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liuowen29

国辩中非最佳辩手中的最佳辩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1 11: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的,首先你没有资格否定别人的喜好,其次你用曾轶可这种例子来类比陈国坤,我想你自己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理解力要强一点,这个世界上百分之百一样的类比是很难的,所以我只是在类比沈黎晖而已

另外你和7楼长的真像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投票有意义么,别说非最佳辩手,就是最佳辩手蒋林路余、大剑宗,又有哪个能比彪哥强大呢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喜欢一件事是非常主观的,所以奥登就是西部第一中锋,伊朗的哈达迪就是亚洲第一中锋,有什么问题?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把用户惟恋梧桐禁言封IP,屡屡发表弱智言论!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25楼啊,你这就不对了,别人主观的喜欢是不可能禁止了,万一人家进外交部,还要大爱马朝旭呢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把用户惟恋梧桐禁言封IP,屡屡发表弱智言论!
MaPowerness 发表于 2009-7-21 11:25


伏尔泰老人的话要谨记,不要伤害他人的言论自由。

另,再次提醒大家注意,不要从事涉黑活动,否则我们扫黑办将严惩不贷。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一个人当然是主观的,你完全可以说我喜欢他不合理,这个是你的自由。但是,作为一个辩手,不说理直接上来不当类比,还对国坤学长和我进行侮辱。当然我不是他的代理人,但是你必须向我道歉,因为你是针对我的言论,并且暗示说我有什么阴暗的目的,这个我想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惟恋梧桐是苏大的?陈国坤带你们拿下世辩冠军的确是足够伟大,但是说他国辩表现比胡渐彪好……是不是太肉麻了些?

你在完全不知道我是哪所学校的情况下,就硬说我是苏大的,还用了肉麻这种词,我可理解为人生攻击。



ls说的也有道理,就和沈黎晖称赞曾轶可,不需要签下她是一个道理对啵?

我们只好臆测他有什么阴暗的心理活动
白色巨塔 发表于 2009-7-21 11:07

你也承认了,“他有什么阴暗的心理活动 ”,OK?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是在讨论,国辩中没有拿到全程最佳的人,谁表现的比较好,没有错吧?

那么我把陈国坤在三场比赛里面的表现,总结成今日NBA的奥登,我想不包含任何诋毁,如果你情绪持平,应该会得出和我一样的结论……当然如果你不看NBA只看ccav的新闻我就没有办法了

至于你要把他放在巴克利或者马龙的高度,有没有什么心理波动,我不是庄子,当然不知道,只是我知道中国有个成语——“恼羞成怒”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25楼啊,你这就不对了,别人主观的喜欢是不可能禁止了,万一人家进外交部,还要大爱马朝旭呢
白色巨塔 发表于 2009-7-21 11:31

OK,你看看你的类比,陈国坤—苏大,马朝旭—外交部
可见你仍旧是以利益思维来衡量我的看法。
我不是苏大的,硬说我是苏大的
我喜欢陈国坤没有利益关系,却硬说我有利益关系
我心里不阴暗,却说我有什么阴暗的心理活动。
典型的人生攻击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惟恋梧桐 于 2009-7-21 11:49 编辑
这个帖子是在讨论,国辩中没有拿到全程最佳的人,谁表现的比较好,没有错吧?

那么我把陈国坤在三场比赛里面的表现,总结成今日NBA的奥登,我想不包含任何诋毁,如果你情绪持平,应该会得出和我一样的结论……当然 ...
白色巨塔 发表于 2009-7-21 11:43

问你个简单的问题,这个问题弱智到连小学生都能分辨清楚,我说我更喜欢陈国坤,有说过陈国坤比胡渐彪厉害吗?请问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伏尔泰老人的话要谨记,不要伤害他人的言论自由。

另,再次提醒大家注意,不要从事涉黑活动,否则我们扫黑办将严惩不贷。
打非组 发表于 2009-7-21 11:31

我没有伤害任何人的言论自由,是某人在伤害我的言论自由,我已证明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现在你开始只说NBA啦,你刚说曾轶可的时候不是很理直气壮的么?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你在截图里面没有把问号改成句号

“大爱陈国坤,次爱胡渐彪”这个句式是不是肉麻,这里又不是我们两个人,你大可以问问周围人看了会不会身上阴风阵阵

另外不要断章取义,都是有上下文的。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例行检查中的重点巡视……

还有,33楼的你搞错对象了。请看清楚我是引用的哪句话,再仔细揣测一下其指向问题,谢谢。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1: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曾轶可,请参见22楼我的回复

我如果说“希望你永远不要成为苏大的”,不知道你接受不?

如果有个人发帖“谁是今日NBA第一中锋”,我回帖“大爱加索尔”,谁会认为我的潜台词是:但是他并不比霍华德强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2: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向36楼道歉

另外,白色巨塔会员,不要用什么断章取义来诡辩,请不要回避你对我的指控,如果你不能证明,请你道歉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然不是苏大的,而且也永远不会是苏大的,OK?
请你道歉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1 12: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爱XX的意思就是XX天下第一?你还真有逻辑啊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9-1 07:12 , Processed in 0.05592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