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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XXXX的大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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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3 21: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pp95在 2007/07/13 09:57pm 第 3 次编辑]


pp95介绍这本网上小说:这是本讽刺大学的小说。小说写得很逗。作者很有文采,很有才华。非常难得一见的作品。你这一生“绝对”不可错过!

小说题目:xxxx的大学生活

作者:约等于失恋

  1
   五年前的我很白,皮肤白,脑袋也白(痴),当我拖着一个大号的密码箱走到长沙火车站的出口,看到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满大街劳动人民在烈日炎炎烘烤下的车站广场箭步如飞,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就傻比一样地在心底欢呼:“啊!我滴亲爱滴省城,我来建设你了!”
   第二天,我就收到拉登同志向美帝国主义世贸大楼开炮的消息。“阶级斗争,不能放松啊!”我想起了一个名老男人的话。
   我费尽千辛万苦,勇渡黑色七月考上的s大学给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不惜财力物力人力,组建了声势浩大的欢迎团来火车站迎接新生,那一幕让五年后跑路般仓皇逃离长沙的我特别怀念:两大排师兄师姐,穿着统一的t恤衫,就是后来被老狗叫做t狗屎的那种圆领短袖衫,(他将t恤叫做“t写特”,“写特”据说是英语“狗屎”的音译。)胸口夸张地印着我们学校的大名。师兄师姐们高矮胖瘦各有千秋,可一样的热情洋溢,大叫欢迎,让我有刚拿奥运金牌的荣耀感。当一个猴瘦猴瘦的小师兄将温暖的双手搭在我拖密码箱的手上时,我差点热泪盈眶:“好同志啊!太感动了。”
   看到学校新修的漂亮教学楼和一排排绿得有些发黑的美丽大树,以及偶尔夹着课本和屁股匆匆忙忙找教室的书生书妞,我像传说中的傻瓜一样兴奋了两天-------多么有学术氛围的所在啊!
   可这样的假象只在入校两天遮盖了我清澈的双眼,很快我就发现同宿舍的五大“狼友”,大多是现代版的薛蟠,s大学在长沙不上不下,以商业类科目为主,多少有点贵族院校的意思,睾丸(膏纨)子弟嘛,可以理解。
   同宿舍的几个家伙第一天表现那叫一个乖巧,一率寡言少语,摸摸这本书翻翻那本书,一心向佛的样子。第二天将爸妈送到公交车站台,依依不舍地表完忠,返回学校立马换了嘴脸。
   “幸福的生活开始了!”我上铺的兄弟,一个高瘦黑的东北小子击掌欢呼。另外几个跟着张狂大笑,差点岔气。
   从此君王不早朝
   斗鸡走狗
   肥马轻裘
   从前的睾丸子弟一只蟋蟀就能满足,用个小竹笼装着走街穿巷,斗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不亦乐乎,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社会主义建设的希望,可不是玩个破蟋蟀能满足的,有更多更精彩的玩物让大家丧志。
   从此哥们不上课
   泡吧上网
   抽烟喝酒
   刚进学校时“上网风”盛行,开始是cs,然后是盛大传奇,网吧荼毒了无数生灵,无数高中时候的才子们在大大小小的网吧“碉堡”里纷纷落马,没有硝烟的战争!掏空腰包和身体,还有一寸一寸比金子还贵的光阴。我的朋友“傻强”就是这场战争的牺牲品。傻强住我对铺,每天晚上互相深情对视入睡的位置。初见他的时候天庭饱满、一身横肉,精力明显过剩的那种,像头发情的小畜一样在寝室里蹦来跳去。深秋的某一个夜晚,当他像个堕落的嫖客一样被老狗拉进网吧,面授机宜,教会了他上网初级教程,他就像个吸毒犯一样开始了漫长的网虫生涯,带着“自责”与“欲罢不能”的复杂心情坐在网吧充满尿骚味的沙发上度过一个个青春的日夜。“网上方七日,人间已千年。”四年后,当傻强终于在某个万籁俱寂的夏夜,面对乱七八糟的显示器幡然醒悟,为时已晚,他不得不念大五才能毕业。他当时的容颜也已经很有吸毒犯的味道,目光呆滞,两颐凹陷,骨瘦如柴。

  2
   老狗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高人,不管是个子,还是思想,都令我叹为观止。一米九二,这与我来大学之前接触的那些在温饱线上挣扎、面有菜色的乡亲们是多么的不一样。
   老狗的名字源于他的开场白,他当时背对我们五个,趴在宿舍窗台,吐口烟圈,用〈〈新闻联播〉〉里的标准普通话说了如下名言:
   “中国是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奇怪国度,男多女少。我之所以报考s大学,主要是因为这里出名的男少女多。四年,漫长的猎艳过程,我们会像狗抢屎一样在这里角逐,我已经在中学练好了扎实的基本功,相比之下,你们太嫩了!哈哈哈哈!”
   然后是类似梅超风的尖笑声,持续两分多钟。从此我们就叫他“老狗”。他说他其实更中意“情圣”之类的称呼,后面的事实证明他离情圣还有段不大不小的差距,“情棍”比较贴切。
   下面闪亮登场的是我的另外三位室友,s校锦江、加爵第二、情场炮灰。这些人的名字都大有来头,一一解析如下:
   s校锦江,一年后名满s大学,一般凡夫俗子更熟悉的别号是“毛片王”。这个家伙长得一表人才,酷似后来红遍东亚的韩剧〈〈蓝色生死恋〉〉的男一号,可对a片的热衷程度比牛郎对织女的感情还狂热,这方面的造诣也颇高,在s大学堪称泰山北斗,相当于武当如日中天时张三丰在江湖上的位置,是s大学男生的福音。锦江,就是〈〈玉蒲团〉〉里那个傻大个徐锦江。这样一个严重性压抑的帅哥一直到毕业一年后才亢奋地告诉我他初恋了,非一般人所能理解。
   加爵第二,之前的诨名是“变态狂”,后来他老乡马加爵在云南大学一举成名,他的名号就跟着改了。广西某农村来的,他的高考史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范进中举”,屡考不中,不中屡考,终于在正常人应该做爸爸的年纪金榜题名,与青春骚动的我们有代沟,一般情况下不屑与我辈进行思想层面的交流,当然,肉体层面的也不。我们五个在宿舍实行的是“超现代共产主义”,名字挺唬人,大意就是所有东西,大到奢侈品如cd、电脑,小到日用品如牙膏、香皂,都不分你我,买了大家用,没了大家买,唯加爵第二一人是“责任制”,谁动了他的牙膏,他会瓮声瓮气地追踪到底,硬是把一张好端端的大黑脸拧成苦瓜形状、猪肝色。老狗在知道马加爵的光辉事迹后,曾紧张兮兮地告戒我说,要与加爵第二划清界线,他迟早会暴起杀人的。事实证明他是杞人忧天,至少目前,我还没有风闻加爵第二紧随他老乡的革命脚步杀人放火的消息。
   情场炮灰,一个外表老实巴交内心狂热如火的小个子,在老狗还按兵未动的时候,已经物色好一个长雀斑的同班女生展开追求,一封乱七八糟的蹩脚情书换回雀斑同样乱七八糟的绝情书,在失恋后经历了曲折的、螺旋式的伤心阶段,但并不漫长,很快就重振旗鼓转移目标,结果又以失败告终,如此反复,他五年追求过的女孩子不下十人,统计结果显示,最少儿不宜的举动就是拉过一个成教女生的玉手,一触即分的那种拉法。


  3
   刚进大学的我听话得可以拖出来做好学生楷模、道德标兵,随时都快乐得如同刚发现一块香蕉皮的清洁工,这种快乐来源于单纯。来大学是想有所作为的,我的理想是考北大的研究生,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的理想是多么的没有根据,渺茫得比神话还神话。
   理想中的我,应该是坐在医院一样安静、修道院一样干净的寝室,一盏枯灯,向着智慧与知识的高塔迈进的,事实上,我一进寝室就是这么做的,拧开台灯,掏出课本“如饥似渴”地求索起来,但没有求索多久,败下阵来,因为寝室实在是太不安静,也不干净,光斗地主就开了两桌,老狗的交际手腕是国际水准的,大旗一举,影从者众,打牌的、看牌的,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塞进了我们寝室,老狗当门高坐,主持全局。我发现一个相当奇怪的事实,十七个男生,居然有九杆烟枪,我们宿舍当时只有老狗一人抽烟,可就是这一个,让当时单纯快乐无暇的我,到今天烟瘾大得比命还重要。
   不可否认,一开始的我们除了打打牌,总体来说还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应该说少年,尽量在老师面前,做一个中规中矩的顺民,不逃课,不捣乱,有节制地“娱乐”之余,在意识到拉了课的情况下去自习室小补。情况在一个月后发生了变化。
   郁闷啊郁闷
   不在郁闷中恋爱
   就在郁闷中变态
   “少女感阳而思春,壮士临风而悲秋。”当秋风像情人的呼吸一样喷在我们脸上时,听着宿舍楼下群猫乱叫的淫荡声音,炮灰按捺不住,开始单相思了。我很不能理解炮灰怎么会爱上雀斑,就像不能理解秋天的夜晚,猫为什么要叫春。情人眼里出西施,我想有些东西除了当事人,别人是无法洞悉的。
   炮灰给人的感觉不坏,除了个子矮点,眼镜厚点,整体而言还是一个好同志,很爱笑,甚至有点“幽默”。我与他见第一面开始就建立了伟大的友谊,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现在,虽然分隔两地,还不时能收到他嘘寒问暖的短信。
   按理说热情而幽默的男生很快就能俘获芳心,抱得“美人”归,可当时春心荡漾的炮灰同志据说得了“恋爱紧张症”,这是老狗诊断的结果。炮灰在确信自己掉进了对雀斑的爱河之后,马上变得神经紧张、夜不能寐,按他的说法,差点一夜白头,他在充盈着猫叫和我们五个呼噜声的漫长秋夜辗转反侧,一遍遍思念着雀斑的一笑一颦,这是我那晚喝多了水被尿憋醒了解到的,第二天他黑着两个眼圈坦白了他的相思苦。
   “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重山。你需要的是翻山越岭的勇气和毅力。”老狗的话听起来高深莫测,实际上说了等于没说,等于放屁。炮灰终于在上厕所的时候找到了正解,那是师兄留在厕所蹲位旁的至理:
   “如果你爱她,带她去后山,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她,带她去后山,因为那里是地狱。”
   炮灰屁股都没来得及仔细擦,迫不及待拉起裤子跑去后山实地考察。考察的结果相当满意:后山简直是s大学的情人坡,恋爱初级阶段的同学们,在长亭旁的走廊上坐着一边晒月亮一边倾心长谈;热恋的情侣们难分难解地缠绕在一起,凉嗖嗖的秋风也无法消融他们火一样的热情。当然,也有好几对苦命的即将分飞的鸳鸯跑到这个爱情的孵化器里缅怀逝去的风花雪月,分手,也要分得有格调,这叫有始有终好合好散。
   19岁的炮灰当即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写情书,把雀斑约到这里来,大事济矣。他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在从后山走回宿舍的路上,就打好了情书的腹稿。
   之所以说炮灰的决定大胆,那是因为他写情书的水平,简直不敢恭维。这样的情书都敢给心仪的女生,炮灰,无愧于勇士的称号。这是我事后听他深情回忆这段历史知道的,如果当时他早点发现我的价值,绝对不至于铩羽惨败得那么干脆、那么迅速,如秋风扫落叶一般。他那封蹩脚情书的内容,几乎可以与扫盲的教材媲美,反璞归真到没有丝毫华丽词汇的修饰,也没有任何启承转合的通幽,像关羽的单刀一样摆到了雀斑面前:“晚上六点,我在教学楼门口等待,一起去后山晒月亮,我有话跟你说。”
   结果五点不到,炮灰就收到了雀斑的室友,一个结着八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大长辫子的女生递过来的十一字绝情书。
   当时是下课时间,全班半生不熟的同学都在装得很开朗的样子互相交流感情,大辫子就这么径直朝着炮灰走了过来,诡异地笑着,双手捧着雀斑小姐的回信,回信欲盖弥彰地用一本书夹着,“啪”地放在炮灰面前,全班同学都对着炮灰行注目礼。
   “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这十一个字炮灰翻来覆去看了绝对不下一百遍,研究出一个结论,数数,连标点符号刚好占用十三个方格。十三,多么不吉利的数字啊!


  4
   现在我要说说高人老狗,一个让我脱胎换骨的高人,他的光芒照耀着我们前进,他就像一个路标,一个精神领袖,让一开始傻拉吧唧充满理想的我们终于迷失了方向,一个个变成了像他一样的痞子高人。即便现在他人间蒸发一样销声匿迹了,可聆听过他的教益的我们清楚,他一定还在某个风声鹤唳人烟稀少的地方,升华他深邃的思想。他真的应该找一个人多一点的所在,让更多的像当年的我一样的人儿受教化,这样的高手,如果“闭关”就太可惜了。
   闲话少述,牛逼人自有牛逼事,下面我就拣几件事儿丰满他的形象。
   老狗在炮灰失恋的第二天,打着报仇血恨的幌子,代表宿舍开始对班上的女生发起新一轮的猛攻。高手就是高手,他的猛攻是毁灭性的,三十几个女生无一幸免。
   老狗采用的方式是一对多,撒网式的。他就像〈〈黄飞鸿〉〉里的黄飞鸿一样,一人一棍,面对大片的打手“棍扫一大片”,这才是高手风范。第二天,班上的女生们就人手一份老狗滚烫的精神告白,打印再复印的那种,具体内容记不清了,大意就是说他老狗是一个羞涩而热情、风流而正经、在爱情上受过伤但还对爱情抱有希望的热血青年,现在背井离乡寂寞异常,需要知心姐姐妹妹的安抚,最后恬不知耻地留了手机号。当时用手机的同学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暗示:我老狗可是又高又富又幽默!
   一开始我们几个颇受震撼,这是何等的胆量!这简直是最傻的白痴用的法子,这,这是爱情吗?于是我们抱着看戏的心理坐山观虎。当这幕好戏的帷幕一拉开,我们,炮灰、锦江、傻强和我,不得不相信那句古老的俗话:天才和傻子,真他妈就是一线之隔。
   “对女人的爱慕是对女人最大的尊重,但你要让她们看到你的诚意。”老狗得意扬扬地总结。诚意?他这样也叫诚意?
   电话打过来了,一个,又一个。老狗趴在窗台上用装得特忧郁的沙哑嗓音一个又一个的接,说的话都是一个路子:
   “我一直在等你电话。”
   、、、、、、(对方的听不清的回答。)
   “我只是不好意思单刀直入地找你,只好用这一招,让别人以为是玩笑而已,就像有些帝王挂了后,害怕人破坏他高贵的坟墓,建一大堆坟墓做疑冢一样。”
   、、、、、、
   “是的,她们都是疑冢。你例外。”
   、、、、、、
   “我以我祖宗十八代的性命担保,我只对你一个人这么说。”
   、、、、、、
   前前后后老狗接了五六个电话,他就将以上话说了五六遍。真操蛋,他祖宗十八代的性命,本来就没几个活口了。
   这帮傻妞不知道是抱什么心理,居然还真有跟老狗聊上的,包括那个雀斑。这让我们几个大跌眼镜,尤其是炮灰,他终于明白雀斑那十一个字不过是信口胡诌。
   老狗并没有将这些处于“宫花寂寞红”状态的女娇客当回事,按他的说法,爱情要当事业来做,要兢兢业业,他撒网的目的是小试牛刀,测验一下自己的战斗力,这些窝边草,他是饿死也不会吃的。
   然后老狗将自己的思想通过电波传达了下去,巧妙地将那些寂寞的宫女一一转型为并肩作战的同志、朋友。大学期间,老狗的人际关系是最好的,无论男女都喜欢与他交往,这直接导致他考试的时候左右逢源,四面八方的小抄雪片一样飞到他桌上,然后又直接导致他因为作弊事件留级。

  5
   在宿舍几乎不可能看到老狗像正常人一样穿着衣服的模样,他绚烂的思想使他的奔放像黄河之水一样飞流直下,无论春夏秋冬,老狗进宿舍的第一件要事就是宽衣,很彻底的那种,将他一米九二的瘦骨嶙峋毫无保留地展露给我们,然后揭起床单,像高僧一样披挂在他的裸体上开始日常生活,这是狗性。
   炮灰在追求雀斑失败后过了几天茶饭不思的郁闷日子,失恋加受辱,双重打击很容易击碎一个19岁少男敏感的心,看到他手托“香腮”、愁眉苦脸的样子,我担心了好几天,每天中午主动地跑到食堂给他打饭,劝他想开点。当时我心里暗想:一个善良的敏感的快乐的青年完了。
   锦江为了安抚炮灰受伤的心,精选了几套a片来给炮灰转移注意力。欧美日本真人卡通,全齐了,宿舍当时没有电脑和电视,炮灰勉为其难抱着一大堆片子跑去他高年级老乡宿舍“与众乐乐”了一个下午,熄灯前拖着疲倦的身子走回宿舍,神情更加落寞。当时我们想,那雀斑的魅力这么强大?连“毛片王”奉为经典的作品都无法将她驱除出炮灰的心?结果炮灰走到锦江身边,说了三个字:“还有吗?”
   这个时候已经是我来s大学的第三个月头,加爵第二除了因为发现牙膏不在原来的位置,审讯过我们五个一次,暂时没有别的动静。
   傻强已经被老狗调教得能用“智能abc输入法”以每分钟五个字的速度跟他心目中的仙女海聊,“海聊”是他自己的说法,正常人看到他打字聊天的笨拙样,会难以遏制想冲上去暴揍他的强烈的欲望。
   老狗说,智能全拼的最大好处,是能教会傻强说人话。傻强来自与广东搭界的湖南某县城,刚进寝室的时候,就像未受教化的偏民,讲一口是人都听不懂的鸟语。后面我才知道,其实老狗会的打字方法也就限制在“智能abc”的境界,还是属于“二阳指”派。二阳指是指不能盲打,眼神在显示器与键盘之间高频率游移,单用左右手食指点穴般在键盘上狂戳的打法。
   人似乎总是在对一件事物半生不熟的时候具有高度的热情,比如一首歌,当我们只会唱其中几句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反复哼唱。傻强在中学时代过着心无旁骛的苦行僧生活,到了大学才接触网络,被老凉启蒙后,他像某些狂热的基督徒信奉上帝一样爱上了网络,一直到成为了此中高手,他的热情仍然不减,这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毕竟我们是学中文的啊。
   第三个月头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切磋牌技的兴趣,但是开始逃课。
   一开始我们逃课的方针是“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不逃课,怎么有大学生的样子?”这是老狗的原话。“选逃”的课程并非依据科目的重要度、难度,而是老师的严厉度。
   念高中的时候,我曾经妄想过大学的老师们、教授们该是多么的学识渊博、多么的有趣,站在象牙塔里的讲台上,口若悬河天花乱坠!结果大失所望,我们的老师们假正经的居多,不过比我们多了一本课本之外的教材,有气无力用孔乙己唱书的口吻照本宣科,板书的东西全是教材上的,却要我们费尽眼力劲将他们潦草的粉笔字转化成chinese-simp做笔记,有时候比翻译外星人的文字还困难,这一开始让我无比自卑,是不是我的功力太过差劲了?后来醒悟过来,从此我再也不做笔记,临考的时候找老师要了教材去打印店复印,五分钟就搞定了。
   当时我们班有一个英语老师,颇受欢迎。师大英语专业高才生,口语特牛。他老爸一定对看相算命之类玄幻的东西比较有研究,算准了他女儿长大了会学英语,因为该老师的芳名就叫学英,这比她自己不着边际取的鸟名“kitty”传神得多,可这娘们显然缺乏爱国主义教育,比假洋鬼子还崇洋媚外,一定要我们叫她鸟名才开心。后来我知道,那其实是猫名。
   kitty姑娘当时二十八九的年纪,女人到了这个尴尬的年纪,就迫切的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她找了一个卖衣服的爆发户的儿子做情人,她给我们上了一年英语课,每周两次,从来就没穿过一样的衣服。当时傻强一直在思考那些衣服的命运,老狗说,一定是拿回店里卖了。
   kitty热衷化装,用厚厚的粉底填满眼角的鱼尾纹和脸上的笑纹,再把自己假设成十七八岁活泼开朗女学生,站在讲台上活蹦乱跳,乍一看还真以为是个未谙世事的邻家妹妹。她当时最爱说的话就是“英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相信我,多念念英语,会美容的!”她这套站不住脚的强盗逻辑还真骗倒了我们班那帮傻妞,后来她们的英语都挺不错。可惜的是她没有骗倒我们几个,这要怪锦江。
   锦江在一次上课明目张胆讲小话的时候被kitty发现,kitty一边飚着可以美容的英语,一边柳摆春风地踱到锦江帅哥面前,温柔地敲敲锦江的头,暗示他应该听话。下课后锦江把我们叫到走廊,伤心地告诉我们一个事实:kitty,我们的花仙子,在敲打他头颅的时候,将脸上结块的粉底掉到了他脸上。破坏形象啊!从此我们再也不相信“多念英语可以美容”的鬼话。

  6
     毕业后我写过一篇《水煮星城》,其中提及的东北朋友就是老狗,这篇文章正是当时的我及众狼友们对长沙的印象总结,全文如下:
     女朋友是情人的学名,玫瑰花在植物学上叫做蔷薇科草本复叶植物,休妻的法律用语是协议离婚,而星城,是长沙的别称。
     “脚都”长沙
     长沙市井流传这么一个笑话:拿张北京地图,用针插三下,可能点中一个厅局级单位;拿张上海地图,也用针插三下,可能点中一个世界前五百强在沪的分公司;而拿张长沙地图,还用针插三下,哎呀,居然戳中了三个洗脚城!风闻市作家协会主席于建初将以此题材大作文章,冠名《脚都》,期待他的脚丫子早日问世,但愿不是“香港脚”。
     橘子洲 天心阁
     五年前来长沙,第一个白天就游了这两个景点,因为从小就听过一个典故:从前,有两个人携手站在橘子洲头,同看百舸争流、浪遏飞舟,其中稍胖的那位出口成章,出了一谐音上联云:橘子洲,洲上舟,舟走洲不走。索求下联,另一位帅哥冥想无果,直到游至天心阁,眼见满阁飞鸽,方灵光一闪,妙对下联曰:天心阁,阁上鸽,鸽飞阁不飞。那位稍胖者叫毛泽东,而另一位,是周恩来。
     黄兴路 步行街
     步行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几个卖假鞋的毛头小子,五年一日,每次去逛都能被他们逮到,半路截住,用地下党接头的神秘语气问:“走私的,偷来的,免税的名牌球鞋,要不要?”大二时有位朋友按捺不住,跟他们看了回鞋,满屋子耐克、阿迪,他们特意拿了双鞋子给朋友比较:“这双是假的,你看看,其他都是真的!”结果以专卖店半价买了双“真”鞋,一周后四百多打了水漂。这还不然,从此落下后遗症,每次朋友带了女朋友们,穿着货真价实的名牌意气风发上街,都会被那帮小子“追杀”,当着满大街的人叫:“兄弟,你还认识我吗?”
     岳麓山 大学城
     麓山枫叶万山红遍的盛况已然成为诗词上的历史,可没有枫叶的岳麓山门票一涨再涨。“停车坐爱枫林晚”的爱晚亭名下无实,不见得比一般大学里新修的亭子高明到哪里,不过的确很上镜,拍照片出来,什么角度都漂亮,难道这就是建造者匠心所具?
     湖大、师大、大马路,交融在一起,有教无类,据说是湖大没有围墙的注解,可千年学府里的师生并没有因为无墙垣之亘而放低高人一等的姿态。“湖大出才子”的传言也许已经不足为外人道,很少人知道了,可湖大人总念念不忘。
     开福寺
     三湘名刹,禅宗临济宗杨岐派著名寺院。交了门票进去,每人换了十元硬币丢进当门而卧的许愿池,刚看到“大雄宝殿”的影子,就有一胖尼姑在身旁催促我们写功德,每人至少十元,然后一路游进去,直到后院,每个菩萨下的蒲团旁都无一例外,有一胖尼姑捧着功德薄等着我们写功德,语言、表情恰到好处,刚好让我们有“不写功德,菩萨就会降祸”的感觉。
     印象中开福寺没有尼姑是瘦的,朋友拉着我直奔厨房,断言一定能找到鸡鸭鱼肉。跟小尼姑绕着千年罗汉果树捡吃了几颗罗汉果,再买了些鱼、龟饲料喂了桥下同样体态臃肿的金鱼、乌龟,求了签,心满意足打道回府。
     刚打开寺门,黑丫丫一群人围了过来,拉扯着我们叫嚷,仿佛开记者招待会,让我们有做明星的错觉。再一看,一律礼帽墨镜、长髯黑衫:“看相啵?我们持证上岗的!”然后细述他们是如何年幼通灵,专攻易经、五行,如何能知道过去未来,似乎比管硌、赖布衣之流还牛逼。朋友拉了我手撒腿就跑:“别信他们,说些似是而非、摸棱两可的话而已。”
     在公车上,我们打开各自求来的签参悟,一求前程,一求婚姻,偈语上说的话跟心中所想暗合,称奇不已,嗟叹之余,互换偈语再想,用前程的签解婚姻、婚姻的签解前程,居然也说得通。
     南门口
     长沙是出了名的小吃名城,百年老店杨裕兴的粉、甘长顺的面,德园的包子,包括毛主席金口御鉴“就是好吃”的火宫殿的臭豆腐,名气很大,可名不副实,做出的东西千篇一律、味同嚼蜡,长沙人最爱去的小吃点是南门口。四女矣女母的口味虾、黄鸭叫,那叫一个好吃,类似大学旁快餐店大小、装潢的小门市店,据说旺季一个晚上的营业额高达四五十万;旮旯缝里高老爹的臭豆腐,皮脆汁鲜,闻着臭吃着香,什么时候去买都要排长队,为么子?人家高老爹每天限炸一千片。
     几片臭豆腐,一碟口味虾,再来一打冰镇白沙啤酒,这绝对是最长沙的长沙小吃吃法。
     长沙话
     “外地人乍到长沙会有些反感长沙方言,认为调子太高,说话人似乎“盛气凌人”,这其实是一种错觉,一如女人说日语就让人觉得温柔的错觉。”这是我在《长沙,今夜请将我遗忘》里说过的话。
     在长沙,听得最多的字绝对是“嬲”,男女老少,张口就来,“嬲你妈妈别”堪称省骂,等于国骂“xxxx妈”,而“我嬲”则等同“我操”、“我靠”。
     有人说长沙公车售票员,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泼妇,倒也有些道理。在长沙五年,从没见到过一位和颜悦色的公车售票员,一律黑着脸,尖锐着嗓子对着乘客吼叫,让一切斯文人在公车上闹红脸,斯文扫地。她们全说长沙话,往往为了一块钱,和乘客从起点站闹到终点站,很多外地人的长沙话就是这么学会的。
     长沙话里有很多幽默元素,这造就了奇志、大兵,以及汪涵、马可等人的走红,但这种幽默毕竟有地方局限性,一句“哈利油”能把身在长沙的人逗乐,外地人却不知所云,所以那些靠方言走红的演员、主持人,要寻求更大发展,现在都老老实实将普通话说得挺溜。
     长沙妹子
     长沙毕业出来的大学生,走在深圳人流鼎盛的东门、广州步行街,就会突然变得忧郁起来,开始思慕长沙步行街、东塘等地的长沙妹子,长相、身材、着装,常见明星标准,什么时候去那些地方绕一圈,都能见到无数抢眼的靓丽风景,这自然与周边地市如益阳、衡阳、岳阳盛产美女,以及长沙人对流行元素的敏锐触觉割舍不开。
    
     一个离开长沙两年的东北朋友给我留言:“什么时候能再回一趟长沙,上南门口吃点臭豆腐,沿街看看久别的长沙妹子们,然后踏上回母校的公车,挨一回售票阿姨淋漓尽致的骂?”

  7
     老狗逃课后穷极无聊,想到要在长沙有所斩获,先要熟悉地形,好比打仗,先要踏营,摸清哪里有山哪里有水哪里有平地,才好扎寨布兵。诸葛亮就是这么做的。
     “哪里才有合适的美女呢?”老狗披上战袍-------一套名牌,跨上战马-------学校公交车,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这次出征老狗一直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坐回来,然后又从起点站坐往终点站,反复三次,期间在第二次回起点站的时候飞奔如厕一次,又回到公车上。是什么让他如此疯狂?答曰:是售票员。
     “一个徐娘半老的售票阿姨,至于吗?”
     老狗悠悠地吐口烟圈:“但是她风韵犹存!”
     “你还真博爱!”
     “我是情圣,圣人眼里众生平等,没有年龄概念。”
     “那你怎么不出手?”
     “我还在观察!”
     听着炮灰跟老狗非人的对答,看着老狗披着床单的裸体,我感受到耳朵跟眼睛同时被奸的痛苦,抓本书,夺门而逃。到了自习室才发现,忙中出错,我手里的书竟然是锦江手不释卷的《金瓶梅》,没奈何,看吧。
     当炮灰、锦江、傻强紧随老狗,找到了各自上课替身后,我跟加爵第二老老实实朝九晚五奔赴课堂的身影就显得尤其另类。这四个家伙不遗余力地拉我下水,我知道他们是在寻求心理平衡,逃课,多少有点负罪感的,所以我一开始不予理睬。
     老狗他们的替身,全是旁听生。以前以为“旁听生”这种物体只有北大清华这类名校才有,直到某天当我睡到“窗外日迟迟”的时辰,猛然记起有课,惊慌失措地冲到教室门口,居然找不到一个位置,一向中庸的文学评论老师拉下驴脸瞪着我,我在心底真诚地道歉:“老师,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迟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老师摇首长叹:“旁听生呀旁听生,我的课上得很好吗?”
     我只好说:“是啊是啊,我仰慕您很久了!”他xx的,半学期来我上他的课不下三十节,上次还在我作业本上划大勾,批阅:观点新颖。
     老师的肥脸明显闪过兴奋,但稍纵即逝,指着在坐的一个小子训道:“有这么好的老师,你还开小差,你看看人家,多有觉悟!”那小子我从来没见过,此后也没再出现。
     那天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在网吧度过了一个下午,这是我第一次“逃课”。
     老狗从我的遭遇中得到启发,有意结交了一个女旁听生做替身,从此每当老师心血来潮翻开花名册点名,叫到“老狗”的时候就时男时女答“到”,再后来就只有女声,直到该女学成下山。
     听着老师们味同嚼蜡的讲课,终于顿悟他们照本宣科的把势,不久后,我也堂而皇之地加入逃课大队,这还有两个重要原因:
     首先是心理不平衡的狼友们加大拉我下水的力度。
     傻强:“现在只有变态才老老实实上课。”说完横睨我与当时唤作“变态狂”的加爵第二。
     炮灰:“奶油,你不是跟变态一道的吧?”
     锦江:“要划清界限呀!”
     老狗:“尽快落实奶油同志重回组织问题。”
     “奶油”是老狗戴在我头上的帽子,因为我发育较晚,刚入校的时候皮光脸嫩,他们说像极了大陆某奶油小生蔡**。我当时矢口否认,奇怪的是听着他们这么叫居然心下大悦,很是受用。这顶帽子在一年后得以摘除,因为抽烟,皮肤黯淡印堂发黑,老狗思虑再三,遂改以“煤球”呼之。“煤”,还“球”,我靠。
     第二个逃课的原因是我的自信。
     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一路走来,与我同过窗的广大人们,还有家长、老师,经过归纳总结,最终得出我是“天才”的结论,表现如下:
     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考试,我得九分,于是我大叔叔为了达到鞭策我的效果,将我的名字改为“九分”。四年后,我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荣升小五。
     小五大受老师器重,结果第一次中考以全班二十几名的成绩“回报”他的知遇之恩,被他弃若敝屣。两年后,以全班第一荣升初一。
     在初中一直徘徊在班第十名左右,英语、化学均无及格记录,一直到中考,以英语97、化学99,总分全班第一落榜,差两分就进省重点啊!当时我们县省重点为了阔校,蓦然将录取线由原来的91分平均分提高到97分,差一分交一千,我一气之下进了号称“进校是文盲,出校是流氓”的八中。这次中考我一向出众的语文只得八十多分,原因是写作文的时候打草稿,只写了一半。沉痛!
     高中一二年级,我跟一帮同样沉痛的落第秀才一起沉痛着,深感前途渺茫,因为该校居然有老师能写出“1+2=3+4=7”的数学式,于是我们几个放下课本,目迷五色,游走于学校旁的游戏厅、k吧、网吧,我记得高一中考我的成绩是班级倒数第二,全班七十好几个人。三年后,我以全校理科第一金榜题名,考上s大学,由于语文成绩经过三年修炼尤为突出,压倒一切文科生,经过申请,s校开特例调剂到中文系。
     这样的天才,还要听课吗?于是我找了个头发乱糟糟的旁听小男生作替身,回到“组织”的怀抱。
  
  

  8
     俗话说:“跟着狼狗吃肉,跟着土狗吃屎。”
     老狗的领袖气质,再加上他自诩“情圣”,很有点狼狗的意思,于是我们四个逃课后围着老狗,希望他指条明路。
     “吃软饭,找个富妞!”老狗啪地点燃一支香烟,“一个不够找两个,这是出路。”
     “没出息。”锦江嗤之以鼻,很有出息地打开抽屉,一门心思整理他的a片。
     “还是上网吧,据说网吧老板勾结起来要提价,抓紧时间啊!”傻强蹭地跳将起来。
     “奶油,你还是帮我琢磨琢磨这封情书怎么写吧,我不管她是不是什么富妞,只要成功。”炮灰拉着我的手,一脸渴望。
     “炮灰哥哥,你连人家名字都不晓得,我怎么写哦?”当时我说话很有家乡味,可现在走出去老被人误会为东北人。
     “你不是号称什么中学情书专业户吗?一定有办法的。”炮灰坚持道,“哥哥的幸福就在你手里了。”
     我靠,哥哥哥哥,给他阳光就灿烂,给他雨水就泛滥?不过炮灰说得对,我写情书的历史可以追朔到七年前,当时念小六,一个哥们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隔壁班一个发育超早的丫头,他流着清鼻涕,作文课连句通顺的话都写不出来,只好求计于我,结果我一封文采飞扬的情书递过去,他俩就比翼飞了起来,到现在都结婚了。从此我中学就靠写情书换游戏币过上小康生活,那是一段“为他人做嫁衣裳”的黑暗历史,直到今天,我都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给异性写过只言片语。
     炮灰已经走出了雀斑的阴影,前几天去篮球场锻炼身体,相中了一个女生,据说是虎女型的,风骚入骨,热情奔放。说到奔放就让人想起老狗,于是炮灰见到老狗就想起虎女。昨天炮灰在食堂偶遇虎女,于是坐在她对面偷窥了一顿饭时间。他xx的锦江都只偷窥女的如厕,炮灰居然兴致勃勃偷窥人家吃饭,不可谓不变态。回来后炮灰暇思起来,应该说瞎思:在篮球场邂逅后不到一百个小时,又在食堂偶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吗?
     于是炮灰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过程中又开始构思情书内容,联想他上次的情书事件,实在看不过,我只好很不谦虚地坦白--------你旁边有个高手啊!
     老狗说要在情场永立于不败之地,需在两方面做文章,一为精神,二为身体。
     精神上要达到物我两忘,“女朋友就像鞋子,如果你只有一双旧的,哪怕再合脚,找到新的一定要痛下决心将旧的蹬掉;但在没找到新的之前一定不能丢,否则,你就是一双赤脚。”“在开始新感情的时候一定要将旧感情统统丢掉,连思想的角落都不让逗留。高明的骗子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就是先将自己骗倒,是为忘我!”“三月换一把,爱情如牙刷。但寻风头草,不觅解语花。”老狗说能达到以上要求,就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泡尽s校妞,最后也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身体上,要么不穿,要穿就穿名牌,这是其一;要锻炼身体,以备后用,这是关键。
     于是老狗就动员还没有过初恋的弟子我去锻炼身体,我俩合资买了一个足球。
     “抽完烟就出发。”老狗翻出球衣。
     “那我的情书呢?”炮灰语带哭腔。
     我问了几句他爱上虎妞的大致情况,潇洒地扬手:“笔墨伺候!”草成情书一篇。该情书在毕业后整理手稿时得见天日,看官有幸,得窥全豹:
    某某or某某某:你好!
     纳闷儿了吧?站在你面前的是位面弱冠玉、目似朗星、玉树临风的超级帅哥。对不起,请把你的目光向左稍微移动一下,看到一位男生了吗?那就是我。
     记得十月十八下午三点过四分吗?(不记得不要紧,我瞎蒙的!:))你我在同一篮球架下打同一个篮球。作为女生,你有如此球技,令我绝倒;再仔细看你本人,则令我一倒再倒。于是乎,接下来的日子我常去那个篮球架下守株待兔------别误会,我没有让你撞毙球架、香消玉殒的意思。那是为了见你一面?认识你?非也!那是因为吃活兔子是我的至爱。
     当一个男生羞羞怯怯给你递信一封,一个立正,向后转,旋即消失在茫茫人河,要命的是信封上地址全无,姓名加免,你的所有呼吸急促、心跳加速都浓缩为两个字------情书?暂停,假设是情书,将会是此番景象:记得篮球架下的邂逅吗?你趁我专心于篮球的间隙做了回贼,偷心贼,从此,你的芳影便深深地印,哦不,是刻在了我心深处,没了心的我的眼自由了,菁菁校园,无端地寻觅你的芳踪,只因为你是我一切原因的结果;我住一栋中,卿住一栋底,日日见卿不说话,共吃食堂饭,何日花下同携手,更尽杯中酒?哎!我为卿狂,卿为谁痴?李敖说神话有三种,一种是神话,第二种是台湾反攻大陆,第三种就是学生爱情故事,我一向奉为真理,但你的出现令我开始怀疑此真理的正确性,竟有化第三种神话为现实的冲动。我的心很大,装得下你的所有优缺点;我的心又很小,小到只容得下一个你!
     哈!哈!哈!领教了吧?申明一点,第三段全为戏言,不会失望吧?交个朋友如何?不同意?那请把前三段的末字连读,嘻嘻!
     最后请做一道单选题:
     a、(电话号码)今晚六点,空着肚子的我等肚子空空的你的电话。
     b、同上
     c、同上
     d、同上
  

  9
     跟着老狗踢球的日子,是我在s校大学感到幸福的时光,多少年后回忆那段血汗史,强烈的幸福感仍然会在一瞬间充盈我的心扉,虽然我踢了一年,只是从一个菜鸟晋级为一个大菜鸟。
     一开始我们玩的是单挑,一高一矮一黑一白,乍看似乎我不是老狗的对手,可事实并非如此,毕竟足球工夫集中在下盘,我脑袋离下盘要比老狗要近十多公分,一米九二再加轻度近视,老狗要将身体弓成一个大c才能摸准球的方向,头球基本不可能,因为狗头比较尖。我俩在足球场飞快地奔跑着,兴奋地尖叫着,有时候摔倒了破皮流血就痛苦地尖叫着,淋漓尽致地发泄后,特别畅快。
     踢了两场球后,我们在足球场结识了另外两个高人,一个与我们同届,兄弟班级的,叫宫*,(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所以名字不便写出来。)此君其貌不扬,在球场上不抢眼,力求抢耳,叫得最凶,且全是鸟语,诸如“i’m best one!”“you’re dog deng!”之类,用丹田之气吼出来,余音震膜,三日不绝。几天后在一次s校选秀活动中见到他,当时是考那些师姐们的英语能力,请了俩老外当副主持,正主持就是宫*,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问得穿着比基尼的师姐们七荤八素结舌不已,花枝以另一种形式乱颤起来。原来被老狗看来“长得像吸血鬼”的宫*竟是疯狂英语李阳在湖南的唯一弟子,也是关门弟子。后来在s大学办了个疯狂英语社团,赚了个盆满钵倾。
     另一个高人姓高,比我们高一届,踢球的时候不见得高明,特爱耍痞拉对手的裤头,每次跟他抢球我都要死死拽住裤腰带,避免走光。之后我看到他穿着极不合身的西装牛仔带着一帮女文学青年坐在图书馆前的草坪上讲经论道卖弄风骚,一打听,才知道他就是文学社社长,每周都在校刊头版著文一篇,究其原因,是因为他高三勇夺《新概念作文大赛》探花。他夺奖的那篇文章不仅让s校无视他高考区区几分的现实,将他纳入囊中,还让他在学校享受一个“作家”应该有的待遇。我翻出高*的文章拜读了几篇,千篇一率,表达了一个主题,那就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对故乡,那片热土的热爱,最常见的句式就是:“啊!朋友,你到过甘肃某某某某地方吗?甘肃某某某某地方,我的故乡啊!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啊!你知道吗?”“啊!朋友,你应该知道甘肃某某某某地方的,我的母亲啊!”后来我在厕所蹲位旁见到一句话,“啊!朋友,你到过s大学吗?s校大学,我的母校啊!”疑为高*大作家留。
     后来的后来,我写了一篇炮轰s校的雄文,《s校目睹之怪现状》,被高*宣见,于是有了下列对话:
     “小伙子,文笔不错,努力啊!可造之才!”
     “社长抬爱了。”
     “实话实话,我看人不会错的。我觉得你的文风像韩寒。”
     我靠,奶油我最讨厌别人拿我跟姓韩的比,他能比过我吗?第一我比他年轻,第二我比他帅气,第三我比他学习要好,但我只能按捺住心中的不满,谦虚地表示:“社长言重了。”
     “言重?实话实话,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只说实话的。”
     他是农民的儿子,而我是农民的孙子。我一想不对,这下被他比下去了,于是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我这一生是无法当农民了,只好寄希望与儿子。我一定要让我儿子立志当农民,到时候我就是农民的爸爸。
  

  10
     炮灰的再春,又一次被无情地证明只不过是单相思,“襄王有梦,神女无心。”“流水有心恋落花,落花无意随流水!”
     这无关我的情书水平,抱着对顾主负责的态度,我的情书一向成功率居高不下。事实上,虎女在接到情书后也如约在准六点打了电话过来,炮灰饿着肚子紧张而兴奋地在后山门口等了两个钟头,他还要死守尾生之约继续等下去,被吃完晚饭打道回府的老狗撞见,死拉硬拽拖了回来。这件事情我跟老狗都有责任,因为情书是我交给虎女的,电话是老狗接的。炮灰在毕业后回忆这段往事,仍然坚持:只要再等两个小时,虎女一定会出现。
     那天踢完球回到宿舍,见炮灰已经梳妆打扮妥当,桌上摆着正楷写就的情书,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当他终于决定去食堂大门恭候虎女时,却莫名其妙心生恐惧,打起退堂鼓来。
     “去吧去吧,去就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去,几率为零!”老狗一边宽衣一边说。
     炮灰头一扬,挺胸收腹,迈着正步作慷慨赴死英勇就义状,刚走到门口就耷拉着脑袋转过身来:“奶油,拉兄弟一把!”
     食堂门口,我穿着血红的足球服凛然站在西装笔挺的炮灰身后,像个保镖一样狼环鹰顾,搜索穿梭来去的同学们,一直没见到炮灰所言“面如半月、身段风流”的虎女出现。为什么要我来找呢,因为炮灰要摆造型呀,但见他“幽雅”地双手插在裤袋里,双目远眺,半皱着蛾眉冥思苦想,“沉思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老狗语录。
     “来了来了!”炮灰急切而小声地催促,造型仍然保持不变。
     “那你快上啊。”我一边回答一边忙看佳人,一个腰圆膀阔的大妞,摇着手中饭盆,哼着快乐的歌儿行走如风,面如半月?身段风流?我惊讶了,“是她吗?”
     炮灰点点头,跟上几步,又折回来,表情痛苦:“帮我,最后一次。”
     我追到女生宿舍大门口才赶上虎女的步伐,虎女抄过情书,上上下下打量我三次,方转身行歌而去。三次啊!用锦江的话,那叫目奸!
     “我一直在等你电话。”
     、、、、、、
     “我以我祖宗十八代的性命担保,我只给你一个人写过。”
     老狗挂完电话,炮灰重整仪容赶赴后山之约。然后就出现以上那一幕。
     后来虎女还打过一次电话,说她那天在后山门旁观察良久,并没看到那个羞羞怯怯的男生,老狗接的电话,炮灰不在现场,也一直不知道。
     “人生自古谁无败,留取教训诫后人。”老狗最后拍着炮灰的肩膀总结道。
     两天后,傻强从网吧带回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知道联谊寝室吗?我物色了一个。知道长沙大学城哪里美女最出名吗?师大!知道我物色的联谊寝室是哪个学校的吗?师大!”
     老狗紧了紧床单,猛吸一口烟,眯起眼睛抬首看窗台:“‘湖大的才子,师大的妹子。’江湖上流传甚广。得见其一,足矣!”
     毕竟是傻强的网友,当时又没视频,是否“面如半月、身段风流”,谁也没把握,尽管对方大姐在网上对傻强自称“师大第一媚”,保险起见,我们制定好进退之策:手机为号,算准什么时候见面,老狗先定一个闹钟,到时候就假装到一旁接电话。
     那次的“两寝会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看人,一定不能将人与地方混淆起来。很多人喜欢说我喜欢哪里哪里人,或者我就是讨厌哪里哪里人,这是极端错误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断不可以偏概全。
     我到今天都相信“师大的妹子”这句传言,可那次我们见到的“似乎确凿”不是什么好“鸟”。
     时间:周六黄昏,月刚上柳梢头。
     地点:岳麓山之下,东方红广场之上;湖大宿舍楼之后,毛主席庄严塑像之前。
     人物:傻强、老狗、炮灰、锦江、我、还有勉为其难站在一旁的加爵第二。
     加爵第二认为这件事是极其幼稚的,非他年龄范畴所为,架不住我们五个苦劝,才勉为其难答应过来。我奇怪的是,“勉为其难”的加爵第二为什么要在登车前沐浴更衣,而且“更”上的是崭新的漆黑的皮风衣,裹在他一米七零肥硕的躯体上,说不尽风流潇洒、仪态万千。
     当“师大第一媚”一行六人天神下凡般在我们五人面前,在庄严的毛主席塑像面前一字排开时,我们五个差点栽倒:当时我想到了《兰亭序》里所言“群贤毕至”四字,“群龙毕至”啊!
     老狗的电话如期响起,他飞快地跑到主席身后装模作样吼了几句,然后“惊慌失措”跑出来说抱歉,他大姨妈来了,要回去朝见。然后我们几个纷纷表示要护驾。
     “一个都不能走!”一媚大姐虎哞一声,“小女子们已经在堕落街备了薄酒,略尽地主之谊,同学们不会不赏脸吧?”语毕媚眼一扫,脸上的青春痘们突然挤作一团,呈现出一朵巨大的菊花笑。天!这绝对是一媚大姐的原话。因为她们,也是学中文的。“同学们”三个字被她用那种语气说出来,怎么听都觉得应该换作“大爷”两字更合适。
     我们五个正不知如何对答,猛闻一声长笑,加爵第二一撂风衣,朗声道:“好!好!好!那就多谢了!”我靠,这个老骚货。
     当时的堕落街已经从良,赫然立着“商业文明街”的招牌。我们几个对那次堕落街的“豆腐大宴”记忆犹新,全是豆腐啊!
     一道道菜上上来,麻婆豆腐、日本豆腐、家常豆腐、臭豆腐、豆腐干、、、、、、这就是一媚她们点的菜!晕厥。
     那家店我后来再也没去吃过,公正地说,豆腐做得还是挺好吃的。
  

  11
     “是金子始终都会发光的”,此话不假。我在枫叶飘零的深秋时分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指名道姓叫我去系办,说有要事相商。
     左老狗,右锦江;前炮灰,后傻强。我诚惶诚恐地来到系办门口,琢磨着:“难道逃课多日终有报?东窗事发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小男生呀!”老狗他们也是一般心思,惴惴不安守在门外等消息。
     又是文学评论老师,那个驴脸!现在他正深坐在办公椅上,肥脸上挂着莫测高深的笑容,也不赐坐。我心下大乱: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他一再在课堂上宣称他对于课堂纪律主张的是中庸式的无为而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似乎暗示他的课可以逃,故尔在我们“选逃”之列,看现在情形,这老狐狸用的分明是《厚黑学》中的“补锅法”,先放任自流,将锅子敲得稀碎,然后补起来,表功的时候方便。我窃窃地叫了声老师。
     “是你啊?不常见啊!”
     “老师是贵人,当然见不到我。”
     “呵呵,别跟我耍滑。”狡黠的小眼睛射出来的光,让我不寒而栗。
     对着我上下三圈,目奸半晌,忽然问:“看过《红楼梦》吗?”
     我心下大骇,折磨人啊,迂回战!就不能爽快给我一刀吗?点点头如实做答:“七八年前看过。”这的确是实话,我看四大名著的时候还没上初中呢。
     “哈哈!”听得出是发自肺腑的笑,因为我感到脸上有几点冰凉的东西,“你几岁了?”
     没等我做答,老师递来一个作业本:“《西厢记人物之我见》,你是不是抄的?”
     我差点山呼万岁,原来是为了这个。底气一下上来了。我在这篇作业上颇下了点工夫,旁征博引,最后得出“张生”不配“崔莺莺”的结论,“如果张生无法高中,一定‘一春鱼雁无消息’,杳了行踪;即便高中回来娶了莺莺,等他们有了子女,在对待子女爱情问题上,张生必效莺莺父。因为《西厢记》看似圆满的故事,其实是张生对封建礼教屈服的故事、、、”我将张生骂了个狗血淋头。
     “观点新颖!新颖啊!去找本红楼读读,就按你这个思路写开去,我会在校报申请一个版,登我们的文章。”
     我如闻梵乐,乐开了花。这老师显然已将我划为“爱徒”,虽然他并非我“爱师”。可有人“爱”,毕竟是幸福的。
     出了系办我径直去了图书馆,居然发现一个让人不能容忍的事实:s大学,本科院校,居然没有《红楼梦》!管理员阿姨羞涩地笑着:“不是没有,有一本的,被人借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天天上图书馆找《红楼梦》,直到发觉自己像个偶被抬举的狗腿,“一副小人得志的小样”,才跑到校旁书店买了一本回来研究,盗版书。
     我像修炼某种需要“经脉逆行”的左道功夫一样,生生地将思想像麻花一样扭过来,神经错乱了,再动笔批驳:《贾宝玉跟林黛玉,扭曲的近亲爱情》、《凤姐儿,疯姐儿?》、《你不知道的红楼》,一个个怪胎生了出来,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是在做学问。锦江看了我的题目,提笔另赐一个曰《红楼艳事(史)》。
     我将我的怪胎一个个交到老师案前,老师拍案叫绝,然后又高深莫测地摇摇头:“还要润润色,料你也做不来,我就只好抽点时间了。”
     另我为之气结的是,当我像《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一般苦等到校报发行之日,找到我的力作之时,署名俨然“张**(文学评论老师)”。不可否认他是润了色的,但润色而已,不伤筋动骨,要旨不变。
     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剽窃,我是相当生气的,遂将余下的两篇以自己名义投到校报信箱。这下真的“一春鱼雁无消息”了。
     老师又来索稿,我只好将已投的底稿呈了上去,第二天,又见报了。
     抓狂之余,我奋笔疾书《s校目睹只怪现状》以泄愤,就是后来被社长师兄,那个农民的儿子夸赞的雄文,要义如下:
     在商言商,在s校则言s校,余考于斯学于斯,无奈庸才一介,无缘高层,故难为高屋建瓴面面俱到之雄文,随笔苏轼所谓“不痛不痒、其情靡靡”杂文一篇,或可窥豹一斑:
     s校有图书馆一、教学楼二、却有食堂三,雄距各方,以成三足鼎立之势,足见“民以食为天”!然则食堂厨师皆与佛有缘,颇具慧根,故尽为素食主义者,且佛光普照,惠及吾辈,从此我等盘中肉类有如武侠小说中的宝物般难寻。食堂打饭,两个一两永远多于一个二两,两个二两则永远多于一个四两,此乃三大食堂之共性,在下才疏学浅,来s校几近半年,徒增马齿,实实道不清其中奥妙。
     寝室为吾等栖身之所,校明文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热得快,每每有生顶风做案,被抓现形,自然引颈就戮,无可厚非;但各宿管同志秉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中心思想,屡逢寝室冷冷清清时入室寻寻觅觅,惹得众生凄凄惨惨之余怨声载道:抓奸讲究捉双,缉毒讲究人赃俱获,故,当热得快作为个人财产而未处于做案状态时被缉拿归案,敝人以为,大大不妥!在下愚见,不如学校将管理条例中的“不得使用”改为“不得出现”,宿管同志的做法就有法可依、理直气壮了,不过,如此下来列位同窗临假买了欲带回家使用的热得快亦不得出现在自己栖身之所,而要另寻宝地以为收藏了,可笑可笑!
     至于吾亲历同一篇文章屡投不见于院报,署上某某老师大名则立马见效,且身居头版头条;于图书馆寻借《红楼》月余而未可得;美艳不可方物之巧妇相伴拙夫而去等等怪现状,俯拾即是,不胜枚举,故不一一详述。
     在下理科出身,粗鄙无文,所谓“怪现状”云云,比及前辈所著若小鬼见阎王,贻笑大方,唯在此言论自由空气下发自由之笑言以资消遣而已,莫怪莫怪!
  
  


  12
     冬天来临时,我意外地迎来了我的春天,我恋爱了,初恋。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回忆起往昔快乐的日子。”短暂的初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加上一个月的寒假,总共七十三天的初恋,是我身上永远无法痊愈的一道伤疤,初恋过后的我,直到今天都没有发自肺腑地笑过。每回忆一次那段历史,于我,就像动一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不打麻药的那种。撕开伤疤,鲜血汩汩直流、、、、、、
     她叫小素,一个瘦弱的女孩,云南傣族,大我一岁,s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我对学音乐的人向来没什么好感,虽然我歌唱得很好,还组过乐队,只是不喜欢音乐人贴着前卫、高雅的标签,看人都用俯角。有个经验,在大学校园里碰到女生问你学什么的,问的时候还自信满满高高在上的样子,百分之八十她是学音乐的,其实她对你学什么并不关心,目的是要你反问她学什么,然后可以骄傲地告诉你:“我学音乐的!”小素例外。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知道跟她在一起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敌视,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选择不开始。当我们像情侣一样漫步在s校,我感受到的同性的目光似乎全是愤怒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几乎所有心怀嫉妒的男同胞们看到清丽脱俗的小素和懵懂羞涩的我,都用他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发出同一个声音:“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上了。”而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就像老狗说的:“她是傣族,你是歹人,你俩挺配!”直到我在自习室课桌和厕所蹲位旁看到他们的留言:“某某某(我的俗家姓名),我日死你!”一开始我很苦恼,见多了后我就一边大便一边掏出笔回道:“如果你说说就能成为现实的话,还要生殖器干嘛?”
     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小素班上的男生们,一帮自以为是的音乐人。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和长得漂亮的女生,其他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他们总以为他们的班花小姐是被奶油我用某种卑劣的手段搞到了手,然后不得不“屈从”的,其实大错特错,我们玩的是倒追,而且直到分手,都比石灰还清白。
     为了不在高*面前示弱,我在校报编一些非主流的凄婉的爱情故事,写这种东西我擅长,无非是先逗笑,然后抽几个感人的场景作细节描述,留给热恋中的那个后来没死的回忆,再让另外那个找机会死掉,然后没死的再回忆那段逗笑的细节,然后意志力不强的读者就开始哭,万变不离其宗。我这样的东西在当时很有读者,那帮女生连鬼故事都不听了,热切地讨论着写这些东西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小素就是抱着这样的心理拐弯抹角找到了我们宿舍的电话,聊了几句,相约一起去自习。
     “若轻云之蔽月,如流风之回雪。”这是我后来写给小素的话。其实第一次见面我只是觉得漂亮而已,但是我神态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这要感谢我的高中同桌,一个号称“关芝琳加梁咏琪的和的平方”的变态美女,她说我胆子小,为避免日后见到美女失血过多(流鼻血),规定我每天盯着她看一柱香时间再看书,从此我见到美女和见到狗屎的反应差不多。小素真正吸引我的是她的文静。

(注:小说还没有完。如果你想继续看,去这些网址

http://club.book.sina.com.cn/ycds2006/writing.php?wid=2260

http://www6.tianya.cn/techforum/content/368/122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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