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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大学生辩论赛-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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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6: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声明,这里的道歉是对华语辩论网和此版块的,而不是对南京邮电大学的
其次,我并非省辩选手,但却是一个辩论迷,这次南邮的比赛我看了许多,对评委的低水准我想不需再多加描述.前几天和南理工辩协的人交流,他们也觉得不可接受(他们之前和江苏教育学院的比赛,评委点评一直在说手势,一点比赛都不讲,当时他们就无语了.)
至于我说比赛黑,我的确没有切实证据,但是这不是我个人的看法,几乎在南京地区公认了,只是有些学校不高兴和你们撕破脸而已.我在各学校人缘不错,许多学校明确表示以后南邮搞的活动他们拒绝参加,因为太侮辱人了.你们说应该上传录像,我也觉得应该上传,让大家评价.我所列举的比赛争议,你们似乎都没有解释清楚吧
最后,我今天的所有言论只代表我个人,不代表南京财经大学辩论队

今天中午,我想通一件事.既然事情都已经结束了,那么多说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是奉劝南邮的某些同学管好自己的嘴,这次的事情本来就是你们理亏,偏偏还要做所谓的陈述.为什么其他赛区没人有这么大的争议?我今天稍微翻了翻以前的帖,你们对我们的袁姐和辩手极其不尊重!我们不是强队,但你们没有贬低我们的资格
(为了给管理层减少麻烦,此帖不再回复)

[ 本帖最后由 菠萝面包 于 2008-11-24 16:0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6: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辩手的的形象很重要……
发表于 2008-11-24 16: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今年我也毕业了,这种是是非非,留给后人去解决吧。
发表于 2008-11-24 17: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12 08:44 发表
最后只能说,真正的实力,是客观条件无法阻挡的,所向披靡的。


呵呵,先申明一下,我是南审辩手中的一份子,其次,我记住了你的这句话
但是不幸,南邮显然不具备这种实力,呵呵
发表于 2008-11-24 17: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7:21 发表


呵呵,先申明一下,我是南审辩手中的一份子,其次,我记住了你的这句话
但是不幸,南邮显然不具备这种实力,呵呵


我们也从没说我们具备这种实力啊......俄,其实这次比赛南邮的目的就是重在参与而已,根本就没想进几强几强的。
发表于 2008-11-24 1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7:24 发表


我们也从没说我们具备这种实力啊......俄,其实这次比赛南邮的目的就是重在参与而已,根本就没想进几强几强的。

啊,这样的话,倒是我原来误会你了,原以为南邮的辩手都是有雄心壮志的
结果原来是迷迷糊糊的,就进了八强
呵呵,误会误会,见谅见谅
发表于 2008-11-24 17: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7:27 发表

啊,这样的话,倒是我原来误会你了,原以为南邮的辩手都是有雄心壮志的
结果原来是迷迷糊糊的,就进了八强
呵呵,误会误会,见谅见谅


这位朋友,我们不反对对于某辩论队实力的讨论,但对于这样的人身攻击是不愿意见到的。
发表于 2008-11-24 17: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1-24 17:40 发表


这位朋友,我们不反对对于某辩论队实力的讨论,但对于这样的人身攻击是不愿意见到的。

朋友,一个辩手,没有了激情,没有了追求,没有了身为辩手的心
在我眼里便不能算是辩手了
也许你觉得我的这些话是“人身攻击”
但是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你说,我说的对么
发表于 2008-11-24 17: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发表于 2008-11-24 17: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7:48 发表

朋友,一个辩手,没有了激情,没有了追求,没有了身为辩手的心
在我眼里便不能算是辩手了
也许你觉得我的这些话是“人身攻击”
但是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你说,我说的对么


朋友,一个辩手,没有了理智,没有了气量,没有了身为辩手的自我约束
在我眼里也同样不能算是辩手了
而且您似乎不是“无欲则刚”,是批评的欲望非常强烈啊~
说到激情的话,华语上的很多朋友都是已经在辩论上激情了十多年的,到今天还依然有耐心认真地对待每一次讨论,这难道不更彰显我们身为辩手的价值么?

当然,希望怎么去做一个辩手永远是每个人自己选择的权利,但只要是发言的话仍然必须遵守规则,所以请你慎重使用有人身攻击嫌疑的言论。
发表于 2008-11-24 18: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1-24 17:55 发表


朋友,一个辩手,没有了理智,没有了气量,没有了身为辩手的自我约束
在我眼里也同样不能算是辩手了
而且您似乎不是“无欲则刚”,是批评的欲望非常强烈啊~
说到激情的话,华语上的很多朋友都是已经在辩论上激 ...

我不否认,我批评的欲望非常的强烈,但是bz在对发言进行评判和管理的时候,到底是看该会员的心里作何想法呢,还是看待其发言是否真的对得起"人身攻击"这四个大字?请问管理到底讲的是法理还是人情?

我承认,对于某些现实,我的气量确实不够,但是倘若你说我没有理智,没有身为辩手的自我约束,请你拿出根据,让我心服口服

[ 本帖最后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8:0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8: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7:48 发表

朋友,一个辩手,没有了激情,没有了追求,没有了身为辩手的心
在我眼里便不能算是辩手了
也许你觉得我的这些话是“人身攻击”
但是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你说,我说的对么


我们对自己的低估,不代表是对辩论的没激情。
第一届时我们当时是派的4个大一大二的辩手参赛,结果也是误打误撞的在东南的主场进了8强。
这次队伍和当时的状况也没什么两样。
所以还望理解。
发表于 2008-11-24 18: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8:06 发表


我们对自己的低估,不代表是对辩论的没激情。
第一届时我们当时是派的4个大一大二的辩手参赛,结果也是误打误撞的在东南的主场进了8强。
这次队伍和当时的状况也没什么两样。
所以还望理解。


呀呀,这样说来,倒是我低估了你们,那请问为什么不在贵校的控制范围以外,误打误撞地更进一步呢?
ps,我和你讨论的问题,好像和第一届东南主场时没有任何关系吧。。。

[ 本帖最后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8:17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8: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8:01 发表

我不否认,我批评的欲望非常的强烈,但是bz在对发言进行评判和管理的时候,到底是看该会员的心里作何想法呢,还是看待其发言是否真的对得起"人身攻击"这四个大字?请问管理到底讲的是法理还是人情?


以下这句被我理解为人身攻击: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7:27 发表
哦,这样的话,倒是我原来误会你了,原以为南邮的辩手都是有雄心壮志的
结果原来是迷迷糊糊的,就进了八强


当然这里只是提醒你,并没有进行处罚。如果之后你受到处罚的话,仍然可以去投诉区就管理尺度提出不同的意见。

至于你没理智的话,我并没有说过。那几句话不过是仿照你的格式而已,难道我可以理解为之前你在说我“没激情、没追求”吗?对吧。
发表于 2008-11-24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的帖子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7:24 发表


我们也从没说我们具备这种实力啊......俄,其实这次比赛南邮的目的就是重在参与而已,根本就没想进几强几强的。


请问,联想到这位南邮前辈之前的发言,请问当他对南审的辩手说出这样的话,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呢?
我只想说一句话,南邮辩论队的准备场地是团委直接申请到12月的,这个“重在参与”规格可真是够高的

[ 本帖最后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8:22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8: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8:13 发表


呀呀,这样说来,倒是我低估了你们,那请问为什么不在贵校的控制范围以外,误打误撞地更进一步呢?
ps,我和你讨论的问题,好像和第一届东南主场时没有任何关系吧。。。


所以说,有些语言,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的。
当然白居易的诗除外。
发表于 2008-11-24 18: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8:24 发表


所以说,有些语言,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的。
当然白居易的诗除外。

若是您认为贵校派出大一大二的,在省辩赛场上“误打误撞”,能证明贵校辩论队的强大,我只能说一声佩服
若是贵校那支队伍,到我校进行交流的话,我们倒也可以班门弄斧地组出意志大一大二联队,来“误打误撞”一下,只是不知道贵校身为省辩赛的八强队伍
有没有这份胆识
发表于 2008-11-28 16: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

真的感谢楼主的一番话,也许这次的事情会给你对辩论的印象造成不可磨灭的痛苦,但是我还是以一个辩手的身份对你说:不要以不公平的心态去看待不公平的事情,那样的话有时的一些冲动和不满会让这种不公平更加猖狂的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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