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95|回复: 0

正方:爱比被爱更幸福 反方:被爱比爱更幸福 我是正方 下星期3比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4 15: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一个古老的辩题了,在03国辩中就已经打过,当时正方立论思路主要是一下4个方面:
1.爱是主动形成,被爱是被动激发。
2.爱的幸福感受,更为丰富,被爱得到的幸福是无法决定也无法把握的。
3.如果倡导爱更幸福,更有利于和谐的社会秩序建立,从而得到更为长久的幸福。
4.幸福的真谛就是人的价值实现带来的满足,从而爱得到的幸福的境界更高。

但是结果中山大学的立论却被陈晓欢打得土崩瓦解。
请教各位前辈,我方立论该如何建立?如果要从新的角度立论,该如何开展?用中山大学的思路立论,又该注意什么地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12 23:34 , Processed in 0.04586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