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长虹杯,南京大学在打义大于利的时候,至少在想法上跳出了利是极端私有化的范畴。他们也承认了公利也是利,而人的终极追求就在于摆脱物欲束缚的自由王国。 当然所谓物质化,则是必不可避免的,如果任何精神上物质上对人类有利的东西都是利。义的确是无所存了。 如果义是公利的一部分,那其实还是说正义和谋利是一件事情,这与一般辩题的常规是相悖的。 我的想法还是: 1,为了义,一个人舍弃了自己的一切,是不是还叫做谋利?那么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不谋利这档子事。(辩题中的每个概念都应该是既有内涵也有外延的,不谋利不能变成了一个空集) 2,舍私利为公利是谋利,为什么舍公利为私利不是谋利? 3,假如上个问题的答案是利益比较,公利大于私利,那么义是不是就是利益比较的结果?那么为什么公利就大于私利?对于认为私利大于公利的人,又怎么办? 当然正方可以认为今天说当谋不谋,只要是谋了就叫做当谋,一点点都不谋才叫做不谋。从逻辑上来说是没错的。但是问题还在,如何判断哪些利是当谋的呢?谁来判断呢?这些问题无法解决,说正义当谋利不是很危险的吗?反方可以认为正义的过程的确会给人带来利,但这不是主观谋来的(这一点倒是很多人都会想到的) 同样,我觉得正方其实也大可不必纠缠于公利之中,私利怎么就不能谋?这里就涉及到私有产权的问题,涉及到正当获利的问题,孔子不就批评学生帮助了人却不拿奖赏吗?(当然这里又有有心谋和无意获得问题)。这个可以参考辅仁的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