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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不应该公开慈善公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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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所示,公辩环节应该怎么攻击,而防守又该怎么防。题目恶心,对方例子多从哪里反驳
发表于 2011-11-26 21: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拙见:第一点,从公众人物公开慈善的目的入手,一般来讲认为应该公开的大致是出于以下缘由,既公众人物具有很大的公众影响力,公开他们的慈善有助于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你们可以说这样达不到目的,记得汶川地震的时候姚明还是谁捐的少了,网上一片指责声,可是捐不捐款本来就是自愿的事,捐多少就更是随捐款人的意愿了,公开之后很大可能因为公众期望过高而造成反效果;第二点,强调“不应该”不具有强制性,应不应该怎么样是个建议性的东西,不是说不应该做的就一定不能做,不可以做,它只是希望你不这么做,而你这么做了也无可厚非,这样可以把对方的很多例子打掉,进而辅助达成第一点的目的。
仅仅是个人的一点愚见,抛砖引玉吧,希望能引来更多的牛人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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