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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中国应该取消城管制度,反方:中国不应该取消城管制度。我是正方,2月4号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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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3: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uowen29 于 2010-1-31 17:02 编辑

改变 改善 完善 取消的程度和原因 还有城管的职能进步需要什么?
一个制度的取消的前提需要什么?
大家一起讨论下吧 谢谢
发表于 2010-1-30 15: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私认为,一个制度的取消,是因为它已然不合时宜。
城管制度应该存在,是因为它是城市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合法暴力部门,如同警局的存在。
发表于 2010-1-31 12: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的职能进步需要社会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这都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取消一个制度的前提是它从客观上存在已经弊大于利了。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需要一个过程,城市化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经济秩序需要规范和治理,这是为了社会环境,也应是为了保障小经营者的利益,一切都应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当然城管执法中存在很多弊端,经营者利益受到侵害,这些都需要反思和改进。城管不应成为暴力部门,因为它处理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如果一个制度存在问题就取消,那就是因噎废食。那当前国内许多制度都需要完善,难道都要取消吗?显然不妥。反方也是占有价值的高度,正方肯定大篇幅控诉遭到执法的群众的血泪史。这些我们都予以同情和反思,但更重要的不是逃避问题取消了之,而是如何更健康地发展。反方立场要突出人本精神,强调现实的大环和时代发展背景,现在是矛盾凸显期,对待一项制度的发展更要慎重。
个人浅见,请多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1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
有没有朋友对正方的立场一些论证的思路呢
发表于 2010-2-1 1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可能会有的一种观点是: 城管正在做的是本应该各部门例如,环境卫生部之类的应该做的却没有做的事情。所以,取消城管之后,将各权利和义务交还给原本的部门,使他们承担起原本就应该履行的义务。这样一来,问责制可以得到有效实施(针对暴力执法的问题),而且节约资金。且,社会针对城管这单一的矛盾,将在交还后得到分化,社会矛盾不再尖锐。
发表于 2010-2-1 19: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sl说的合适,刚看到这个辩题时我也是这个感觉,正方当从此方面入手,这样有釜底抽薪之效,首先给城管制度划个范围,指出其不等于城市管理。其次,就如楼上所说,说明其存在价值已很小。然后就是说出其存在问题,非但未能使工商、环境、治安等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反而加剧了诸多矛盾,甚至有些地方的城管已经成为反面典型,再举例子(正方的例子颇多啊!)请大家看清现实,不要在认为城管依旧的不可或缺,要正面解决其问题。既然提到应该就是个价值层面的东西,我们考虑的不是城管这项制度来说,而是对中国社会来说,他已经存在的价值是弊大于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2-6 00: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赢了 谢谢大家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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