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earhow 于 2011-3-8 13:03 编辑
那些不朽的,那些速朽的
“听着,有一桩奥秘告诉你们:我们并非都会长眠,但全部要变;一会儿,眨眼间,已是最后的号音!是的,那号音一响,死者便要复起,成为不朽,我们也就变了。因为,这必朽的注定要穿上不朽,这必死的要穿上不死。当这必朽的穿上不朽,这必死的穿上不死,到那时,便要应验经书之言:
死,已被胜利吞吃。 死亡啊你的胜利在哪? 在哪呀,死亡,你的毒刺?” ——格林多前书·15:51-55 冯象译本
“尽力了,便随他去吧。”我在邮件里敲下这几个字,连同其他,点动鼠标左键,发送,邮件飞往台湾。 上周的起初,我在新邮件里急急的敲打:“知悉贵组委会新近对亚太赛参赛人员的资格做出了新的要求与限制,我们认为这样的要求甚为不妥,故提出异议,请主办方予以慎重考虑。”——一篇长长的文稿,说不定还有错字和语病,来不及了,来不及等也来不及检点文法与措辞,我点击发送,信件飞往世界各地。 我当然知道,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了,但这回,我要再试一下,恩,不试下怎么知道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我当然清楚,主办如此之大的国际赛事,定是有连绵不绝的艰辛和不易,所以,话语即使坚决也一定不尖刻,末了,还为主办单位留下余地、面子、权威,无非要一个合理的说法罢了。不难的,只要你自圆其说。 再试一下,为他们,也为自己。 雪片般发出的邮件,当天就开始陆续收到回复。 北京交通大学加入联署。 澳门科技大学加入联署。 墨尔本大学加入联署。 悉尼大学加入联署。 我数着我们的力量,自己跟自己讲,还差3所,还差2所,一定要过半,过半。 下午,执中学长的回复收达: 熊浩 我完全贊成你們的意見,也願意參與連署 禁止研究生參賽的規定,不知為何而生?此舉讓辯論的品質受限,對推廣有害無益 更何況,辯論人尋覓戰場的路途之辛酸,主辦方中若有同好,共掬一淚尚且不及,何忍相殘? 另外台灣參賽方面,政治大學經聯絡後,已決定加入連署 而東吳大學則會在本週四討論此一規定,屆時應該也會加入 在此之前,東吳張哲耀願先以個人身份響應 祝 安好
執中 台湾的队伍,大多数情况不会派研究生参赛,我发信致台,心里其实不抱太大希望,更何况,国力政治大学,是港大初赛的对手。不曾想,他们的逻辑那么简单,他们的判断那么干净。 政治大学,港大第一场比赛的对手,加入联署。 东吴大学,哲耀加入联署。 黄执中学长加入联署。 收到这种回信的感觉,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懂。心在颤,手在电脑上从上滑到下,又从下晃荡回去;“共掬一淚尚且不及,何忍相殘?”——刹时间,竟不知道这个“谢”字要如何表达才能显得出我动容与感激的分量。 不止于此。 晚间,收到中大回复:“我们不会派研究生参加亚太比赛,但我们支持港大的动议,愿意加入联署。”除了谢,谢虫老大(邱晨),谢李淼,谢中大,我着实不知还能说些什么。希望港大诸位,能记得中大这“同城之谊”!人心当然应该从容、开朗、豁达,但总不至于连谁在你为难时援手,谁在你困窘中旁观都分不清吧? 自己参加辩论比赛的时间久了,渐渐地,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通过种种渠道,亚太赛的参赛队伍,我们几乎联络上的十之八九,这其中的回复亦是纷繁多样。有的直接回绝,有的婉言相谢,有的收到了邮件,说是去商议垂问,便再无回音。比赛有胜负,有利害,答应了是人情,相拒了是本分,所以我懂,这中间无关对错是非,无可指责鄙夷。 但这一来一往之间,毕竟有那么大的差别,不由得不让人感慨——世间真有人,懂利害而不懂格局,知算计而不晓怜悯,哎,叫人可惜。 后来,主办方回复了我们: 敬致:香港大学辩论队(原文没有港大,似有遗漏)、香港中文大学辩论队、澳门科技大学辩论队 、墨尔本大学辩论队 、悉尼大学辩论队、 国立政治大学辩论队 、东吴大学辩论队、北京交通大学辩论队、 黄执中先生、 张哲耀先生,您們好。 請您们查閱章程的第十八條。我們也參考了去年國辯的做法。最後,我們決定保留我們的決定權。 若造成任何不便,敬請原諒。 謝謝。 终究是没有做成。 我知道好多人在失望,8所大学联署,你们本来觉得有希望的,对不住了,对不住各位了。 上面的话,要是没有主办方的坚持,本是想到了新加坡,面见诸君,再一一道谢的;如今,不去了,所以烦请港大诸位将我的谢意带致狮城:谢谢他们,在他们那里,我看到了什么是对辩论整体生态的关注,什么是将心比心的同理,什么是成人之美的风度,什么,是辩论人的共同体!这些,是不朽的那些。 到此,要结尾了,我思量再三,着实写不出“祝亚太赛顺利举办”这样的话,但也不至于陷在其中不可自处,毕竟我不靠辩论谋生、不靠辩论为业。 有人一直劝我去旁观比赛,我一直回绝了。绝不是贪恋赛场不得而至的愤恨,而是说,无论做什么,“至少要喜悦感动”吧?不然岂不成了负累? 本想在亚太赛之后说“再见”的,既然全部要变,那我也变变话头,各位,我们后会有期! 港大加油,去与不去,即使有遗憾,却不妨碍我们在一起! 熊浩 2011年3月8日凌晨
附:致主办单位的信
尊敬的亚太赛主办方,您好:
知悉贵组委会新近对亚太赛参赛人员的资格做出了新的要求与限制,我们认为这样的要求甚为不妥,故提出异议,请主办方予以慎重考虑。
依据新的要求,第五届亚太赛的参赛队员只能是本科学生,研究生将不能参赛,对此我们认为:
第一,
此举不合法理。主委会开出的邀请函可以视作合同中的邀约,而我们作为报名队伍对邀约予以回应可视为承诺,由此,合同成立。而在合同文本中,仅仅规定了:“辩论员必须为该校全职在籍学生。”由于该合同的条款、内容完全由组委会设定(这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而非经由缔约人的合意协商产生,故在性质上当属“格式合同”。依据契约平等原则,对于格式合同中的条款若有争议,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应对合同条款做出不利于被提供方的解释与限定,即使在合同中声明了“对合同最终解释权”的保留。这既是大陆法国家的法定规则,亦是普通法国家的既有判例,是法律常识。
第二,
此举有悖情理。在刚刚结束的新加坡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其参赛资格只对本科生开放,故作为另一个新加坡主办的重要国际辩论赛事,亚太赛对于很多钟爱辩论的研究生辩论员变成了一扇唯一可入之门,如今为何关上?而在华语辩论圈内,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澳大利亚的辩论赛事,大多没有关于禁止研究生参加比赛的限制,故这种限制既非通例又无理据,在华语辩论赛事中,屡屡引发争议,影响非常不好。更何况,研究生的参与对于提升辩论赛的整体水平大有裨益,这是华语辩论发展的基本事实。在参与国际辩论赛事时,蒋昌建老师是研究生,路一鸣学长是研究生,余磊学长是研究生,黄执中学长在参赛时虽未读研,但其辩论经验阅历可与研究生相配与当。如今草率禁止研究生参与,对于研究生辩手过于残酷,对于辩论水准的提高无有助益,还将引发又一轮不必要的争议与诟病,这将对亚太赛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损伤——如此限制,真的顺情入理?
第三,
此举不合惯例。亚太赛是华语世界重要的辩论赛事,以其开放与公正闻名。在以往的亚太赛中,对于研究生得以上场比赛并未加予限制,我们依循惯例,推测本次亚太赛不会在此横生枝节,是合理的、正常的。而此新规定,“以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使得亚太赛的惯例遭受破坏。
第四,
此举有悖宗旨。亚太赛之举办,除了推广辩论言说与公共参与之功用外,最为重要的宗旨,如主办方所陈,便是“促进亚太大专辩论队之间的友好关系”。此次亚太赛在报名之始,因为报名资格的狭隘界定与专断独行,已经几生波折,非议不断,如今又将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在不提供任何理据与缘由的情况下做单方面修改,如此“朝令夕改”,使得我们措手不及,如何能有利于促进亚太大专辩论队之间的友好关系?
综上,我们对此项关于“排除研究生参与”的新规定的看法是否定的,受此新规定影响的队伍甚多,我们愿意本着“相互理解、彼此体谅”的原则与主办单位友好协商;即使最终主办单位坚持此限制不予改变,也请你们提供相应的、充足的、有力的解释与说明。
毕竟辩论的核心是说理,而不是强权,你们说呢?
期待你们的回复。
香港大学辩论队
附议连署:香港中文大学辩论队 澳门科技大学辩论队 墨尔本大学辩论队 悉尼大学辩论队 国立政治大学辩论队 北京交通大学辩论队 (共八只参赛队伍) 以个人名义参加连署的还有: 黄执中(世新大学) 张耀哲(东吴大学)
2011年3月3日
[1] 东吴大学将在本周四最后确定连署事宜,如有变化,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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