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84|回复: 7

急 急急急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31 22: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灾难更能增加人的利己性        灾难更能增加人的利他性      我们是反方   谁有好的想法啊  ???????????????????????????、
发表于 2011-9-1 21: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灾难让人们失去了亲友,这一点不用多说,人会更珍惜与他人分享的机会、
灾难让人们失去财物,让人们看到勾心斗角到头来一无所有,想明白后会放开去心疼亲友。   
不知道此想法站不站得住。

点评

珍惜与他人分享的机会 从某种意义说也是利己啊 你只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发表于 2011-9-2 18:19
发表于 2011-9-1 22: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个人意见哈。
在定义灾难的时候强调其本身对于单独对象的不可抗性,那么根据人的个人生存需求产生的个体趋利性形成的整体的利他性来论证,由于个人力量的渺小迫使人为了维持群体的稳定和存在导致的利他性。

点评

看的不是很明白哦 麻烦说详细点  发表于 2011-9-2 18:18
发表于 2011-9-2 15: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不可以把利己性理解为自私性?可以的话,我是这样想的:
  灾难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会自然而然地保护自己,这是人逃生的本能,也有部分人选择牺牲自己保护他人。当然这个不是讨论的重点,利己性有一部分是人的本能,这点可以抓住。
  灾难过后的短时期内很多人是利己性展露无遗,这一部分的原因是人的保护功能启动了,灾难的阴影让人有很强的不安全感;还有一部分是趁火打劫,比如领来救济品拿去卖,这是道德缺失。增强利己性在一定程度上是说得通的,但是要看到效用范围是灾区,而且有部分是保护的本能,不能用道德来责罚他们。
  利他性很好讲的啊,捐款什么楼主肯定想到了。利他性的增强也体现在大众的慈善捐助和对公益事业的关注:例证一,汶川地震使中国的慈善水平至少上升了十年(语出《南风窗》);例证二,公众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引起红会的信任危机,这是公众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度上升了,有一定程度是利己,但更多的是利他,为了公益的目的。

点评

一切都是利己和利他并存啊 用标准什么来比较更利他那  发表于 2011-9-2 18:19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8: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梭伦的沦陷 发表于 2011-9-2 15:42
我可不可以把利己性理解为自私性?可以的话,我是这样想的:
  灾难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会自然而然地保护 ...

一切都是利己和利他并存啊    用标准什么来比较更利他那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8: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躲不开的海水 发表于 2011-9-1 21:52
灾难让人们失去了亲友,这一点不用多说,人会更珍惜与他人分享的机会、
灾难让人们失去财物,让人们看到勾 ...

珍惜与他人分享的机会  从某种意义说也是利己啊   你只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8: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1 22:45
提点个人意见哈。
在定义灾难的时候强调其本身对于单独对象的不可抗性,那么根据人的个人生存需求产生的个 ...

看的不是很懂啊   
发表于 2011-9-2 22: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694430786 发表于 2011-9-2 18:17
看的不是很懂啊

额 我表达的不够清晰吧。
这其实是一个以前看到过的群体中的个体利己导致最终的利他的行为,建立的前提是个体力量的在宏观角度是渺小的,无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无法改变宏观的结局,因此个体汇聚成群体,通过群体的力量去对这种宏观产生影响。因为每个个体都是利己的,而每个个体的所求却又是不同的, 如果个体坚持单纯的利己,就可能会导致这个群体的崩散,所以个体就为了维持群体的稳定而使其能够达到改变宏观事物或者抗衡宏观事物的最终目的,那么其必然会不自觉的做出利他的行为。可能还是不清楚。。。额 举个不贴切的例子,市场中的所有商人都必然是利己的,但是纯粹利己的商人是无法组成组成真正稳定的市场的,所以商人在市场中必然要表现出利他的特性。个体的利己在个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就变成了利他。可能还是没有说清楚。。。。其实个人认为最为贴切的说法就是,个人的利己性在群体中为群体做出牺牲,成为利他性,而人本来就具有利他性,那么这一份利他性就是另外增加的了,而所谓灾难就是一种个体人力不可抗拒改变的现象,而这种灾难所对的是人类的群体,这里必须强调灾难的大范围,个体的不行不能称之为灾难,这里暂时想不出什么可以做一个定名,但是要将个体的不幸和群体的灾难划分开来,从而确立概念中人作为人类群体的合理性。
题目既然不是表明讨论的是个人,那个就可以将人定义成人类种群,而所谓利字其实可以做很多的文章。。。将其定义为有益,那么所谓的自私自利就不能定义为纯粹的利己,因为其是对于人类道德性的违背,是一种自我损害的行为,可称之为害己不是利己。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8 10:08 , Processed in 0.10821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