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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你如何看“吴英因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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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20: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浙江高级法院认为吴英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 实际骗取3.8亿余元, 尽管集资直接对象仅10余人,但下线人员众多、涉及面广,既严重侵害不特定群众财产利益,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巨额赃款随意处置和肆意挥霍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符合我国的法律和死刑政策,所以二审维持了原判。
    但也有专家观点认为,法律规定的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界限十分模糊,需要进一步厘清。企业对资本的渴求和现有资金供给体制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把吴英判死刑,似乎难以有助于这个矛盾的解决。


该贴已经同步到 卧梅闻花的微博

结束时间: 2012-3-17 20:42 裁判: 卧梅闻花

正方观点 (2)

吴英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侵害不特定群众财产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应该处于极刑。

VS
反方观点 (1)

法律规定的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界限十分模糊。吴英的行为尚处在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处于极刑,过于严厉。

辩手:0 ( 加入 )
     
    辩手:0 ( 加入 )
      发表于 2012-2-19 18: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最低层借款的人吧,他们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吴这样做简直是有违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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