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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捕杀流浪猫狗;反方:不应该捕杀流浪猫狗;我是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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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22: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3-23 23: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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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6: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3-23 23:08 编辑

本帖应楼主要求,内容予以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3-23 23:13 编辑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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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2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3-23 23: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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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21: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斑竹说的挺好尤其是从第二条的分析上
我想问的是针对第一条
现在流浪的儿童、行乞之人也不少,他们身上同样会带好多病毒,而且当他们与人靠近乞讨时更容易传染。同样是生命无高低贵贱,那么对待流浪猫狗是否对人也应如此呢?
我们看到的是更多有同情心的人对流浪人的关心关怀送他们到救助站,而没有看到去捕他们,同样的条件为什么去捕杀流浪猫狗呢?
说的可能很偏激,望斑竹见谅
发表于 2011-3-23 22: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齐飞扬 的帖子

我个人认为吧,流浪儿童、行乞之人与流浪猫狗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不应该拿来做比较,虽然他们身上可能携带有病毒,但是就目前来看我们所坚持的伦理道德观念还是只适用于人类的,对于流浪猫狗之类的只有同情心,却没有伦理上的责任。试想一下,假如杀死少数人可以挽救更多的人,那么这样的行为的合理性还值得商榷,但是假如换成杀死几只猫狗就可以挽救其他人的话,估计几乎每个人都会去做的,虽然很遗憾,但是这确实是现实。
还有一点,就像斑竹说的,我们说的“捕杀”并不是“消灭”,而是先捕捉起来,然后加以区分对待,你所说的有同情心的人们的行为其实与我们的“捕杀”效果是一样的,但是这样却更加危险,可能导致人们感染各种疾病。试想,在同等效果的前提下,为什么要以普通人的冒险来代替专业人士的工作呢?
发表于 2011-3-24 05: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3-23 23:27 编辑

回复 、空城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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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0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齐飞扬 的帖子

呵呵,不偏激,您客气了。这个问题在辩论场上是一个很有攻击力的问题。

首先,5楼已经帮我回答了。谢谢5楼。

除了5楼的观点以外,我想补充一点:我们对猫狗也不想费劲去捕,如果我打开笼子,它们可以自己走进来的话,我也觉得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问题就在于它们自己不主动走进来。那么,对于乞讨人员,如果拒绝帮助、坚决不去救助站,并且坚持沿街乞讨,那么我们会怎么办呢?那啥,几年前的孙志刚案就告诉了大家,人们会怎么办了。当然,眼下那部管理办法已经废止了,所以我们不能对乞讨人员进行强制收容,但驱散或遣送回原籍还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1-3-24 18: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普罗泰哥拉 的帖子

嗯。。。同意伦理上和同情心上的观点~~
发表于 2011-3-24 18: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嗯,谢谢斑竹的
虽然有攻击性但是感觉如果由对人的伦理方面和对猫狗的同情心方面来说就被反打回来了,不好守。。呵呵
发表于 2011-3-24 23: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齐飞扬 的帖子

这两天的《阿瑞斯》里面讲到了相应的一场比赛,就是关于城市中流浪猫狗可不可以扑杀的问题,我也找来看了,里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是坚持“在有生的机会的时候就不应该让它们去死”这样一种价值观念,让准备很充分的新加坡国立大学输了一筹......就是价值的升华了吧......
发表于 2011-3-25 14: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普罗泰哥拉 的帖子

嗯,如果说价值的升华
那么那些流浪猫狗的价值体现在哪呢?那就要看是保留它们的价值大还是捕杀它们的价值更大了
像斑竹所说那样,它们身上所带的病毒之类的
发表于 2011-3-25 23: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齐飞扬 的帖子

这里的价值不是指物质价值,而是在理论的时候做的一种精神价值的升华,比如说,新加坡大学的价值就偏向于利益,而中南财经政法的价值则倾向于博爱关怀,这一点就可以影响评委以及观众,说服力比较强了......这里的价值就是,“不杀”为贵,就像《英雄》里面秦王说的那句,剑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杀,也说明了这一点吧......
发表于 2011-3-26 17: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普罗泰哥拉 的帖子

恩,应该说服评委的那条挺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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