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17|回复: 7

高手请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7 2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annan553225196 于 2010-3-7 21:40 编辑

正方:理在情先。反方:情在理先。我是反方、怎么辩论谁先谁后的问题呢、我反方三辩、怎么盘问呢、
发表于 2010-3-7 22: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理解的先后在这个语境下就是发生冲突了优先以哪个做行为依据的准则的意思。当然理解的不一定准确……至于怎么盘问,个人的一个想法,通过举例子或打比方或许是个办法,比较具体形象。仅供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22: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木雁

3Q
发表于 2010-3-8 00: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进来了。
发表于 2010-3-8 00: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呀 我真不谦虚
发表于 2010-3-8 19: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MaPowerness


    我来看你的
发表于 2010-3-8 2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fannan553225196


   看到这个辩题,觉得很有意思。情与理之争持续好多时日了。作为反方,我觉得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1、既然说是情与理,那自然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动物可能有情,但没有人会说动物在理。那好,现象出现了,往往在生活中最能打动我们,最能让我们深思,让我们铭记的是感情,我们的喜怒哀乐让我们有了生活的意义,情感是我们生物界交流的媒介,这些都是理所不能替代的。
   2、我们说理能服人,但只有情能动人,在管理上你和别人说道理,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能说通,因为人生观,世界观等的不同,在理的分歧普遍存在在我们的世界中,但感动中国的故事却不仅仅感动了你,感动我,感动着中国,感动着世界,感情跨越了语言,跨越时间的距离。
    因此,有情才能有理,情在理先!在下的一点愚见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10: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n ~  bucuo `  zhenqi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12 20:14 , Processed in 0.08817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