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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学术造假,靠自律?靠他律?”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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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9: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嗯,新接了个题目,正方,“抵制学术造假靠自律”  反方,“抵制学术造假 靠他律”
大家讨论下呗,目前没分正反方,大家随意发表下意见呗。
发表于 2012-9-24 20: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自律来说,这种东西,毕竟还是靠自己啦,规则再严密也有漏网的。
从他律来说,为什么会有学术造假,因为自律已经不管用了,那现在还是靠他律吧
发表于 2012-9-24 20: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分析一下学术造假的成因吧。
比如说可能是为了职称,为了毕业,为了很多个人利益之类的因素,那这个时候就要通过制度,教育,惩罚力度什么的来规范个人。
也有可能是学校或是机构对于有些事情有硬指标,或是不合理的规定,那么这个时候就要修正这些东西,使这些现象不再发生。
其次是学术造假的环境。
学术造假风险很大,揭穿之后可能会身败名裂,但为什么还是很多人要去造假,甚至衍生出了什么代写论文之类的网站,那么大环境下的东西,这种环境和氛围的东西,需要什么接入和改变?
最后是打击学术造假,我们有哪些手段和措施。
以上几个方面,分析一下自律和他律所占的比例,起到的作用,应该会有点收获吧~不过目测前两点会有一定的重合。。。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06: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发表现我的拙见。
我是从反方角度考虑的:
先立意,我的逻辑核心是 自律与他律共同作用,以他律为本。
首先我肯定自律的存在,肯定它的作用,因为自律与他律不可能强硬的划分开来,它俩是联系在一起的。只要我们讨论的是人的范畴,自律就不可能消失,除非他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这个是题外话。人之所以进行学术造假是为了名和利,也就是为了一定的价值。人之所以靠自律来约束自己,那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大,我们来把这个诱惑放大,凡事都有个成本问题,当你的犯罪成本远小于你因犯罪而获得利益的时候,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被诱惑,因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的,(在论述这个命题之前,我要把自律论证成不是人的根本属性,它是受外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后天属性)这个时候自律就失去了他的意义,而我们依靠 的是强硬的法律法规,来人为的提高犯罪成本,让你得不偿失。
   但是我想到这个最后结论的一个破绽,不知道怎么去弥补。看看大大能不能补充下。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06: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康勿鸣 发表于 2012-9-24 20:12
从自律来说,这种东西,毕竟还是靠自己啦,规则再严密也有漏网的。
从他律来说,为什么会有学术造假,因为 ...

我来反驳您下,说的不好,请指教:
  反驳  自律 角度 :没有完美的规则这个我承认,但是我们可以人为提高犯罪成本啊,叫你得不偿失。你的犯罪成本远高于你犯罪所获得利益。  前提是这个犯罪活动 是学术造假。
  反驳  他律 角度:学术造假的形成原因是 人的道德底线降低了或者说相对降低了,受外在诱惑的能力降低了,这个才是根本原因。如果我们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增强自律意识。我们的道德底线高于 外在的诱惑,那么。。。。。你外在诱惑可以提高,我的道德底线就不能提高吗?所以说  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主辅结合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如果说 只是人为的提高法律制度,增加犯罪成本,那岂不是成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形而上学”嘛?

  
发表于 2012-9-25 12: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个人意见。。。
我们先来看看学术造假这个行为为什么会发生,理由可能会有很多,但是归根到底而言只有一个,就是利益使然,在这个过程里,造假能够带来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过程的简化,原本不造假也能够取得所要的利益,只是造假使得人能够省时省力的取得利益,第二种则是结果虚假,则此即为非造假不可,否则就不能够得到所要的利益。
那么这个角度上来说,自律和他律都是在这个层面上克制人对于不正当利益的追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它们作用的发挥,一个是预防造假上,自律和他律是怎么起作用的。一个是处置造假上,自律和他律尤其到了什么作用。前者是教育和约束,后者是惩治。我们可以简单的看出看,其实自律的优势在于约束,他律的优势在于威慑。
那么于此 我们再来看,对于学术造假者所可能追求的利益而言,约束能够更好的规范他的行为还是威慑能够更好的规范他的行为。学术造假所面对的利益,无外乎是职称,名誉,职位。职称职位之所以需要学术造假,源自于其本身评定制定的硬性要求,那么我们自然可以推得,一旦造假遭到审查并证实,那么原本由于造假而得到的符合要求的结果必然改变,由此造假的利益无法达到,且需要面对惩罚。至于名誉,造假遭到审查后自然会真相大白,进而原本由造假而获得的名誉自然也是不再被认可了。由此可见,他律可以使得造假本身的动机,也即是不正当的利益消除且同时增大了造假的成本和风险。
补充一个观点,他律相较于自律更加的稳定可靠,他律更多体现为第三方监察,往往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出现,弹性空间小,强制力高,能够有效的通过对于学术造假行为的惩戒来达到效果。
以上中 遵循的一个基本思路,题中所谓抵制即与学术造假行为相抗衡,对学术造假行为进行惩治打击。
以上,个人之间,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2: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2-9-25 12:44
提点个人意见。。。
我们先来看看学术造假这个行为为什么会发生,理由可能会有很多,但是归根到底而言只有 ...

您看的真透彻,拜服!!
我这只说到了表层的一些东西,稍微进行了深入。您却更加深化,直接从最根本的立意进行驳斥,高啊!另外您的语言逻辑好强啊。我啥时候能达到您的高度呢,我写什么东西得反复修改。。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3: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确定是反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3: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律更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5: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2-9-25 12:44
提点个人意见。。。
我们先来看看学术造假这个行为为什么会发生,理由可能会有很多,但是归根到底而言只有 ...

我确定了是反方。
假设我是正方,我来反驳您,班门弄斧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5: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讲,学术造假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人们道德水平的降低,是内因,是本。获得名声利益则是外因,是标。我们要想抵制学术造假不能只顾一头,要标本兼治。我们不可否认外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内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本原因。内因与外因二者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但是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显然它的重要性显然没有内因大。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一顺位,外因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顺位。
  
发表于 2012-9-25 18: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mg鱼的左边 发表于 2012-9-25 06:58
我来反驳您下,说的不好,请指教:
  反驳  自律 角度 :没有完美的规则这个我承认,但是我们可以人为提 ...

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主辅结合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如果说 只是人为的提高法律制度,增加犯罪成本,那岂不是成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形而上学”嘛?    您这里讲的我就不大认同,为什么你讲的自律的时候就是自律为主,他律为辅,而到他律的时候就变成了只有他律而无自律的呢
发表于 2012-9-25 19: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mg鱼的左边 发表于 2012-9-25 06:49
我先发表现我的拙见。
我是从反方角度考虑的:
先立意,我的逻辑核心是 自律与他律共同作用,以他律为本 ...

你这样子讲的话,一切的问题只要产生了,就是自律产生了问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他律了。但是每个人都知道杀人会偿命,并且死刑存在着,中国抓杀人犯是很厉害的,他律还是不错的。为什么还是有人杀人?
发表于 2012-9-25 19: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现在的讨论还是没有太多的资料。我说一个现状啊,现在在淘宝,或者其他的一些网站上都可以买到一些论文,随便编造一个数据不会被太多的查找出来。在分析下现在高等教育,需求我们的是什么,功利需求一些结果,还是告诉我们说需要学会真正的做人。分析下当今情况下,到底哪一环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其实从本应上来讲应该是自律约束大部分自觉地人,他律约束不自觉的人。两种功效相互协作,共同抵制学术造假。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9: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re小宇 发表于 2012-9-25 19:07
我感觉现在的讨论还是没有太多的资料。我说一个现状啊,现在在淘宝,或者其他的一些网站上都可以买到一些论 ...

对啊,这个事实双方都有,我就想能不能把对方的中心逻辑抓出来,直接进攻。首先是有利益在内的,通过学术造假,他可以减少时间,达到某些目的,获得名获得利。
然后 你还是没说出 咋进行比较嘛、。 因为这个 问题我弄了一下午。我在想 正方能不能把这个东西牵扯进内外因呢。
发表于 2012-9-25 19: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mg鱼的左边 发表于 2012-9-25 19:21
对啊,这个事实双方都有,我就想能不能把对方的中心逻辑抓出来,直接进攻。首先是有利益在内的,通过学术 ...

我是这样想的啊,纯理性的比较可能说不清,然后就从现实中哪一块缺的较多,哪一块除了较大的问题,来说明这个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22: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永煦12 发表于 2012-9-25 18:21
以自律为主,以他律为辅。主辅结合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如果说 只是人为的提高法律制度,增加犯罪成本,那 ...

啊啊,对呀。这是双重标准的比较了。。。
发表于 2012-9-25 22: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mg鱼的左边 发表于 2012-9-25 15:41
我可以讲,学术造假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人们道德水平的降低,是内因,是本。获得名声利益则是 ...

。。。扯。。。什么是内因 什么是外因,道德水准的降低是内因还是人固有的贪念是内因。获得名利是外因还是外部浮躁功利的环境是外因。本是什么 标是什么。治本是否可行现实,治标是否着实有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逻辑上的先后就等同于更重要,那么母亲的出现必然早于孩子,所以母亲就一定比孩子重要?这个完全说不通。。。而且 楼主你真心搞懂了什么是内因 什么是外因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22: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小宇 发表于 2012-9-25 19:01
你这样子讲的话,一切的问题只要产生了,就是自律产生了问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他律了。但是每个人 ...

您举得这个例子不是很有说服力,杀人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律法的原因,况且 咱们今天讨论的是 抵制学术。貌似两者 的严重程度有很大的区别吧。。
发表于 2012-9-25 2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mg鱼的左边 发表于 2012-9-25 22:41
您举得这个例子不是很有说服力,杀人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律法的原因,况且 咱们今天讨论的是 抵制学术。 ...

或者过马路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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