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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选择人才应该以德取人,反方选择人才应该是以智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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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2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反方。
发表于 2010-4-19 21: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智者可以制定出规章制度或法律来规范无德者。
2、选择人才当然是为了适应社会的竞争,制度的完善、核心竞争力的打造需要智者去完成。
3、在这里讨论是选择“以德取人”还是“以智取人”,目的是为了获得既有德又有智的人才,过于倡导“以德取人”会产生更多真小人假君子。
发表于 2010-4-19 2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楼上说的很有道理,个人做一点补充:
以X取人说的是更加偏重哪一方面,并非是说可以抛弃另一方。不能让对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对于智,有很多客观的评论标准,但是对于道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且难以在短期内得以考证,因此以智取人并无可操作性。
所谓的智,在社会分工走向精细的现在,很大程度是说一个人有专门的能力;而所谓的德,虽然具有广泛的普适性,但并不能说针对某种分工具有德行。举例说,一个智囊团可以是各方面专才组成,但一个道德协会难以说是各方面德行长者主持的。各个智者之间有互补性,但德则没有。
发表于 2010-4-19 21: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希望LZ不要重复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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