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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医患关系:服务意识比医疗技术更重要;反方:...(楼主没说)...;我是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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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2: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8-5 08:21 编辑

最近准备一个辩论赛,我是正方 医患关系:服务意识比医疗技术更重要

请各位大侠提供材料,非常谢谢!
发表于 2011-7-19 22: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发现一牵涉到医学的就比较棘手
最近也在烦恼这个辩题,,
发表于 2011-8-5 16: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从两点展开:

第一,医疗技术本身不具有迅速提高的可能性。不论是新的医疗手术,还是新的治疗药物,从创新到试验、从审批到推广,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第二,当前的问题不在于医疗技术的匮乏,而在于医疗服务跟不上。大医院人满为患,是因为就整个医疗行业而言基层医疗机构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并发挥作用。医患之间矛盾频生,是因为医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沟通技巧来给患者或其家属把问题讲明白。医药费用高涨,是因为我国医药卫生系统配套的健保体系还极不完善。总之,这么多医患之间关系恶化的实例,有几个是因为技术所限、治不好病导致的呢?况且,要真是技术所限,患者所患就是绝症,患者和其家属也不会异想天开地要求医院一定要让患者痊愈的。
发表于 2012-6-7 0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正方呢?我觉得作为正方更难讲,现在社会上大力倡导的服务
发表于 2012-6-7 14: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褐 发表于 2012-6-6 16:18
那正方呢?我觉得作为正方更难讲,现在社会上大力倡导的服务

嗯?之前几楼不就是在讨论正方吗?从您在本版的另一篇帖子来猜,您想问的是反方吧?

站在反方的角度也并不难讲。

第一,医患之间为什么有矛盾,归根结底不就是患者一家花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最后却没有治好病嘛。我们姑且先不论这个究竟是不是医生的责任,我们也的确承认医生可能所有操作全都符合规范并且有的疾病就是花钱多且最终也难以治愈;但是,如果我们的医疗技术有所进步,如果医生最终可以又快又省钱地只好患者的疾病,那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患者看的很实际,就是需要解决身上疾病之痛苦;若医疗技术得以提高,医生可以帮助解决,那么医患关系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在事实层面,每天就医的患者有很多很多,在医院去世的患者也有很多很多,但是真正医患之间出现纠纷的却并不是大多数,为什么?为什么有的患者去世了,家属很安心接受;而有的患者去世了,家属却接受不了?我们不排除那些医闹的可能性,但毕竟有一部分是那些患者本身可能还可以医治的;如果医生的医疗技术再精湛一些的话,可能患者还有救的。作为医生,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这种最低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应该向最高水平看齐;只要这个患者还有救,而我却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没能救过来,那我就应该有所惭愧,应该反思如何提高我的医疗技术,不是吗?
发表于 2012-6-7 2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1-8-5 16:18
可以从两点展开:

第一,医疗技术本身不具有迅速提高的可能性。不论是新的医疗手术,还是新的治疗药物, ...

前辈,您好
你的第一点就是说今天医疗技术的发展很缓慢,但是一件东西发展的慢不代表其不重要吧,就好像说今天共产主义的过程很缓慢但是不能说他不重要呀
第二点,您说医疗服务跟不上,所以医疗服务更重要,但是我觉得两者比较,就应该在同一平台上比较,就好像是不能缺失性比较吧
不好意思,前辈,我不是想要反驳您,只是有疑问真心想要提高水平,,谢谢
发表于 2012-6-8 05: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凉凉 发表于 2012-6-7 14:47
前辈,您好
你的第一点就是说今天医疗技术的发展很缓慢,但是一件东西发展的慢不代表其不重要吧,就好像 ...

没有关系,本来辩论就是要大家一起讨论嘛。

对于第一点,我想可以从现实层面来出发。共产主义,怎么说呢,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强调重要的是“共产主义理想”,而不是共产主义在眼下立即实行;事实上,恰恰相反,在成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上,我们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回到辩题上来,每一位医药卫生从业人员都应该追求高技术,这个没错;但眼下,不能把病人放在一边不管说我只去研究高技术吧,我们眼下解决医患关系问题还是要靠良好的服务。

针对第二点,一般说来,您讲的是对的,我们必须在同一个水平上比较。但是,如果是一个事关具体内容的辩题,我们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来说。例如一些单位内部组织的辩论赛,那么就应该结合该单位的实际状况来讨论,而不是泛泛讨论整个全球的一般状况。同理,在这个辩题上,我们也应该结合医患关系所产生问题的特定环境来讨论,即当前国内的医患关系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具体分析当前国内的医疗中究竟缺什么(很可能两者不是同一水平的)。

我的“狡辩”,您觉得能回答您的问题吗?
发表于 2012-6-8 12: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2-6-8 05:20
没有关系,本来辩论就是要大家一起讨论嘛。

对于第一点,我想可以从现实层面来出发。共产主义,怎么说 ...

呵呵呵,谢谢前辈了
发表于 2012-6-8 14: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凉凉 发表于 2012-6-8 04:13
呵呵呵,谢谢前辈了

不用客气:-)
发表于 2012-6-8 22: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觉得从技术层面来讲就很难,因为现在都在大力倡导服务。我们抽到的辩题就是技术比服务更重要,我觉得还是很难
发表于 2012-6-8 22: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想说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的概念前辈是怎么理解的?您之前说的看病难看病贵,医务人员收入来源,医疗卫生体质等都是服务范畴,那么这个服务范畴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是同种意思吗?有些体质不健全也不是靠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所能改变的
发表于 2012-6-9 0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试着回答一下11楼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个人觉得,服务意识这个概念的提出,是相对于之前的医疗机构公立状态而言。之前当医务人员的工资完全按照职称和工龄定额,与医疗机构的口碑、患者人数、治愈率等等完全无关时,医务人员有一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少干坏一个样的状态。而后来所提倡的服务意识,则是扭转这样一个消极的态度,需要让医务人员意识到他们对患者应有一种积极服务的态度,否则对医务人员本身和对医疗机构而言都是不好的。

辨析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服务范畴和服务意识的差异。所谓服务范畴,是指工作内容,那么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时候,医疗服务也属于服务范畴。当今,就算某位医生医术高明不愁没人看病故而本着一种“你爱来不来”的傲慢心态,也不可否认其工作属于服务范畴。但是,服务意识是一种主观上的态度,需要当事人对顾客有着一种尽量让其满意的努力。那么,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医务人员,虽然在从事服务工作,但服务意识显然是有所欠缺的。

至于第三个问题,那11楼就提得相当漂亮了。的确,服务意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正方的观点不完全站的注脚。但11楼还需要注意的一点:这些服务意识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例如体制问题),是否就说明了医疗技术更重要呢?恐怕也未必。既然是体制方面的问题,怕是跟技术也没有太大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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