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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业解惑] 熊浩学长的文~《思想辩论不追求明白晓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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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09: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帖地址   http://blog.renren.com/blog/244784005/789392983?from=244784005#id1877906774  

辩论要听众听得懂,恩,这是重点。没错,在场上讲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明白晓畅。
           但在场外场下,对辩论的构思、反省、批判,将学理向辩论领域的援引以求创造性境界的发生与开启,属于思想的事业,You know,没办法做到“明白晓畅”。我们不追求晦涩,而且力图避免,但语词对某种深刻洞见、终极实在或生命境界的逼近,不管你多么努力,总是失真的。为了尽可能准确,对语词叠加地、修辞性的、背叛语法常态的运用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事情。这一点都不难理解——如果你的阅读经验不限于大众传媒,诸如只阅读《南方周末》,而是触碰过诸如康德、齐泽克、胡塞尔、海德格尔、拉康,甚至佛经,这是最清楚不过的事实。
            我举个例子:
            今天,就在刚才,读到校内上友人摘录的一段布迪厄的话(见《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第二部分第七节“个人性即社会性” )别悄悄地问布迪厄是谁?么事,但下文请只读一遍

          “我坚信,社会学只要是反思性的,就能够使我们追本溯源,直到怨恨(ressentiment)的最初萌芽,并将之斩草除根。怨恨并不像舍勒【(Scheler 1963)他探讨妇女怨恨的论调实在令人生厌】所说的,等同于被支配者所体验的对支配者的愤恨。而是像发明这个词的尼采所言,是这样一种人的情感,这种人将在社会学意义上残缺不全的存在形式——我是个穷人,我是个黑人,我是个女人,我是个没权没势的人——转化为人类卓越品质的一个样板,一种唯有少数选民才能实现的自由成就,一种生存的本分(devoir-être),一种应为之事,一种宿命(fatum)。这种人具有这种怨恨感,它建立在对支配者无意识间的迷恋之上。社会学可以使我们摆脱这种病态的符号倒置策略,因为它迫使你去质问:难道我这么写,不是因为……当我描述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打网球时(Bourdieu 1984a:210),我的反感,我的讥嘲,我的讽刺,以及用来修辞的形容词的弦外之音,这些的根源难道不是因为在骨子里嫉妒他的身份吗?在我看来,怨恨是人类苦难的最深重普遍的形式;它是支配者强加在被支配者身上的最糟糕不过的东西(也许在任何社会世界中,支配者的主要特权就是在结构上免于陷入怨恨之中)。因此对我来说,社会学是一种解放的工具,并因此是一种慈悲(generosity)的工具。”

              第一遍看过没看懂的举手?欢迎留言说明——没关系,阅读我改写的通俗版(不严格依照原文改写,意译):

            “我们今天讲讲怨恨这鸟事。怨恨不是小心眼、看不开、吃多了或者心情差;不是小民仇官、仇富、仇城管。而是啥呢?是像尼采,那个疯大叔说的,是你小心灵的不健康。我就是穷,就是背,就是地位低下,就是弱势群体,这种怨念根源于你那小心灵的小深处还是想当富人、官人,想疯了,然求之而不得,你于是羡慕嫉妒恨呗!你羡慕强者,你爱慕权贵,你得不到,你就悲伤逆流成河了......但这种忧伤不是你自己与生俱来的,是那些强权者带给你的,因为他们规定了啥叫成功的志业,啥叫幸福的彼岸,啥叫人生的价值,你失语了,木有权利讲述和定义你自己的人生了。所以社会学啊,就是要把这个搞搞清楚,省的他妈的你们自怨自艾,被他们洗脑。懂得这一点,你是不是想的开了一些了呢?”

              好,大意掌握了。
              接着往下读我写的话,我给你一根“思想的拐杖”:
              以本雅明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以上学术术语请忽略,就记住“本大叔”),认为历史是一种权力(power)的自我书写——我有强力,我便书写历史。这一点其实并不新鲜,中国的二十五史,都是胜利者在获得政权后对失败者的历史纪念。海峡两岸关于中国近代史书写的巨大差异,也是因为两种对抗性的权力必然造就两种对抗性的历史论述。

              历史书写就是权力表明其在场的过程(对不起,这句话又学术了)。

              但重点是,本大叔指出,胜利的强权对历史的书写,其目的,是剥夺失败者、无权者的历史叙述权,最后的结果,是失败者只能用强权者规定与给予的方式来叙述自己,否则,就将失语。再说一句不明白晓畅的话(不想看的赶紧闭上眼睛,加粗部分跳过):权力结构,结构了历史书写的合法性和质的规定性。如果我们借助西方文论的一般理论(西方文论就是近代西方文学研究借助社会科学与思想史成果后的新的理论体系),历史亦是文本(History as text),一切都可以当做文本,社会关系也如是(Social relation as text)。那么,请把把布迪厄理论中的“支配者”联系上我这里提到的拥有权力的胜利者,把被“被支配者”理解为丧失了对自己主体性具有书写能力的屁民,然后,重读一边原文,读慢点:

               “我坚信,社会学只要是反思性的,就能够使我们追本溯源,直到怨恨的最初萌芽,并将之斩草除根。怨恨并不像舍勒【(Scheler 1963)他探讨妇女怨恨的论调实在令人生厌】所说的,等同于被支配者所体验的对支配者的愤恨。而是像发明这个词的尼采所言,是这样一种人的情感,这种人将在社会学意义上残缺不全的存在形式——我是个穷人,我是个黑人,我是个女人,我是个没权没势的人——转化为人类卓越品质的一个样板,一种唯有少数选民才能实现的自由成就,一种生存的本分(devoir-être),一种应为之事,一种宿命(fatum)。这种人具有这种怨恨感,它建立在对支配者无意识间的迷恋之上。社会学可以使我们摆脱这种病态的符号倒置策略,因为它迫使你去质问:难道我这么写,不是因为……当我描述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打网球时(Bourdieu 1984a:210),我的反感,我的讥嘲,我的讽刺,以及用来修辞的形容词的弦外之音,这些的根源难道不是因为在骨子里嫉妒他的身份吗?在我看来,怨恨是人类苦难的最深重普遍的形式;它是支配者强加在被支配者身上的最糟糕不过的东西(也许在任何社会世界中,支配者的主要特权就是在结构上免于陷入怨恨之中)。因此对我来说,社会学是一种解放的工具,并因此是一种慈悲(generosity)的工具。”

                这次看懂了吧?!

               好,重新比较我通俗化的翻译,看看多少洞见不可翻译或者被翻译曲解了,丢失了,再看看这种累赘的,不明白晓畅的原文,其表达具有多么伟大的力量!恩,这便是思想的力量。
               好,如果我在对辩论作技术论述,每个字你都一定看得懂,没问题的;如果在作思想论述,没办法,你可能会看不懂。但是这是,咳咳咳咳,至少可能有一部分,咳咳咳咳,是你读书太少的问题——想想上面的例子。
              北大的戴锦华教授,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有那么多‘明白晓畅’的东西了,不缺我这一个。所以,我要讲点不‘明白晓畅’的东西,如果不喜欢,去看‘明白晓畅’的就好。”
              恩,被你发现了,“明白晓畅”这四个字,是从戴老师哪里偷来的
              思想,就是和平庸的常识展开的战斗,不然思想什么?
              妈的,思想的事业,怎么可能明白晓畅!
              黑格尔,你说呢?——“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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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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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09: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到底说的是什么呀?
发表于 2011-12-17 01: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想辩论是思想辩论,口头辩论是口头辩论。能说出来,固然好。不能说出来,也不是错。
发表于 2013-6-11 16: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即说服,我们都应该懂得,加油!
发表于 2013-6-11 23: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觉厉
发表于 2013-6-12 13: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觉厉                                 
发表于 2014-3-29 21: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很有帮助
发表于 2014-3-29 23: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姑且把一楼文章的三个版本分为A、B、C
在比较A→B或者A→C,得出有部分“思想表达损失”的结论的时候,同时也不能忽视“理解加深获得”,在说服别人,或者让别人明白你所说的话的时候,“逐层理解”是客观规律,这就好像跟领导汇报要先打说一半,再说一半一个道理。
所以,还是追求把A的东西先说成B、或者先说成C,并通过寻找更恰到的语言以减少“思想表达损失”,才是辩手应该追求的东西。思想辩论也好,传统辩论也好,如果只是思想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根本不需要辩论这种东西。
所以,结论是:请大家注意,熊浩又像当年全国辩论赛一样,又在给大家展示辩论技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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