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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京市禁毒辩论赛决赛“毒品合法化利弊”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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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4ODE3Njk2.html比赛视频

对于禁毒专题赛决赛题目的分析

首先说,输得一点都不亏。题目劣势,加上选手经验上的不足,再加上战术选择的灵活性缺乏,导致比赛属于必然的输,不过纯属当做负面教材,来重现下比赛准备的过程。希望各位前辈能对我指点一二,找到自己的误区,也愿各位想要挑战下的,能否探讨出更好的思路。


    拿到毒品合法化利大于弊的题目后,就料知不妙,再准备的过程中也是愈发艰难。首先从毒品合法化这个概念来看,有三种做法,1、所有毒品都由国家管制,国家可以低价有标准的贩卖。2、部分伤害小的毒品合法化,用小毒替代大毒。3、毒品医疗药用合法化。

以下三个思路中。

第一条路,需要从需求就开始论证,到解决力和损益比,而现今所有国家的所谓毒品合法化没有如此做法,而这种假设来源于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会使黑市无从生存,却未有详实论证,作废。

第二条路,以伤害小为标准,论证毒品合法化,而科学依据中,只有大麻相较之较小,或者是用作海洛因等毒品的替代品美沙酮,而如此论证,辩题直接变为大麻合法化利大于弊了,第一个概念过于缩小局限,肯定会被否定,作废。(在和南师的模辩中,明显可以看到,场上这个定义被咬的很紧,甚至在我赛后解释用意时,一个女辩手愤然离席)

第三条路,毒品医疗药用合法化,这条路径的概念倒是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之后展开的过程中,就会发现毒品成瘾,是生理瘾癖和心理瘾癖两层,诸多资料查验之后,发现生理瘾癖是可以脱毒的,就是说所谓的毒品重度瘾者是个伪概念,其实是心理瘾癖无法根除,那么就势必造成两个问题,第一若可以通过医疗手段获得毒品,那么存在退路的戒毒是否还能有效。第二若生理可以脱毒,那么医疗合法是不是给吸毒者一个吸毒的借口。作废。

第四条路就被摆在面前,或者是不得不为之,耳熟能详的价值判断。现在刚刚接触到奥瑞冈的同学,经常会把一个价值判断的命题打成事实判断,并且在需根解损层面并未完成自己的全部论证义务,贸贸然的使用。





    恩第四条道路的确定已经在一个星期之后,即便我从拿到辩题就如此确定,却在一个星期中让所有人尝试了之前三条道路,来具体体会区别和问题,结果看来成效并不好。

    在成稿的时候,定义为,允许公民个人持有少量毒品,个人吸毒并不是违法犯罪。以及毒品医疗的合法化。这个定义是思前想后才得来的,因为原本的禁毒措施为“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参考大部分尝试毒品合法化的国家,都是将个人持有毒品合法化,且之前设想过,毒品合法化后是管制更为严厉的烟草,烟草个人也是不能制贩的,但是可以个人持有和吸食,同时各国或准备或已将公众场合吸烟非法化,可是烟草仍是合法化的。

    将医疗合法化仍放在定义中的原因,是考虑对方若非要在事实层面讨论,我们就坚定的将大麻的药用作为例子包装后抛出,来稍作抵挡。

我们的三个论点是,一相较于之前禁毒政策的一味堵截,毒品合法化,堵疏结合利大于弊。二,相较于之前吸毒者的惨淡情境,毒品合法化,对于弱势群体的生存和保护利大于弊。三,相较于直接否定毒品,考虑毒品合法化,彰显理性,对于社会文明发展利大于弊。





场上主要方向的预判是。通过分析吸毒成因和举例事实,只要抵挡住,对方认为毒品合法化必然带来泛滥,就要尤其完成论证。然后展开现行禁毒政策的失效,来完成对于毒品合法化需要和合理性的论证,并让对方论证如何通过现行的堵来达到禁毒的目的。最后展开,吸毒者是受害者、病人,目前个人持有非法的社会成本,和非法的吸毒者的社会处境,来论证,去除违法犯罪的烙印是必须的,和这是去除歧视和保护生存的前提。

而潜藏底线是两条,第一原本禁种禁贩禁制和预防教育的基本道路不改变,打击毒源和防患未然,仍是保护未涉毒者的既定道路。第二上条道路的贯彻下,禁吸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社会成本过高,要通过合法化来解决。

但是场上的现状是,一,对方认为毒品合法化可以解决所有毒品问题,这个前提明显有误。二,对方认为毒品合法化是全称命题,必要证明所有毒品的合法并且国家允许贩卖才叫合法化,事实上这种毒品合法化的概念就是伪概念,根本不存在。三,对方要求我们在所有事实层面上,证明该项政策的利好效果,让一个从未真正施行的政策,且非由学术和专业的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论证,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对方在弊端上也未作出任何论证,且将弊端的论证义务偷换为无法论证效果的利就是弊。





    当然,如果我是反方,我不会那么狠,但也是会这么做,而这场比赛的结果也没有任何需要质疑的,如若对方承认些我们的平台或者多回答些问题,我们可能稍微主动些,却仍没有胜算,只是比赛结束后才对数天前看到的大帝状态多了些理解,“选用易接受的方式沟通是技术不过是对信息的选择性处理。。。朝相反的地方想,那就是关键。也就是说,所谓有交锋的辩论,本质也不过是自扯自蛋 ”。



    此场比赛反思良多,却也失落颇多
http://blog.renren.com/blog/263818253/775184805我的比赛分析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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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lblws 于 2011-11-4 10:05 编辑

南理工同学南京禁毒辩论赛决赛复盘及反思

头一次写这种东西,写得不好,言语有得罪之处请大家见谅。

辩题:毒品合法化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对阵:南京邮电大学VS南京理工大学

胜方:南京理工大学

正方在一辩陈词时就给全场比赛打下一个基调,全场主打价值,试图把比赛拉到一个价值比较上。陈词做的很慷慨,有点像四辩稿。但是定义,标准基本没有,也没有做明显的利弊比较,整体上把辩题偷换成对吸食者是否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是否应该尊重他们的人权。整体包装的还算很成功。我方一辩陈词由于之前的预期的设定和对手的实际立论出入较大,原本预计对方的政策解决问题局限性和成本大基本无作用。所以预计的先破后立的结构在破上没有针对性,并且临场感和美感相对较差。这一点评委在点评时说的很清楚。

攻辩时可能我们发挥的相对较好一些,大概是因为比较有经验吧……对方不便多说,就说说自己方。陈宁的攻辩做的很不错,指出了对方的比较主客体错误,原本的设定由于对方的纯价值打发变得意义不大。因为按照之前的安排,我的攻辩就是纯临场抓逻辑和定义,所以针对性强一点,但是最后在解释持有毒品合法化和毒品合法化的定义区别时因为大脑短路没问出来,以至于自由辩纠结了好久,这点我必须检讨。整体说,我们的答辩比进攻要好一些。

攻辩小结时,还是因为我们准备不足,也是我的失误,预判到罗斌可能打全价值判断,但是应对没做好,所以攻辩小结没有准备的很好。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反思。

自由辩时,刘维洋和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可以看做比赛的转折。放弃预定的第一个政策弊端局限性的战场,先直击对方定义和论证逻辑,再推行我们的吸食者和大众影响两个战场。我们整体配合开始时还算出色,但后来由于我打的比较high,所以一二辩有些被压,这点以后一定要改,而且在对方试图把观众情绪带起来时,我有点激动,声音又有些大了,有点像“吵架”了,这一点也要改正。渲染情感一向不是南理工的强项,只是靠辩手的个人气场,需要在这方面我们需要有所加强。在比赛中我方的一二辩都出现了几次小磕巴,可能是比赛超出预期太多,临场反应不足导致的紧张。以后的训练也要以加强临场反应为主。

结辩时,个人感觉对方做的更为出色一些,对本方的价值渲染做的非常好,很有感染力。我方的结辩因为比赛和之前设定差别过于大,所以放弃了之前的对比纠错,改为临场纠错,但是做的不是特别到位,而且时间把握上也不是特别到位。个人感觉刘维洋没有发挥出个人的最佳水平。

回答评委提问时,我犯了一个比较大的错误,现在想想有点后悔,就是说出对方的改题,并且还含沙射影的批了一会,真的很失风度。其他方面可能我的答辩比较对评委的胃口,得到的评价比较高。

最后结果是,我们获胜,正方一辩本场最佳辩手。我是全程最佳辩手。



其实打这场比赛前压力真的很大,不担心队友,就是担心自己,担心自己够不够南理工校辩论队队长的资格,能不能打出该打出的水平。比赛后释然了不少。话说这也是我第一次拿到最佳辩手的称号,奖品也很不错……呵呵……

之前有说过,这也许是大学最后一场辩论赛了,这绝不是戏言,因为院系问题,我不会再打校赛了。因为要全身心准备出国,大三一定不会再打比赛了。虽然我不打了,但是不是完全的不管了,我还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我的一点绵薄之力。希望南京的各位辩友们还要继续多多和我们学校交流哈……

这场比赛给我带来太多的感动,容纳几百人的艺文馆座无虚席,连后面都站满了人,而且结果出来前都无人离开。一切仿佛梦境一般,回到了当年楠姐杜队他们那个梦幻时代。很多哥们朋友,同学都来捧场,这种感动难以言表。今天听秦荧说她上课时听两个人在讨论昨晚的比赛,一种欣慰之情油然而生。南理工辩论尚未荒芜,大家其实还是很喜欢这项活动的,只要我们能奉献精彩的比赛,大家还是会来的。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努力训练,提升自己。11月5号新生赛就开始了,希望各个院的小孩子都能好好表现,展现自己的风采。


http://blog.renren.com/blog/277560030/775162541南理工同学的原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夏站长的友情支援
传说中的南京禁毒辩论赛决赛观后感

写这东西前先做2个声明:1、写这个观后感纯属我个人看到两位大佬日志后一时兴起,并非受人指使;2、不管这题目和奥瑞刚有木有联系,本人写的这个东西和政策辩毫无关系,也不会涉及任何政策辩名词和判准。我纯粹以一个传统而普通的辩论观众的角度,写下自己的感想。并且,我坦然承认看前没有查过毒品合法化的任何资料,只看过两篇日志,因此哪里说得不合事实,请多多见谅。
        场地很不错,计时器用的是华语辩论网计时器,南理工的领导观众都来了不少,氛围很不错。不过个人觉得,评委应该先于嘉宾介绍。
        团委书记欢迎词不看了。不过这个比赛是禁毒主题,正方在这个主题下要论证毒品应该合法化,确实有一些...值得期待。
        开场白,罗斌不戴眼镜真让人不舒服,看反方四个都戴眼镜多整齐啊。
        正方一辩前期可能有些紧张,语调在一分钟后才恢复平常。整个稿子还是清楚的,但内容也很单薄,就两个点:1、单纯的堵无法解决问题,而例如葡萄牙等堵疏结合才会起到真正的效果。这第一点如果证成,正方立场倒也方便自圆其说,然而至少陈词里面缺乏足够的事例支撑,譬如在单纯的堵下造成了哪些问题没有展开,而葡萄牙的例子孤证不立,没有其他的支撑。当然这是边看边写,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提及。2、吸毒者因为没有合法化被打上了罪犯的印记,这造成了XXXX的问题,我们应该秉持着人性的关怀XXXX。第三点和第二点没什么区别就不提了,第二点里面唯一务实的是讲到要为吸毒者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同样也没有具体展开。当然这和南邮领队没有足够的证据就不立论点的道德洁癖有关,详见罗斌日志。听完陈词,感觉南邮的立论无错也无力,比较务虚。考虑到辩题的因素,可以理解,但已然觉得难赢了。
        南理工一辩第一句话我觉得倒应该送给正方南邮,作为一个并未真正执行的探索性方案,因为罗斌日志里那些奇怪的理由而连假设都不敢提,正方实在是有点过于保守。观感上,南理工一辩陈词有些急,除了语速问题外还有语调问题,当然这通过训练都是可以解决的。但内容上要充实很多,虽然反驳全部没有压准。南理工进行了利弊的比较,利的一方和罗斌日志第一点匹配;而通过刚性需求、生理心理依赖对毒品性质做了一个过度解释,引出了主要的论点:1、会造成毒品合法、吸毒正当的心理;2、吸毒本身危害性;3、控制将会变得更加艰难。从架构上,南理工更加严谨,也突出了比较。但至少从陈词看,南理工对于事实也没有做出论证(尤其对于“控制将会变得更加艰难”这一点),论点为什么能推出命题也论证不足,这些都是正方可选的进攻之处。
        正二攻辩采用的策略没问题,但没有突出对比。无论是问禁毒多年为何没有效果以及英美打击严厉但还是很泛滥,只能推出“非法化存在很多问题”,这点反方予以点出但并不清楚。当然这里涉及辩题平衡性问题,因此对这轮攻辩问题无可指责。反方的亮点在指出合法化以后毒品销售成本降低,并且由于没有法律制约,将可能增加吸毒者数量,但依旧没有例证。简单说一下,这种传统攻辩赛制是绝对有利于回答方的,除非实力差距太大否则问方必然不占便宜。
        反二则从操作性入手,质问正方合法化之后有无强制戒毒,其后指出正方回答的措施是预防教育带来的而非合法化带来的。这一轮攻辩虽有优势但操之过急,因为在还没有得到对方充分的回答基础上就下了结论,有扣帽子的嫌疑。因为此时正方只是承认要强制戒毒以及预防教育,但尚未将其与命题进行关联,原本反方可以做得更彻底的。正方在剩余回答时间重申第一个论点堵疏结合比光是堵有更大的作用,老问题,虽然论证了光是堵没用,但依旧没有论证堵疏结合更有用。
        正三的攻辩打的是另一个思路,即前文提到的比较务虚的论点。我个人不喜欢把这种论点叫做“价值论点”,这是两码事,这只是一种柔打策略而已,执行的难度比刚打可能还要大一些。正方提出戒毒复吸率的问题的时候,反三过急地指出对方在前两个环节“用合法化解决非法化”论点存在的问题,而没有正面回应问题。从全局上看没有问题,但从交锋上略显不好,而且没有必要,这种赛制回答方后面必然有时间做小驳论的。对于正方提出的社会不接纳以及如何拯救,周建林的回答很及时而且具有针对性,要是有实据可能会更有效力。至于考试作弊和小偷小摸的类比,并不那么恰当,但对方没有指出的话算有效得分。
        反三质询策略是很到位的,针对正方在操作性上的缺失,追问到底毒品由谁来卖,这一点正方并未解答。而第二轮问吗啡杜冷丁的问题,感觉更多是预防罗斌日志里正方可能提到的毒品药用问题,由于正方并未触及,效力有限。但这一轮攻辩把正方立论务虚的问题暴露了出来,我个人非常讨厌实际问题不解决就说“这是价值判断”的答法,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价值判断是不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么。
        但同样的,如果反方非要正方论证全称,也是一种不讲道理的逻辑。打个比方,美国拥有枪支是合法的,但不代表美国公民什么枪支都可以买回家,相反数量范围都是有明文限制的。这点在正一小结一上来就有提及,正一另一个进攻的重点是反方“合法化会加多想吸毒的人的数量”,用了自杀和离婚的例子,个人感觉类比不见得恰当,但效果是非常好的。而这篇小结末期点出了“主体是否具有强烈意愿”的论点,并给出80%吸毒者是受到诱惑的数据。个人感觉这篇小结很出色,但很多点打得有些晚了,正一是个很有潜力辩手。
        反一的话还是有些紧张,纸也太大。内容的话并没有突破,不多说了。不过这些都是通过训练可以解决的,倒也没什么大碍~
        自由辩论确实是比较大的转折,虽然是基于辩题优势,但南理工的进攻整体非常清晰而且果断。反方自由辩论伊始就从两个角度发起质疑,第一个是毒源问题,第二个是允许和持有的矛盾。正方南邮一开始试图从社会成本对比以及吸毒者生存环境发动进攻,但由于力度有限无法给反方造成压力。而反方的进攻,正方虽然有比如盗版、传染病等防守,但整体力度不足,自由辩论是反方占优的。然而,反方非要正方证全称依旧让我这个观众异常不舒服,而且也毫无必要。在数据处理上,正方做得更加充分一些,但受限于论点力度所以正方的数据效果不明显;而反方虽然质问比较到点,但是实据没有到位,坦白说要不是这个辩题,打这么HIGH是会出事的。双方共同存在的严重问题是,似乎都忘了辩题是什么!纠缠在语言的攻防中,对于本质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理由倒提及不多了,这点正方还做得合题一些,但中期即被带走;反方自由则几乎没有直接对命题的论证了。比赛过程中,南理工的观众给正方带来了一些麻烦,在之后的环节也喝了很多次倒彩。
        总结陈词,反方四辩很出色。上来说的架空价值确实是正方的问题,而合法化环境如何引导也是正方没有提及的。但是第三点的价值拉的有些太高,因为前期南理工沉浸在攻击对方框架,对这一政策属于短视论证不足,所以显得有些怪。
        罗斌的总结也非常出色,主要结合立论第二点进行渲染,并且依靠良好的基本功诠释的还不错。但事实层面没有足够的支撑,光想依靠情感来翻盘是不可能的。
        从提问看,评委听的还是很认真的,但第一个评委犯了一个大忌讳。07年国辩的时候,赵林就因为问中南如果站在对方的立场怎么立论,引起了轩然大波和如涌般的辱骂。在辩论场上,这种问题不管是不是有意,都会给准备充分回答方带来巨大的加分,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南理工很好地利用了评委这一个疏忽,从辩论角度无可厚非,但总的来说是占了便宜的,而不必要的结论太多也有些影响风度。罗斌对于评委提问的回答还是比较充分的,但一个是之前环节很多东西没有打这时候打太晚;第二是基于保守的立论,这种程度的回答估计不会让评委满意。
        全场来看,我不觉得正方有什么地方偷换,相反正方是因为放弃了很多原本可以偷换的立场所以才打成这样。正方的问题在于太过保守,把所有的交锋战场全部规避,导致在对拼中始终力度不足。坦白说,正方这种立论基本不能赢,但考虑到辩题因素确实其他方案也未必更好。反方准备很充分,全场进攻火力很猛而且关键是很集中,气势也更胜一筹,但推进和配合上反而不如正方,实据也有些少。
        综上,看完了,继续看书去了~

http://blog.renren.com/blog/223661885/775428188原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蒂斯大人的指点 我会怎么打“毒品合法化利大于弊”这个题目

这实际是上是一种假设上的推演,做不得数,我只是想谈谈面对这种题目的辩论思路。想必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在面对不太平衡的辩题时会毫不犹豫选择“不利”的那方——我们都喜欢挑战观众的常识,因为这样才比较有意思。但这不是说,只有不利的辩题才能体现辩论水平,不是的,事实上再有利的辩题都在演绎上是个难题。只是,逆境中求生的那种精神状态,恰恰可以孕育辩论的批判本质,而经历过这种洗礼的人,即使面对再庞大的宣传机器也不会为之所怯。废话到此。



从题目来说,是作为“比较性辩题”去进行比较,还是当做“政策性辩题”来讨论根须解损,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这个题目所要讨论的事物如此清晰和明确。支持的一方,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想出一个足够漂亮的花招来扭转人们对毒品的态度,如果不能正面做到这一点,就会在计算点数中败下阵来——甚至,对于这种题目每个旁观者都会有一个“比今天场上的正方更好的立论”。所以要么直接把评委和观众震住,要么被对方慢慢缠死。当然,碰到口味怪异的评委,还是有可能获胜的。但我所讨论的是如何确定性地去压制对手。



首先,对于这个题目来说最大的困难,并不是“毒品”的恶劣程度本身,而是它在整个法律评价体系中的地位。我给罗小胖子举了一个性产业的例子。从常识来说,毒品显而易见是比“卖淫”更恶劣的东西,如果“卖淫”不能够合法化,则显然毒品更没有理由合法化。所以,对于毒品这种很方便就可以用其他事物的非法来比较的东西,你单单论证它的合法化,就好像树立了一个扎眼的特例,其结果就是哪怕没有对方存在,人们也会很想去推翻它。因此,辩论的基调可以确定下来,不是直接去给毒品“脱罪”,而是质疑法律的评价方法本身。



其次,对于变态的题目,就要有变态的手段。我的想法是,比赛中一上来就要先声夺人,让评委和对手吓一大跳。那怎么做呢?嘿嘿,我要找一些瘾君子的“毒后感”放在一辩陈词里,在比赛最初就开始向所有人介绍毒品给人带来的快感——注意,我不是拐弯没脚地去扯药用效果之类可怜巴巴的“利”,而是直接把毒品最大的“好处”拿给大家看看。这样做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让评委和观众对你的立论产生兴趣,并且相信你是一个“敢说真话”的人,因为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用为数不多的论据征服他们;而第二个目的,是给整个论证做伏笔,甚至是在利用对方的思维惯性做伏笔,因为他们一定会说毒品的成瘾性对吧。



接下来,我会做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论证:我将试图证明一切“禁毒”的行为都是徒劳的,因为一方面法律的禁止会催生地下市场,另一方面毒品的诱惑如此之强以至于人们会不顾法律的禁止去获得它。我将举出美国对大麻采取严厉的刑事制度但青年人仍然一窝蜂地去吸食它;我将使用经过筛选的数据来说明禁毒前后某个国家、地区的毒品交易不减反增;我将引用鸦片战争时期清政府曾考虑将鸦片合法化的先例;我会以禁烟的无效来反推禁毒的无效。最后,我将断言,正直的人不去吸食毒品并非因为法律的威严,而是自己的理性选择。此时,我的对手将发现他们预先准备的交锋点全部落空,他们会不断地重复毒品的“成瘾性”,但这却是在帮助我进行论证。



然后,我将直接开始攻击法律。我要质问,毒品是否从现代才开始出现,古埃及人、玛雅人为什么不禁毒,晋代为什么不禁止五石散,美国为什么到很晚才开始禁止大麻。我要质问,法律对待人们不喜欢的事物,是否只有将它视作犯罪这一条路?我将举出荷兰性产业合法化的例子,举出澳门赌博业合法化的例子,去动摇“有害的事物必然要宣布违法”这一潜意识上的金科玉律。此时,我的对手将告诉人们,一旦将毒品合法化,后果会有多么严重,但事实上即使他不这么说,观众也会这么认为,而他提及这一切,恰恰给我一个机会反过来质问他性产业是否把荷兰搞得一团糟,赌博业为什么越来越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各国,而这一过程,将继续削弱观众对“对毒品只能非法化”的坚信。



之后,我才会开始讨论,辩题中的“合法化”是指什么。我将精心“构建”一套动听的制度:比如只允许出售低纯度毒品,并以此挤占高纯度毒品的市场;比如将鼓励毒品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促使其按市场竞争的方式生产出最符合人们需要的“健康型毒品”,并以此排挤冰毒、海洛因这些“不安全的毒品”;比如对吸毒者采取登记制度,并定期提供免费体检等社会福利,以确保其使用毒品不会过量;比如通过毒品的合法化,彻底消除地下交易,把毒贩子逼得无利可图。但我知道以上这些都含有欺骗的成分,所以我会不断承认这种制度设计中的缺点,并不断邀请对方帮助我来一起完善这个制度。对方将把我驳得体无完肤,但这丝毫不要紧,因为我的目的绝没有天真到让谁相信这些制度是可行的——我只要做到让评委觉得,“毒品合法化存在制度设计的空间”,这就可以了。



最后,我一定要充分地利用总结陈词。我会非常阴险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面对这样一个不利的辩题,你会怎么立论?”我将把对方的主要观点一一总结,加以肯定,而且最后一定会强调:只有按对方这样去思考,才是“合情合理”的。接下来,我将隐晦地推卸自己的论证责任,我要告诉观众,今天我们不是在挑战对方,而是在挑战自己的思维习惯,是挑战每个人都已经习以为常的思维习惯——即把一个我们不喜欢的事物定义为非法。然后我将从美国允许持枪的例证出发,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们都认为一种不可以被人们合法持有的东西,在某个国家就可以合法化,而且还作为一种正义被宪法加以保护?”我要继续反问:不能容忍毒品合法化到底是因为只有将其宣布为非法一条路,还只是因为我们不相信自己有将其合法化的能力,就像我们不想信自己有像美国人那样合法持有枪支的能力一样。至此,我将再一次推卸我的辩论责任,我要告诉评委,这个辩题非常难以论证,我们可以选择取巧的方式,去偷换概念或者去在“比较标准”上做文章,但是我们没有——所以,只要我们动摇了任何人的想法,使他们从把“毒品合法化”视为一个无稽之谈转变为认为“虽然现在不可能,但也许存在有合法化的空间”,那么就说明我们辩论得更好,请判我们获胜。



是的,这将是一场好笑的辩论。而如果按照上述方法成功演绎,这是一场赢面颇大的辩论,因为“我们”让大家觉得很有趣,而人们喜欢有趣的人,愿意让他们获胜。

http://blog.renren.com/blog/254784425/775483999原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帝的逆袭  打比赛要引导压迫,带队要做保护小弟的大树

操作l兰蒂斯写了一个有趣的打法'我也来一个小框架
作为正方 我会以一个前提去推演并要求对手:那就是毒品合法了。
整场比赛会像小说家创作小说一般去推演,同样会利用对手来协助,不断去修正。
这是大致思路,其实很多部分会和兰写的相似,但这个打法比较偏传统操作,不过,只是把"没被破就算赢"抢过来,而把对手的义务变成"没破对手就算输,没立也算输"
为了达到这个效果我会先说:为了有意义必须抛去人类的既定成见客观看待,坚决的用"管制品"来称呼毒品。这是由于毒品这个词是反方最强的辩手,而这是得出客观结论的最大杀手。
甚至在自由辩论可以出现"简单的指责是最廉价的"来逼迫对手"立论"而不是"破论"
结辩我会参考林胖子的一些结辩方式,进一步去削弱成见
当然,这个打法很多细节我没说清,不过很多东西开个头就够了
辩论有时候需要的是一份义正言辞,其实我觉得罗斌输比赛问题在于他的带队激励:过分强调逆天和对手主场,没比赛就输一大半了。做老大的是要自己疯了小弟还能很乐观

http://blog.renren.com/blog/223114995/775517764原帖
发表于 2011-11-4 10: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看一遍兜兜的日志都觉得他好2啊
发表于 2011-11-4 17: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们今后的辩论,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一种共识和假设,以弥补现今知识、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空白~
发表于 2011-11-4 20: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丹《一切皆辩论》:http://blog.renren.com/blog/223114995/775713126
前面简单说了一点关于毒品合法化的东西。
这边顺便说说怎么去打逆天,怎么置之死地而后生,怎么以小搏大,当然,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
首先提问:看过电影《八英里》的举手。
。。。。。。。。。对不起,冷场了。
电影是阿姆的艺术化自传。总体结构就是一个白人说唱歌手被鄙视,输比赛,失去信心,夺冠的过程。中间还有点情色帮匪的噱头。不好意思,又跑题了。
我想讲的是电影结尾的时候的最后一场battle。猪脚rabbit要挑战一个牛逼人物。而且,他还有输比赛的心理阴影。
再而且,对手让他先battle,(小科普:说唱battle和辩论赛非常相似,需要靠有节奏的语言来打击对手,以前可以人身攻击,现在不行了,但是总体来说就是鄙视对手,拔高自己。但是先说话的没有最后结辩的机会,所以,先说的往往会需要冒风险,当然,现在的一些battle比赛进行了赛制改革,一定程度避免了这些问题)对了,这场比赛观众基本都是黑人,他还是一个白人。
也就是说,他很不利。
结果肯定是他赢了。他是怎么做的么,他先停顿了两段beat(好吧,我每次都会可耻的想到林正疆)然后借由一个调动气氛的互动鄙视了一下对手。接着,他用了一般的时间开始陈述自己的缺点:白人,跟母亲住在拖车里,有个会向自己大腿开枪的傻逼朋友,自己的女朋友被对手的小弟搞了。。。。再花了一段时间切正题骂对手。
结果是:对手脑子空了,啥也没说出来。
这是啥,告诉观众对手要讲的都不重要,我们应该听听他有什么新的东西。这就是抬高论证成本。所谓逆天,也就是说对手的很多东西大家都已经作为“常识”印刻在心里了。那怎么办,要么用架空的方式避开,要么,就果断的迎上去,告诉大家,我承认这些,可是如果这些都成立就能推定我方输了,那根本不需要对手来打我们也一样输。那只能说明出题人是傻逼。所以,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在别的地方。
这是我很喜欢对逆天题的破题思路角度。当然,不同的题目不同,但是大同小异。
我想说啥呢,一个辩手,学识,读书不是为了给你掉书袋子的,是为了让你去融会贯通的,如果你不行,那就多去想想,你的生活,你的朋友,你的父母,你的感情。。。
辩论和生活是共通的,即使是辩论赛的技巧,也是可以拿到生活中用的。
再举个例子,现在我部分工作是在做家具业的培训。经常有导购反馈一个普遍很难回答的问题:你们这有实木家具么?
他们总说,怎么解释顾客都不满意。问我。
我说,你应该问他为什么要实木。因为在实际的接触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的顾客都以为自己要什么,可是实际上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有人说价格便宜,其实中档以上的实木并不便宜,环保么?我不想描述那些油漆里面有什么。好看么?哈哈哈,除了红木,我就没看到什么真正能好搭配现代家庭的实木颜色。无比单调。
最后的答案都是:听说实木的家具好。。。

观众也一样,他们以为他们知道了事实,想来当上帝,那就把东西铺出来给他看,让他自己说。而对手就在那嚼一大堆大家都知道的“不关键”的东西吧。。。
justice里面有一集,,检方用血腥的实验来控制陪审团的判断,然而,辩方将检方藏起来的伞摆上,重做了遍血腥的实验来证明这一切是臆断。。。they want blood,we give them blood。。。
好了,各位明白了么?
发表于 2011-11-6 0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觉得这个帖子的含金量好高啊!
发表于 2011-11-6 1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由于被玩萌伦回复了,含金量瞬间变得好高。
发表于 2011-11-6 16: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日志来看,这题目正方最大的困难不在于没有论点,而是正方自己恐怕也不相信自己的立场,又怎么可能说服评委。
发表于 2011-11-6 1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9: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铭伦 发表于 2011-11-6 09:07
突然觉得这个帖子的含金量好高啊!

求加分啊!!!!!
发表于 2011-11-12 23: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篇帖子已经被我们学校当教材进行研究了。。。
发表于 2012-9-3 23: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诚聘英才火爆进行ing】华语辩论网面向国内外辩论爱好者公开招聘总版主1名,论坛版主10名,《辩论》杂志社副主编1名、编辑若干。欢迎全世界辩论爱好者前来应聘
发表于 2013-12-23 13: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种问题要充分保障“利大于弊”一方的最初定义权!
发表于 2014-7-16 21: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输得一点都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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