛的时候,对手把我们观点推到极端或曲解原意再反驳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是一种什么感受呢? 第二,辩论过程中的问答。在辩论中发现对方的话里有矛盾或逻辑推论上不够严谨的地方,应该就这些问题展开追问。这是辩论的核心,辩论结果由此而来。提问应该清晰,有其针对性和目的性。提问可以采用许多不同的方式,但所有方式都是为了说明道理,而不是其它。在提问与回答中,更重要的是回答,只有回答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式。好的回答不仅可以进一步展开本方观点,更加牢固确立本方立场,而且在回答过程中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反驳对方的观点。辩手在辩论时,经常采用的一个方法是对一些棘手的问题避而不答。这在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意义的辩论中是绝不允许的。在回答的过程中,辩手应该对关键性的问题予以明确回答:正面的肯定或否定(或者其中的部分),并清楚解释其原因。如果问题本身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答案,作为一种科学和认真的态度,应该回答所有的条件和由其导致的结论,而不能只回答有利条件下的结果,回避不利条件下的结果。若某一方出于辩论策略的考虑,即便没有回答完整,另外一方辩手也应把剩余的条件和结果向观众阐释清楚。原则上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回避问题。同时,回答问题应该尽量精简,而不要谈及和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无关的其它补充或背景资料。还有一点需要补充,提问方不得频频向对方提问明显超出对方知识范围的问题,因为,这是一种缺乏气度的表现。 提问或者回答问题中,辩手所引用的材料和例证都必须有出处,能查到原典,切不可随意杜撰虚构的理论或事实。评委和观众可以允许场上的辩手对问题不知道,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因为这是一种科学对待辩题和一支辩论队为人处事的态度。在我的印象中,国际大专辩论会有要求选手在赛后向评判团递交比赛中使用的材料及其出处,以证明其言之有据。2002年后的全国大专辩论会是否也能增加这项要求,以真正养成求真务实的风气? 第三,辩论中的间接论证及其离题。每一个辩题不可能仅仅依靠简单论证就得出结论,一般都可以把一个大问题分解成几个小问题或几个步骤进行论证。当论证问题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新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对解决问题一不是必须的,应该先搁置之。辩论双方应该对当前所辩问题的核心时时有清醒的认识。如果问题实在复杂,应该停止超出辩论能力的辩论,但一定要防止人为的故意把问题复杂化的行为。 应该避免辩论双方对辩论的核心没有进行实际的论证,反而在自觉不自觉地更改讨论的问题。这时,双方都有义务及时停止无意义的讨论,回到本题的争论上来。这种情况在一般的谈话或交流中是常见的,但在有效的和科学的辩论中,则是应该避免的。 第四,辩论过程中双方的礼仪和风度,这实际上是对对手以及一支辩论队自身的尊重。余潇枫教授曾说:“儒辩”就是“儒雅、谦和,博学、机智,幽默、诙谐”,是在“雄辩”基础之上的一种气度升华和美感创新。此言极是。尊重对手必须做到儒雅、谦和,在场上的表现为彬彬有礼,从容不迫。这种气度不是来源于强化训练后的模式化表现以及语言的华丽,而是来源于自身的内在修养,以及对辩题深刻、全面的理解与把握之后,行为举止上的自然流露。对不同观点的有效包容亦为其中的重要方面。在场上尊重对手说的每一句话,除非对手犯了极为简单的基本错误,否则双方观点的不同也只能称之分歧,不可指责对方的观点为错误。在对方因为准备不足或一时口误的情况下允许说错话,因为我们重视的是对问题本质的阐述,阐述的不精确,是人的能力问题,不应由此影响问题本身的性质和辩论对于讨论此问题的功能。包容性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承认对方观点的部分正确性。因为,双方观点都有其合理的成分,关键在于这种合理的成分是否到了已经足以论证所持立场的程度。因此,对对方观点的有效包容则显得尤为重要。余秋雨先生的决赛点评可谓一语道出我心。从去年开始就希望看到某位四辩能够在场上先勇敢的承认对方观点中正确、可取之处,然后就双方的分歧之处进行现场的讨论、总结和概括,在更高的层面上将对方结论整合后归于本方。可惜直至本次比赛结束,亦未能如愿,实为遗憾! 说话应以“儒雅、谦和、幽默、诙谐”为基调。语言的不同用法可以达到不同的目的。辩论中应该采用说理的方式,但同样需要在尊重的基础上。辩论是理性的,任何讽刺、傲慢、挖苦、贬低、急躁等对说理不利的方式,都是应该去除的。辩论双方应尽量少采取所谓艺术形式的表达,因为这不是依赖事实本身的力量,而诉诸与人类心理的其它因素。艺术方式产生效果的那部分,令人无法用理性方式来反驳。辩论的根本是学理与逻辑,而非其它。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简单的谈谈辩论本身和辩论队吧。 一支令人尊敬和喜爱的辩论队,必然是一支具有鲜明特点的辩论队,也一定是内心超越了胜负的辩论队。如果辩论的比赛意义超越了辩论原先的思辨和明理的意义,那么辩论的目标即发生了变化,已然不是为了明理,而是为了胜利,那么,学校的压力、媒体的瞩目,让年轻的学子不堪重负,在赛场上失去了大学生作为天之骄子所应有的心态和气度,这样,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我认为,对于辩论队的定位十分重要。对于辩论队而言,不是为了比赛而比赛,而应该是展示辩论的魅力所在。同样,能让观众记住参赛的大学的,决不是某场比赛的胜负,而是这所大学所展示出来的与众不同的风度和素质,以及对辩论独特的解读方式。大家是否还记得99的新南威尔士大学、2000年的东吴大学?他们独特的风格让人耳目一新。是否还记得93年的复旦大学、99年的西安交通大学?那两支队伍深厚的知识底蕴、博学、儒雅、浩然正气和雄辩滔滔让我至今叹为观止、敬佩不已。而95年的南京大学又如何呢?虽然赢得了冠军,却在大家的心目中失去了南京大学辩论队。大家扼腕叹息、为之折服的却是失败的台湾辅仁大学。从这里,是否我们的辩论队能够悟出点什么? 一支辩论队,只有常辩常新才是发展之道。我们盼望着创新,我们期待着创新,辩手个人的创新我们喜闻乐见,东吴大学的范凯云的冷幽默、中国人民大学的李清昊的谈笑辩,闽台大学生辩论会台湾世新大学黄执中的真诚,都能得到大家的赞赏甚至鼓励;而辩论队的创新,则寄托着大家对辩论的希望。短短十余年的大专辩论会历史,我们所津津乐道的辩论队,哪一个不是在辩论风格上为辩论做出了重大贡献?复旦的花辩、西交的雄辩、武大的儒辩、人大的谈笑辩,不仅为我们带来了新的享受,更是以他们自身的表现在大专辩论会的历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闽台大学生辩论会中,世新大学全队的明理即辩、厦门大学三场比赛尝试更换完全不同的三套阵容和立论方案,福州大学以三辩不带辩稿、完全以现场总结方式对新加坡模式作出创造性的诠释进入半决赛,是否是评委对创新所给予的认可乃至赞赏?是否能够说明创新才是辩论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 辩论的本来意义,是“用”而非“体”。语言只是载体,表达的是辩手的思想。我感到,辩论很重要的,是呼唤一种人文关怀。比如关心我们的环境,关注社会的趋势,讨论科学与伦理,思考人的终极问题。我们不仅要展示辩手自身的思想和汉语的无穷魅力,更重要的是展示出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璀璨文化和高尚的中华民族精神。如果一个辩手知识和语言上擅长而非一个积极关心社会、关心人类终极价值的人,我感觉很难把握像“正其义而谋其利”这样重大的题目。所以,我们的辩论队的路还很长。 感谢厦门大学李琦教授、华语辩论网论坛(http://www.bianlun.net/bbs/cgi-bin/leoboard.cgi)总版主岚星和福建师范大学郭静静同学,在交流中他们对本文观点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建议;福州大学王枝忠教授细心审阅了稿件。各位对本文的认同,使我有信心将此文呈现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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