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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应不应该被反对,我方是反方:婚前性行为不应该被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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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1: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飘清 于 2010-4-18 11:33 编辑

我方的观点是不应该被反对,想从中立的角度出发。但是如果正方一直强调现在很多人在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时候心理和生理条件都没有达到要求怎么办?
我们也想强调我方所说的婚前性行为是健康的,但是这就有了人为缩小辩题范围的嫌疑,有什么办法可以攻破吗?
谢谢大家的解答,或提供一些别的思路
发表于 2010-4-20 0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古鉴今,古今结婚年龄的普遍差距,古代一般12岁左右就结婚生子了,现今结婚年龄要22岁。婚前性行为的动机——满足性需求,如果敢冒险的话也可以打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主义,有条件的自由主义。把婚前性行为和其他发泄欲望的方式对比,通过对比显示其优势
发表于 2010-4-20 0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的意思是80后现在理应当爷爷、奶奶了。
发表于 2010-4-20 01: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这只是提示,如果连运用的逻辑都详细阐明的话楼主自己打比赛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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