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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银货两讫是意味着汽车市场营销工作结束 反方:..不意味着.. 我是正方 13日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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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23: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辩网的各位朋友,你们好!
如题,这次辩论赛的辩题是银货两讫是否意味着汽车市场营销工作结束

正方:银货两讫是意味着汽车市场营销工作结束

反方:银货两讫不是意味着汽车市场营销工作结束


我是正方,觉得实在太难辨了!
以极不专业的态度,进行了初步的思索,如下,

【反方观点资料】
购买决策一般要经过哪几个阶段?为什么说“银货两訖”后购买行为过程并没有结束?

设想:
购买决策经过五个阶段:确认问题、收集信息、评价方案、作出决策、买后行为。“银货两訖”后购买行为过程并没有结束,因为对于购买的商品是否满意,以及会采取怎样的行为对于企业目前和以后的经营活动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重视消费者买后的感觉和行为并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同样很重要。


【正方思路】

银货两讫是指:货已付清,款已付清。而货则是指产品,我认为仍可以用产品的完整概念来阐述。产品的完整概念既包括售前、也包括售后,还包括顾客期望值的开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实质上就是完成的营销过程,这样的银货两讫当然意味着汽车市场营销工作结束了。

各位热心辩友,但是我确实无法说服自己,该怎么去立论,根本就是无法辨啊,没有歧义,完全一边倒的命题,我该怎么进行观点陈述呢?哎,救救我吧!!谢谢啦!!
发表于 2009-8-12 0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能想到的地方,楼主已经都想到了。“银货两讫”与“市场营销工作结束”之间最可能存在的冲突便是售后服务这一块。

楼主想到的思路,是将售后服务算到“货”里面来,这样,“银货两讫”就包括连售后服务也完成了,这样“市场营销工作”当然结束了。不过,的确如您所说,这论述起来有些困难,所以您觉得连自己都很难说服。

反过头来,我想,如果扩大“货”的概念这条路不好走,那么我们能不能缩小“营销工作”的概念?固然,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售后服务是很重要的;但是这是不是营销部门的事情?如果我们将“营销工作”,理解为“客观公正且有技术地向潜在客户讲清一切产品性能和售后服务,并鼓励客户购买或帮助客户选购最合适产品,进而银货两讫”;那么,到银货两讫这一步,也就算“营销工作结束”了。

至于售后服务怎么办?那不是营销工作!我知道,有些企业的售后服务,特别是技术服务,是由技术部来做,而不是销售部来做的,例如一些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就算是对于汽车而言,关于保养、维修等等售后服务,我想也是有专门的技师来做吧,应该不是销售员跑去修车吧?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售后服务对于企业、或者说对于企业销售额和利润额而言,很重要,但这不代表售后服务就应当算是营销工作。对企业销售而言很重要的事情,除了售后服务外还有很多,例如产品的技术质量、产品的原材料选购、产品的生产工艺与产量,甚至是企业的店面形象(一家有沙发、电视、空凋、饮水机的4S店,和一家只有两三个小工的工棚,你愿意选哪个?),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销售,但这些都不是“市场营销工作”,也不归销售部、甚至不归市场部管,而分别是由研发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后勤部门等等来完成的。

所以,综上所述,“银货两讫”虽然不是整个企业最终完成任务,但是对于“市场营销工作”而言,算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只是我们在画上句号的同时,还要意识到“市场营销工作”之后还有别的事情要做而已。
发表于 2009-8-12 0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确实有一定的偏向性啊,正方只能打定义或者是逻辑性诡辩 我虽然是学营销呢,但是这个专业名词还真是没听过呢 幸好楼主发了解释 恩说下个人的拙见吧,因为这个题目确实是很难,我就把我的一些个人的拙见说说,看看能不能对楼主有帮助啊
我说的可能诡辩的地方会居多,因为我感觉这也是一个可以尝试的点,楼主可以参考下
市场营销工作和市场营销事业不同 工作是指实现一定阶段的事业目标的过程 事业指的是一个长期奋斗实现最终目标的结果
很显然我们正方并没有认为这个完成了最终任务即没有实现最终的事业,但是的确是完成了工作,即当期的事业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0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2# 江户川柯南
很感动...那么晚了,版主还很认真的回复我,很有启发,谢谢你!!
发表于 2009-8-12 02: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和柯南的思路个人觉得都是可取的,或者把“售后服务”这块包进来到“货”,或者是把这块干脆分到“市场营销”之外去。

如果采用前者,那么要强调“服务”的货品性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服务是出售的“货品”,比如像洗车啊、理发啊,等等~~同样的,“售后服务”也是一种“货物”,同样可以纳入“货”的范畴,“银货两讫”了,就是连售后服务也一起OVER,自然一切结束~提倡“一条龙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消费者的价值观~

如果采用后者,强调部门分工的科学细化,这不仅可以带出企业的科学分工,责任到人,也正好可以带出另一种价值观——正是因为对售后服务分外重视,力求完善做好相关工作才有另外的专门部门进行操作嘛!这就是以消费者为本的观念~

此外,我在想,除了售后服务还有没有其他的……比如市场调查、意见反馈等等,这些可能还有包含在“售后服务”一块的,但是如果他方又提出某些除了售货服务之外的一些其他的新的东西,偶的建议是——把售后服务中的无争议部分“包进来”到“货”,把模棱两可的以及其他的新提出来的东西“分出去”,干脆分到“市场营销”之外~~不知我有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意见……
发表于 2009-8-12 06: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4# fafasmiling

呵呵,搂住客气了。恐怕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勤奋
发表于 2009-8-12 06: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5# 晚安

晚安版主说得很有道理!

两个方向的处理,任何一个方向都可以,看哪边方便就往哪边走。只要赛前几个人同意好口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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