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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求助,辩题求解,跪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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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9: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刚接到一个辩题叫:电视征婚利大于弊(正方)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反方) 我们是正方利大于弊,请各位论坛前辈高手指教。我们几个讨论了三次也没有得出一个标准,这是我们第一打辩论赛,没有思路,不知道从何剖剖题,由于周末就要比赛了,所以想请各位帮帮忙。。。再次感谢。。。
发表于 2012-2-25 00: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个人意见哈。。。。
电视征婚我们把词语分割开来看,电视是媒介是手段,征婚是主体是目的,征婚这一行为是不会存在问题的,那么主要的讨论范围就在电视这一手段用之于征婚的利弊。
而电视这一渠道最大的优点在于有较大的普及面和受众,能够帮助征婚者更好的散发自己的个人信息,当成功的概率不变时,基数越大,成功的可能性越高,一百个人里面如果只有一个适合你的,一万个人里面只有一个的可能性就不会太高。征婚相亲等方式就是在尽可能多的人里面挑选适合自己的人,传统相亲的模式虽然说是介绍人对于双方有基本的了解,但是对于相见的双方而言,对对方的了解也就只是基本的资料而已,这些都可以通过电视这一手段散布和传播,那么也就是说,电视征婚在继承了传统相亲等方式的基本模式的同时,更大的扩大了了潜在的目标范围,使得征婚者能够有更多甚至是更好的选择,这就是其优点所在。而征婚相亲等方式本身就存在成与不成两个问题,电视征婚亦是不可能免俗的,所以单纯以成功率来谈问题,并不现实,同时也不公平,两人成与不成在于二者的相处,但是电视征婚却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的机会。
而任何事物都存在其不利的一面,电视征婚也是亦然。电视这一渠道在散播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和被盗用的风险,同时由于其潜在目标的群体过大,必然也存在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危险,加大了征婚者受到伤害的可能性。
至于非诚勿扰之类的节目,那只是娱乐节目,女生绝大多数都是美空的模特,不存在一个征婚的目的,所以可以通过将其归类为电视娱乐节目而将其屏蔽在辩题讨论范围之外,被电视收视率异化后,就不再是以征婚为目的了,那么就不能够算是征婚节目了,看待这一个区别的最大标志就是到底是为了找对象还是为了吸引观众。
写的很乱,仅供参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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