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般的校园辩论,以及作为它的延伸的各式各样的辩论赛,有着怎样的意义,大抵是人各仁智的。有人简简单单的只为在其中获得快乐,有人看重的是名次和荣耀,有人则着意于自身素质的提升。而我之于校园辩论和辩论赛,则另有期许。 从1995年第一次执掌厦门大学辩论队起,我就几乎没有间断过作为厦门大学辩论队教练这一角色(自然,这三两年来我比起过去有了很大的游离和超脱)。我乐意这份工作(尽管不增加我的教师工作量和薪酬),既是因为我以之回报这所大学和校主嘉庚先生,也是我以之为分内之事。我一向把借校园辩论提升心智成长中的年轻人的相关素质当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它不是“课外”的,而是地地道道的“课内”的。2003年秋天开始,在校团委的推动和教务处的宽容下,我和傅小凡合作开设了用以训练校辩论队的全校性选修课《语言艺术与技巧》和《辩论与演讲》。我们很清楚,课程的目的其实不在于教给学生赢得一场辩论赛的能力,而是致力于那些一个人终其一生都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对于生活的从容、洞达、持守。
但是,这一年多来,尤其是五月在澳门大学的“名辩盟”“会盟”中遇着阔别十年的吴刚教授,在与他的豪饮畅谈中,我更清晰地意识到我对于校园辩论和辩论赛的另一方面的期许,乃是借此造就未来中国的意见领袖。
如果将“话语权的平等分配”从辩论赛中剔除,可以想象再没有人愿意参与和关注辩论赛。赛制各不相同,“平等地分配话语权”却是不能改变的核心信条。不仅在比赛的对阵双方之间使话语权平等分配,赛制也总是力图在各个辩手/辩位之间尽量对等地分配话语权。可见我们所在意的,乃是辩论赛对暴力和强权的排斥,由此使经由言语的商谈、沟通、妥协成为可能。一个在辩论赛这样的话语方式中历练过的年轻人,应该比他的同龄人更具备“我有话说”和“有话你说”这样的意识。我把这作为共和精神的一部分。 在辩论赛中,如果说赛制关联着“怎么辩”,那么辩题所涉及的则是“辩什么”。我们固然要求赛制是公平的、合理的,但是显然我们更要求辩题是合适的,是真正可辩的且值得辩的。倾向于所谓“政策性辩论”,正是表明我们对辩题的一种特定态度。我以为,隐藏在“政策性辩论”倾向背后的,是大学的使命和社会职责这一大学的内在逻辑。使大学成其为大学的,不仅仅在于它的知识创新和文化传承,还在于它对公共生活的自觉的、主动的和深切的关注,在对公共生活的关注中将对人类的终极关怀(那些永恒的困惑)和现实关心(当下的迷茫)熔铸于一。大学对学生的人格养成,断不能少了使学生具备关怀公共生活的能力和意识。除非我们认为校园辩论可以只用来讨论“妻子/丈夫做家务更合适”这样的纯粹私人生活的问题,否则我们就必须承认对公共生活的关注乃是校园辩论和相关的辩论赛的真正意义所在。因此,每一支辩论队,每一个辩手,都是肩负着对公共生活的责任,走上辩论台,面对观众,拥有和行使着他的话语权的。
这种自觉的对公共生活的责任感,是我们对辩手的最低限度的伦理要求,是辩手获得话语权的正当性所在。正是肩负对公共生活的责任,以及贯通于这一责任感中的理想主义情怀,辩手方能够充分地尊重对手的话语权,尽力避免甚至消除辩论赛中的语言暴力。这样的语言暴力可能表现为:直接地剥夺对手的话语权(如不让人回答)、强加于对手的定性和无中生有、使用意识形态语言(意识形态语言具有鲜明的战斗性,是话语强权的直接形态;意识形态语言又具有平庸性和去个性化,是将绝无美感的语言强加于听众)、回避问题(使对手的话语权落空。我以之为语言“冷暴力”)、过快的语速使人不明所以等等。也正是肩负对公共生活的责任,辩手必须冷静而审慎地思考辩题,用所有真实的理由论证自己的命题,尽管这一命题是抽签得来的。辩手必须对辩题(因而对人类生活中的实际困惑)提出自己的独到的见解,从而于辩论对手、于评委、于观众能够提供智识上的启发。
以理想主义情怀和自觉的责任感表达他对公共生活的理性思考的辩手,无疑是充满力量的。如果说“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是一种伦理信条,那么我乐意改造这一表达方式来作为一种人生态度:责任越大,力量越大。我希望每一个辩手,因为怀抱理想和责任而内心充盈、强大;我希望每一个辩手,因内心的充盈、强大而在他走出校园步入社会之后,善于和勇于担当起对公共生活发表意见的责任,乃至成为意见领袖。
造就未来中国的意见领袖。我以这样的奢望,在五老峰下、波涛尽处、砖红瓦绿的芙蓉园尽我作为教师的本分。 我期许着,当下中国的校园辩论,是一条通向关于公共生活的意见领袖的未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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