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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亦可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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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可是又有人说,道不同亦可为谋,究竟可否为谋,大家来谋……
发表于 2009-10-18 0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建议你优酷去搜2008年武汉大学唇舌烽火辩论赛第二场半决赛的视频来看,就是这个题目~ 武大资深辩手陈冠男、杨子江都在那场比赛亮相哦~ 而且那是一场很感人的比赛,我在现场看得眼泪汪汪,台上台下哭成一片
发表于 2009-10-18 10: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现场你就知道哭的都是文学院的
发表于 2009-10-19 18: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冠男确实个优秀的辩手
发表于 2009-10-26 09: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2# 雁字回时

可是我搜不到啊,好想看啊!
发表于 2009-10-26 13: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怎么都在讨论这种问题,我先暂且站在站在道不同亦可以为某的角度来说,粗略的理解便是当两个人的价值观有冲突的时候仍然能偶在一起共事,这里“亦可”的意思是在作出退让或者取舍之后能够为谋,就比如说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共同抗敌,他们的立场不一样啊,但是为了抵御外敌还是暂时放下了隔阂,所以可以说为了集体利益牺牲点个人利益,可以说为了各自不同的利益暂时摈弃相互间的看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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