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745|回复: 34

2009马多大华语辩论邀请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7 08: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主办单位:
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华文学会辩论组


2) 宗旨: (i) 推广辩论,让更多的多媒体大学学生以及马六甲市民认识辩论.

(ii)
提供一个辩手们互相学习的平台


(iii)
发掘有潜质的辩论员


(iv)
给予辩论组训练的平台


3) 比赛日期: 2009年6月5号至2009年6月7号

4) 比赛地点: 马六甲(暂定)



5) 邀请队伍: 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多媒体大学(赛城院校)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6)
比赛制度:

·
初赛将分为2个小组(每组三队)进行循环赛,胜方得3分,负方得1分,弃权0分。
·
小组赛得分最高的队伍将进入决赛。

·
如果小组赛同组内有两组获得相同的分数,将以由两队在小组赛交手时的胜方晋级决赛。
·
每场最佳辩论员:

o
每位评判员将从八位辩论员中选出四位或以下的优秀辩论员。

o
每位评判员将依据个人意见以特定积分,分别为选出的的优秀辩论员评分。

o
特定积分分为:
优良 4
良好 3
满意 2
普通 1
: 任何一位评判员不得将同样积分给予不同的辩论员。

o
获得最多累计特定积分的辩论员将成为该场最佳辩论员。
: 每场最佳辩论员所获得的特定积分将被累积起来,作为遴选全场最佳辩论员的参考用途。


·
全场最佳辩论员:
o
夺得最多场(包括决赛赛)最佳辩论员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论员。

o
如果2位或以上的辩手夺得最佳辩论员的次数一样,每位辩手之前所累积的特定积分将作为参考,而累积分数最高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论员。


7)
比赛规则:
·
各场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参赛队伍不得要求删改。

·
主办当局将在赛前进行抽签,代表各参赛队伍抽出每场赛事的辩题与立场,及全场赛会流程。

·
各队可自行决定各场比赛的排阵,即一辩、二辩、三辩及四辩,唯名单必须在开场前30分钟交给主办当局。

·
辩论员在发言时不得作出人身攻击。

·
辩论员衣着必须整齐、划一及庄重。

·
所有辩论员必须在开赛前30分钟抵达比赛现场,并呈交队伍排阵名单。如有紧急事故迟到,参赛队伍须提早通知主办当局,并告知排阵名单。如有任何一位辩论员在开赛前5分钟还未到达比赛现场,该队将当作自动弃权。

·
主办当局将让评判团有35分钟给于点评。

·
评判团的裁决是最后决定,任何有关评决的质问将不受理。

·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本章程里的规则,犯规者将交由主办当局处理。

·
主办当局有权增删本章程。

8) 辩论赛进行程序:
  • 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3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反方一辩针对正方一辩的陈词进行法庭式盘问(请参阅附录1),时间为1分钟30秒,没有一声铃响提示。
  • 反方一辩发言,时间为3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方一辩针对反方一辩的陈词进行法庭式盘问(请参阅附录1),时间为1分钟30秒,没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反方二辩发言,时间各为2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反方二辩进行对话(请参阅附录2),时间各为1分钟30秒,没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反方三辩进行盘问环节(请参阅附录3),没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反方三辩须针对盘问环节进行小结(请参阅附录3),时间各为2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比赛暂停,台下的教练/智囊团可选择上台面授机宜(请参阅附录4),时间为3分钟,没有一声铃响提示。
  • 自由辩论(请参阅附录5),时间各为4分钟。时间剩下1分钟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时间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铃响提示。
  • 评判员退席。
  • 观众发问/发言(请参阅附录6)。
    -30分钟
  • 评判员重新入场,评判评述。
    - 35分钟
  • 主席宣布比赛结果。
注:各项环节在时间已经用完时将有两声铃响提示,辩论员应立刻停止发言。





附录1: 法庭式盘问环节规则
1) 正、反两方一辩在这个环节内各有1分钟30秒的时间盘问问题。

2) 首先,反方一辩向正方一辩进行法庭式盘问时,将针对正方一辩的陈词作出盘问。

3) 反方一辩在盘问过程中,可在半途中断正方一辩的回答。

4) 计时员将从反方一辩盘问首个问题时开始计时。

5) 正方一辩在回答反方一辩的问题时,计时员将继续计时。

6) 反方一辩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盘问。

7) 正方一辩将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法庭式盘问。

: 当一方进行法庭式盘问后,另一方只能回答盘问,并不充许针对之
前的法庭式盘问做出任何反驳。





附录2 : 对话环节规则
1) 正、反两方二辩各有1分钟30秒的时间交替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20秒。

2) 当对话环节开始时,正、反两方二辩起立,并由正方二辩开始发言。在正方二辩结束发言后,反方二辩立即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3) 正、反两方计时员将分别为两方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

4) 当一方的发言时间完毕时,计时员将以两声铃响提示,辩论员须即刻停止发言。

5) 如果一方发言时间被用完,而另一方还有时间,该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时间被用完为止。

: 重赛则是由正、反方三辩进行对话环节。





附录3: 盘问环节规则
1) 正方三辩先后向反方四位辩论员各提问一道问题,每次发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当发问时间已达15秒时,计时员将以两声铃响提示,正方三辩须即刻停止发问。

2) 每次提问前,正方三辩须指定一位辩论员回答。

3) 被指定的反方辩论员须马上回答,而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0秒。当回答时间已达30秒时,计时员将以两声铃响提示,被指定的反方辩论员须即刻停止回答,

4) 接着,正方三辩将继续盘问反方其他辩论员,而被指定的反方辩论员将以不得超过30秒的时间回答,余此类推。

5) 接着反方三辩将进行盘问,时间、形式与正方三辩一样。

6) 最后,双方须针对盘问环节进行小结。

7) 首先由正方三辩小结,接着由反方三辩小结,时间各为2分钟。





附录4: 教练/智囊团面授机宜环节规则
1) 双方只能派一位教练或智囊团团员为代表。

2) 这位代表可把握机会上台重新布局,直到时间被用完为止。





附录5: 自由辩论环节规则
1) 在自由辩论环节里,每位辩论员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正、反两方各自的总发言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2) 自由辩论开始时,正方的任何一位辩论员起立发言。在他/她结束发言后,反方的任何一位辩论员应即刻起立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至双方时间被用完为止。

3) 正、反两方计时员将分别为两方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

4) 当一方的发言时间只剩下1分钟时,计时员将以一声铃响提示。两声铃响代表发言时间已到,辩论员需即刻停止发言。

5) 如有一方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完,而另一方还有时间,那么该方的一名或多名辩论员可继续发言,直到该方的发言时间被用完为止。

: 若是重赛,正、反两方各自的总发言时间则不得超过3分钟。






附录6: 观众发问/发言环节规则
1) 观众只限以华语发言。

2) 现场观众可发表个人意见及向正、反两方提出问题,唯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时间为1分钟。

3) 辩论员以不超过1分钟的时间回答问题。若仍有剩余时间,该方的其他辩论员可即刻接着回答,直到1分钟的时间用完为止。

4) 现场观众必须先简单地自我介绍,并说明要向哪一方提出问题,发问者无权指定回答人选。

5) 在必要时,主席有权力终止或拒绝观众的问题,如: 敏感问题。

6) 发问者不能出示大字报、杂志、书籍及图表等。

7) 辩论员不须根据比赛的立场发言,并可以以本身的意见和观众自由地交流。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09: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日流程

5/6/2009
第一天
7.30pm – 9.00pm
-晚餐聚会/欢迎茶会
-领队会议

6/6/2009
第二天
9.30am – 10.20am
第一场比赛A1 vs A2
10.20am - 10.40a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10.40am - 11.15am
评判点评
11.15am-12.05am
第二场比赛 B1 vs B2
12.05am - 12.25p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12.25pm – 1.00pm
评判点评
1.00pm – 2.00pm
午餐
2.00pm - 2.50pm
第三场比赛 A2 vs A3
2.50pm - 3.10p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3.10 pm – 3.45pm
评判点评
3.45pm - 4.35pm
第四场比赛B2 vs B3
4.35pm - 4.55p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4.55pm - 5.30pm
评判点评
5.30pm - 8.00pm
晚餐
8.00pm – 8.50pm
第五场比赛 A1 vs A3, 第六场比赛B1 vs B3
8.50pm - 9.20p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9.20pm – 10pm
评判点评



7/6/2009
第三天
10.30-11.15am
决赛
11.15-11.45am
评判讨论+观众发问
11.45-12.00pm
评判点评
12.00-12.30pm
闭幕仪式+ 摄影环节
12.30-1.00pm
收拾
1.00pm
出发享用午餐
发表于 2009-4-17 11: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上.. 总是觉得..
全中辩会在这几天.. 同时进行..
纯属直觉..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4: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五月。。。相撞也没什么问题。。。。以上比赛乃小型交流赛。。。
发表于 2009-4-17 16: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假期马来西亚这么多比赛,希望有机会能上来看看~~
发表于 2009-4-17 19: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同时进行.. 全中辩就没有评审了咯.. 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9: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的。
发表于 2009-4-21 13: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国伟 于 2009-4-21 09:08 发表
不会的。


国伟老师,以后能不能有机会邀请工大去参与你们的大小友谊赛?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14: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什么“老师”。。。小弟还很年轻。。。。哈哈哈哈

时间配合得来当然没问题。留个联络方式到我的电邮。。。。有机会就得向你们讨教。。。。

chongkokwai9@gmail.com
发表于 2009-4-21 17: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怎么会没有工大,国大的?
发表于 2009-4-22 01: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怎么会没有工大,国大的?


我们工大还还不够知名度~有够掺的。
还需要打比赛来提高知名度。。。

国大可能是因为位子有限。不过只要有大型的比赛你们都有机会。

原帖由 张国伟 于 2009-4-21 14:53 发表
拜托,什么“老师”。。。小弟还很年轻。。。。哈哈哈哈

时间配合得来当然没问题。留个联络方式到我的电邮。。。。有机会就得向你们讨教。。。。

chongkokwai9@gmail.com


谢谢你,你太客气了。是我们向你讨教才对。
其实当时在北马赛已经想跟你聊了,不过评判好像有点难靠近。哈哈哈。
到时候我们在Uthm的公开赛时多交流。

[ 本帖最后由 blue-student 于 2009-4-22 01:5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蘑菇头 于 2009-4-21 17:16 发表
哦~怎么会没有工大,国大的?


蘑菇头,
其实我们也想召越多队越好。。。但人多了,经费也不同了。。。有望见谅。。。

像这样小型的友谊赛希望各队也能尝试筹办,交流空间扩大之余负担也分散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8: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lue-student 于 2009-4-22 01:37 发表


我们工大还还不够知名度~有够掺的。
还需要打比赛来提高知名度。。。



什么知名度。。。。又不是参加真人秀。。。。参赛就为知名度会不会有点偏。。。。。。。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8: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lue-student 于 2009-4-22 01:37 发表


谢谢你,你太客气了。是我们向你讨教才对。
其实当时在北马赛已经想跟你聊了,不过评判好像有点难靠近。哈哈哈。
到时候我们在Uthm的公开赛时多交流。
..


开什么玩笑。。。我又没有请保镖守护。。。。哈哈哈哈哈。。。。下回见吧!!!
发表于 2009-4-22 20: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是这样子的,那么如果别校,不在比赛队伍中的可以去观赛吗 ?:)

谢谢。
发表于 2009-4-22 22: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国伟 于 2009-4-22 08:52 发表


开什么玩笑。。。我又没有请保镖守护。。。。哈哈哈哈哈。。。。下回见吧!!!



不是吧,无论是作为评委还是作为嘉宾的大炮王,坐在台下都很有气势,你的气场一定让很多晚辈望而却步吧?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08: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蘑菇头 于 2009-4-22 20:01 发表
哦 ,是这样子的,那么如果别校,不在比赛队伍中的可以去观赛吗 ?:)

谢谢。


十分欢迎!但其他住宿交通可能就得要你们自己安排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08: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俊源 于 2009-4-17 11:26 发表
感觉上.. 总是觉得..
全中辩会在这几天.. 同时进行..
纯属直觉..


昨晚接到来电。。。。全中辩应该在六月五日至七日在柔佛Batu Pahat举行!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09: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大小白 于 2009-4-22 22:06 发表



不是吧,无论是作为评委还是作为嘉宾的大炮王,坐在台下都很有气势,你的气场一定让很多晚辈望而却步吧?哈哈


小白,我不是发电厂。。。。
发表于 2009-4-24 22: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马多大华语辩论邀请赛

初赛- 6-6-2009 (星期六)

第一场比赛A1 vs A2
9.30am – 10.20am
利益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正方)
正义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反方)
正方
反方
A1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A2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第二场比赛 B1 vs B2
11.15am-12.05am
强人政权促进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正方)
强人政权阻碍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反方
正方
反方
B1
多媒体大学(赛城院校)
B2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第三场比赛 A2 vs A3
2.00pm - 2.50pm
利益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正方)
正义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反方)
正方
反方
A2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A3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第四场比赛B2 vs B3
3.45pm - 4.35pm
强人政权促进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正方)
强人政权阻碍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反方
正方
反方
B2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B3
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第五场比赛 A3 vs A1,
8.00pm – 8.50pm
利益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正方)
正义优先,是现今社会最佳求存之道(反方)
正方
反方
A3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A1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第六场比赛B3 vs B1
8.00pm – 8.50pm
强人政权促进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正方)
强人政权阻碍东南亚国家蓬勃发展(反方
正方
反方
B3
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B1
多媒体大学(赛城院校)

7-6-2009 (星期日)

决赛 A 组优胜vs B组优胜
10.30am-11.15am
人的伟大在于思想 (正方)
人的伟大在于行动 (反方)
正方
反方
A
B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0-16 23:49 , Processed in 0.07742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