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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医患关系中病人是弱势群体;反方:医患关系中医生是弱势群体;我是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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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6: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0-10-29 01:39 编辑

正方辩题为医患关系中病人是弱势群体。反方为在医患关系中医生是弱势群体。我为正方二辩,对手是医学院的学生。我觉得关键点在弱势群体和病人,以及现在的就医形式。求高手破题,以及指点一下在攻辩阶段应该注意的问题。
发表于 2010-10-29 0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现在在法律形式上,医生还真是弱势群体。因为法律规定了医生这也不许、那也不许,但最后并没只好还是医生的责任。

可是,如果站在楼主这一方,我想我们可以这么处理,就是从实际的角度来谈。

第一,医疗资源的缺乏,特别是优秀医疗资源的缺乏,导致了患者“求”医的局面。例如在诸多大城市的大医院里面诸多排队等挂号的人们。如果再加上那些屡禁不止的票贩子,患者就更弱势了。

第二,医疗信息的缺乏。在医患关系方面,很多纠纷在于花钱太多,但病却没有显著地治好。可是,关于相应的检查是不是该做,关于相应的药物是不适该配套使用,关于这个疾病究竟会治疗到什么水平,等等这些患者都没有相应的信息,只是凭感觉。这为一些黑心医生——虽然为数不多,但总还是存在的——提供了搜刮患者钱财的机会。

第三,医患纠纷处理的程序。在国内,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则往往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主管机构;另一方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往往和当事医生是同行业的专家,之前相互认识、相互熟悉的概率极大。这两个因素,为医疗事故鉴定的公平公正性埋下了隐患。虽然我们的法律规定得很好,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却有着这样不可忽视的隐患。隐患出去之前,我们当然还是要说患者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全部有效地保障,仍然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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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16: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终于望到高手相助了,能说说你为什么觉得医生是弱势群体呢?
发表于 2010-11-1 16: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小朱 的帖子

呵呵,客气了。

之所以说医生是弱势群体,理由有二,这也是你们在辩论场上要着重解决的。这两个理由,往往非医药卫生专业的人通常是不知道的。

第一,法律方面。医疗事故纠纷时我国诉讼法中为数不多的几类举证责任倒置之一。所谓举证责任导致,就是说,当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之后,患者不需要说明医院哪里做错了,而是由医院来证明自己没做错。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全部没有错误,则认为医院有过错。而在事实上,我们知道,自己要证明自己没错是很难的,所以在很多其它法律关系中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刑法中也奉行无罪推定,即如果不能证明当事人有罪,则认为当事人无罪,而当事人不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所以,在医疗事故的法律纠纷中,医院方面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错,这是一个很艰难的东西。

第二,在政策方面。我国一方面切断了医疗机构的财政来源,医院不再由政府养着了,医院自己自负盈亏了;但另一方面,却通过种种行政命令限制医院的各项收费、但却强制医院提供服务,强调医院的公益性。试想一下,除了医疗机构意外,我们还能找到一个自负盈亏的机构却被强调公益性的吗?所以,医疗机构一方面要自己养活自己,但另一方面却处处被限制:这儿不许高价、那儿不许收费。这是一种夹缝中的生存,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的确太难太难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17: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那你觉得在攻辩阶段和自由辩的时候医生是弱势群体将会从什么方面下“黑手”呢?
发表于 2010-11-2 03: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小朱 的帖子

“黑手”?那当然可以利用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来下黑手了。例如上面两例,特别是举证责任倒置,如果楼主您不是医药卫生专业、也不是法学专业的话,恐怕应该很少有机会知道吧。

当然,这样的黑手属于明显利用专业背景优势,我个人不太主张。但是,如果如您所说,对手是医学院的话,诉诉苦还是很正常的。例如在政策方面,医院既要自负盈亏,却处处被政府束缚手脚。此外,在现实层面,每天排队挂号的人排成长串,搞得医生连喝口水、上个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反过头来,患者却抱怨医生根本不认真,几分钟就打发一个病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若是每个患者一生都认认真真地看半天的话,将会有更多人挂不上号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举证倒置这个还是知道的,今日说法看到得。哇~貌似我还没想到“若是每个患者一生都认认真真地看半天的话,将会有更多人挂不上号的呀”这个问题呢,这样说出来作为病人就表现得很自私了,不好回击啊!
发表于 2010-11-3 16: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吧,其实问题挺复杂,连卫生部长都解决不了。不过,如果单纯讲辩论的话,我想可以这么回应:

真正挂不上号的是哪儿?是大城市里的大医院。那些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等,有时医生很清闲呢。但是,为什么大家看个感冒都要跑大医院?为什么大家不去基层医院?关键还是医生的问题,基层医院的医生没有凭借实力赢得患者的信任。否则,谁也不会放着门口的卫生服务站不去、非要花几十块钱打车跑到市中心的大医院吧?所以说,还是医生没有做好,导致了患者被迫做出的选择,患者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处于弱势呀。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2: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就是版主,不过今天我们讨论过一些这些问题,觉得可以把其归为社会问题。还有,病人和患者的差别应该不大吧?你觉得医生有没有必定弱势的条件呢?而病人也是否具有必定弱势的条件?
发表于 2010-11-4 03: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客气了。

其实,就看站在哪个立场上讲了。站在有些立场上讲,例如法律责任,医生就有必定弱势群体的条件;而站在另一些立场上讲,例如专业知识,患者就有必定弱势群体的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3: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医院的制度属于社会问题吗?求解释。。。
发表于 2010-11-6 0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社会问题。

医院制度可以分成两种:

第一,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执行的制度,这是医院无法擅自变更的。这毋庸置疑属于社会问题。

第二,医院在社会大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出于趋利原则,而制定出的不违法、但有利于自己趋利的内部制度。这一类制度,是受到了社会大的环境的影响。虽然医院可以变更,但医院不愿意,至少说不主动。打个比方说,为什么好多患者一上来就要做很多检查?当然,为患者确诊是一件好事,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医院尽可能降低误诊率。因为,误诊率的高低影响对医院的评价,甚至影响医院的分级;但是患者次均开销却不影响。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医院宁可让你花很多钱,也要保证这次不误诊。这就是社会大环境对医院制度的影响。这个医院制度,虽然不是法律强制的,虽然医院可以自己更改,但是医院一般不会。而这,问题的根源不在医院,而在社会。这类问题,可以参照高考指挥棒下的中学教育。你说应试教育是不是有问题?肯定有!但是中学有办法吗?中学没办法。没有哪一所中选愿意放弃高考、愿意挑战高考制度,而带着自己的学生另搞一套;更没有哪个学生愿意选择不注重高考的中学。所以,这类问题,看似是医院、中学自己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所以仍然是社会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11-6 10: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医院的制度是社会问题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22: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对于社会问题的回击呢?难道是个死角了吗?求解释、、、
发表于 2010-11-8 0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问题需要回击什么呢?社会有问题,也依然不能否定病人是弱势群体呀?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牵强,我们那老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就是觉得这个问题不能问深了,那个问题不能问专业了,反正要评委听得懂!我真够纠结的!
发表于 2010-11-9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高手!继续观望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1: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观望了 ,你也出出主意啊 !
发表于 2010-11-9 12: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膜拜
发表于 2010-11-9 16: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小朱 的帖子

呵呵,我还没毕业呢,不能算是老师。

从您的这个回帖看来,你们的评委应该不是医药卫生专业领域的。这样一来,如果你们的对手医学院大量运用专业知识,可能会吃亏,而你们也不用怕这个了。而你们,有些情况下,可以站在外行的角度,就谈谈普通患者的真实想法,哪怕这个想法可能在医学专业角度看来并不十分合理,那也没有关系,因为这个想法可能贴近评委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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