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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将举办第二十一届校园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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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3: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大学校园的思辨精神,增强青年学生的演辩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一届校园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青年通讯社

二、参赛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辩手应为在校本、专科大学生。

三、辩题

本次比赛用三个辩题。

初赛辩题:(正方)结婚时女方要求有房是合理要求

(反方)结婚时女方要求有房是不合理要求

复赛、决赛辩题另行通知。

四、赛制

设置陈词、质询、小结、自由辩论、总结陈词5个环节(详见附件1)。

五、赛程

(一)本次比赛采用分数制,初赛取团体得分前八名的代表队(如果参赛队伍总数为奇数,由上届校园辩论赛冠军队直接晋级复赛,其它按照团体得分取前七名)进入复赛。复赛取团体得分前四名的代表队进入决赛,争夺冠军(初赛、复赛、决赛相对独立,辩题和正、反方均抽签决定,且上一轮比赛得分不计入下一轮)。如初赛第八名、复赛第四名出现并列情况,由抽签决定晋级队伍。此外,还从参赛队伍中评出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七名。

(二)报名及抽签:各学院于3月18日下午14:30-17:00,将学院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并于3月19日15:00在校青年通讯社办公室(A5三楼活动室)集合抽签,决定场次。

(三)赛程安排

   初    赛:3月26日

   复、决赛:4月中下旬

(四)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判

(一)每场比赛由三位以上(含三位)评委组成评判团。

(二)评判办法及依据:

1.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每队的最后得分由团体得分决定。

2.团体得分由比赛各环节得分相加。

3.最佳辩手和优秀辩手根据辩手个人单场(初赛、复赛、决赛均计入在内)的最高得分评出,各学院除最佳辩手外至多有一名优秀辩手。

七、有关事项

比赛其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建萍(师),电话:22867319

                林  青,电话:15860815326

   



附件:


1.
第二十一届校园辩论赛赛制.doc


2.
第二十一届校园辩论赛报名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2日

                           



主题词:校园辩论赛  通知

抄  送:团省委领导,办公室、学校部、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宣传部;校领导,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总支)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2日印

发表于 2011-7-2 18: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知道今年暑假的活动吗?我想带我们学校的一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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