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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虽然本人坚持一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社会上普遍还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吧,如果是我要参加这样的辩论,我宁愿弃权
祝楼主好运,不能帮你什么了
有时候输赢并不重要,看着办吧[br][br]-=-=-=-=- 以下内容由 madcatcher 在 2006年03月23日 10:10am 时添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同性婚姻可持不反对也不支持的中庸之道
伦理道德就不同了,非要辩论不可就走这条道吧
有时候赢了即是输了,有时候输了即是赢了,好好把握吧
这个题目是不能辩论的,希望楼主可以找主办方商量,这种问题是很严肃的,如果是我,我会在辩论会上直接跟主办方辩论此题的可行性,我会跟他们讲明厉害关系,因为支持同性恋的一方很有可能会在日后受到侮辱性的伤害,如果主办方坚持,我一定会把他们拖出去打,怎么能对别人的生活如此不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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