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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保护人民的隐私权还是人民的知情权更重要?求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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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1: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高手有请了
请不吝赐教
破破一下双方论点
发表于 2010-5-11 13: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
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私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其实隐私和知情权本不冲突,如隐私是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所以对于我的隐私你是没有知情权的,而你有知情权的情况下就是必然要求知道的,当然也关系到你的利益,所以不符合和别人无关的定义,所以又不存在隐私。这样来解释的话,辩题双方就变得没有交锋点了。

但社会中对隐私和知情权并不是能够完全区分清楚。即当隐私涉及知情权时(一般可以作为一种猜测情况,如警察盘问犯罪嫌疑人,当然这是特例,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盘问,对证据的收集有知情权,当然这时犯罪嫌疑人此时配合案件审理是知情权大于隐私权,或者说这时嫌疑你的“隐私”涉及事件发生所以作为隐私和别人无关的条件暂时解除。之所以说是暂时是应为有这种情况:警方的侦破方向错误,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罪犯,甚至嫌疑人其实和案件没关系,是侦破过程中警方的侦查方向错了,有这种可能性吧。这时之前被审问的隐私权的和别人无关的条件又成立了,你的隐私权重新成立。那么这时警方有必要保护原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不能将其公布出去,要保守秘密,这又是保护隐私了)话又说回来,这个过程中的知情权不再是人民的知情权了,侦查过程中人民的知情权只在案件侦破的结果和处理结果上,侦破过程及侦查记录是不会对人民(大众)公布的,即人民对侦查全过程和侦查档案记录没有知情权。

以上是突然想到的双方可能冲突点,可是好像双方一扣字眼都能化解。最后还是没找到交锋点和论证更的标准~~
发表于 2010-5-11 13: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分析先赞一个!
但是有一个词没有被得到关注——人民
人民是一个群体,人民的概念在中国是比较特殊的,人民在中国不同于公民,学过政治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不论是隐私权还是知情权,相对于人民这个群体的时候都是需要的,当这两个词都被加在人民身上的时候就不矛盾啦,人民的隐私权是要保护的,人民的知情权也是要保护的,人民要知的不是其他人民的私隐啊,人民要知道的是国家行为,要知道站在人民对立面的人们(人民的敌人)的私隐,人民的敌人虽然是公民但不是人民。可以说这个题目有点问题。
发表于 2010-5-11 14: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也发现有问题了吧。其实我觉得人民的隐私权就是组成人民的个体人的隐私权的复数形式。而人民的知情权才是整体的知情权,其实也可以解释为组成人民的个体人的知情权的复数形式。人民的知情权只是对国家法律的监督和人民政治角色的赋予。要知道权是法律赋予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说人民要知的人民的敌人的私隐的话,你如何用法律维护呢?难道说法律规定:敌人有把自己的全部秘密公众与人民的义务?人民的知情权还是对人民内部的事,体现的是法律法规的公开,公正,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7: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这一个题目难打的地方
暂时还没有办法找到对立点
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7: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这一个题目难打的地方
暂时还没有办法找到对立点
怎么办?
发表于 2010-5-11 19: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代社会入手试试。引入社会发展变化中道德和人际关系的变化。或者法律观念的变化。

隐私权可以说是现代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知情权可以说是公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力度的加强。(当然这是我暂时想到的,实际上还可以修改)这样交锋点就成了当代社会背景下我们是要加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加强公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

其实就是把原本没有直接冲突点的两个问题转变成两种不同的观念。在当代社会的背景下讨论这两种观念谁更重要。这样就创造出交锋点了~~不过感觉我说的两种观念还是完善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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