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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回访是对客户的打扰;反方:不是对客户的打扰;求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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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0 12: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0-6-30 19:27 编辑

急急急急急急     


正反方的   1辩   应该怎么陈述啊


跪求各位大侠帮忙啊
发表于 2010-6-30 19: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反方。反方可以将一切涉嫌“打扰”的内容控制在方式方法的范畴之内,例如回访可以不太频繁,可以事先预约,可以控制时间长短等等。这样一来,如果这也算是打扰,那任何形式的联系都可能是打扰了。所以,反方可以强调的内容是——一切所谓“打扰”都是形式上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合理的形式予以改进,而回访本身没有问题。

再说正方。正方可以强调回访没有必要性。其一,如果客户有需要,不论是愿意写感谢信、送锦旗,还是愿意投诉、抱怨,抑或是关于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只要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那么客户有需要可以主动来联系公司,而根本不需要公司去主动联系客户。换句话说,就是联系和沟通的主动权应当掌握在客户手里,公司只要提供便捷的沟通平台就可以了。其二,回访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仍然存疑。比方说,回访过程中,客户提到了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回访者怎么办?往往回访的工作人员只会说“我会将这个问题及时转交给技术部/工程部/售后服务部......”,结果至少是造成了二次回访的浪费,更有甚者可能石沉大海。这样的回访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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