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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求98年第一届全国大专辩论赛 高薪能否养廉 的视频和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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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17: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98年第一届全国大专辩论赛 高薪能否养廉 的视频和辩词。

在网上找了好久了,也没有找到。
我是正方,发现好难辩,反方的攻击点很多。

希望高手提供一下
发表于 2008-10-31 17: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高手不敢当,拙见仅供参考.
高新不能养廉!第一,贪婪是人的本性,一个爱财如命得人不会因为自己的薪水高而放弃贪污,所谓欲壑难填是也!第二,不正的社会风气是贪污成了"正当"的生财之道;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多了好办事,授首贿赂似乎已成官场中的潜规则,白沙在捏与之俱黑!
发表于 2008-10-31 19: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薪能否养廉       主        席:现在要进入的是自由辩论阶段,首先请正方向反方提问。有请。
正方四辩:请问对方辩友,把隐性收入显性化算不算堵上财务漏洞?如果算,能不能说高薪可以养                 廉呢?(掌声)
反方一辩:隐性收入显性化,这能补上财务漏洞吗?我们的腐败一向是在偷偷地做,可谓隐性了吧。                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腐败本身显性呢?(掌声)
正方二辩:所以我们让“偷偷的”隐性量化嘛!你再“偷偷的”,就能养廉了嘛!(掌声)
反方二辩:对方说隐性收入可以偷偷地来,那么我请问:腐败是不是只有经济这一种原因呢?
正方一辩:对嘛,隐性收入偷偷来,所以让它公开化、显性化,让大家都知道嘛!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的意思是让腐败公开显性化就能养廉了吧?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难道不希望把这些腐败的蛀虫挖出来曝曝光吗?(掌声)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以权谋色是不是腐败呢?江西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因为贪恋女色收受巨额贿赂,他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色。请问,高薪如何能让人戒色呢?(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意思就是说,当一种药能治病的时候,就像这种药能包治百病,而且吃了这种药一辈子都不生病,这才叫能治病。这种药我们到蓬莱仙境也找不到!(掌声)
反方一辩:但是这种药如果什么病也不能治,这不是“万能药”而是不能“要”!对方辩友,如果你的高薪不能戒色,那么,河北省某县原县长张新振只喜欢赌,却不喜欢钱,他腐败的原因是为了赌,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他戒赌呢?
正方四辩:他们去赌、去嫖的钱来自哪里呢?如果这个隐性收入能够显性化,让人民来监督,这叫不叫养廉呢?
反方三辩:有受贿必然有行贿。行贿当然也是一种腐败,对方给多高的薪能堵住行贿这张嘴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意思是高薪一定要把它量化为多高的薪,而我们知道很多东西根本就是不能量化的。比如我们说胡子多的人是络腮胡子,对方辩友是不是一定要问有多少根才算呢?(掌声)
反方三辩:可是对方一辩的陈词中明明说高薪养廉的可行性是高薪可以量化,这不是矛盾了吗?再请问,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竞选自民党副总裁时曾向党内人士行贿七亿日元。请问,高薪如何制止行贿呢?
正方四辩:我再次重申:高薪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请问对方辩友,高薪对于养廉是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呢?
反方四辩:我方已经申明腐败有很多表现形式,但如果这药连“根”都没有治住,怎么能说这药是有用的呢?请问,以情乱法是不是一种腐败行为?
正方一辩: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权情交易,而高薪能对权情交易起制约作用。对方辩友说高薪是不是可以养廉呢?
反方二辩:可腐败者贪权、贪钱、贪色,可谓五毒俱全。对方只用高薪一剂解药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而有限的高薪能扼制无限的贪欲吗?
正方二辩:所以我们用高薪养的是廉不是贪,对方辩友为什么对贪权、贪色的人也要给他高薪去养呢?(掌声)
反方一辩:如果你不扼制贪欲,养廉又从何而来呢?
正方一辩:我们扼制贪欲要通过法制而不是高薪呀!
反方四辩:我看对方辩友是想用有限的高薪去填一个无限的漏洞吧!日本前自民党总裁董宛兴有动产不动产一百亿日元,可仍贪污二十九亿日元,这难道是高薪制止得了的吗?(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问题是现在公务员的待遇实在是太低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合理的需求都当作是贪欲呢?
反方三辩:对方二辩明明在陈词中告诉我们:“我方不否认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不可谓不低。”可现在又告诉我们公务员的待遇是很低的,明明又自相矛盾了嘛!
正方四辩:对方三辩在陈词中也告诉过我们:“给了贪者的钱他会要得更多更多。”我请问在座的评委,你们在拿到自己合理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更贪一点呢?(掌声)
反方三辩:我是说对于一个本身就很贪的人,你给了他钱,他当然会更贪了。再请问,北京某公司会计史健宏用公务之便贪污八千万美金,这么大的胃口你高薪填得了吗?
正方三辩:所以说对方在这里又混淆了两个概念,那就是“养廉”与“惩贪”。惩贪要用法制去惩,养廉要*高薪呀!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一直不回答我方问题。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事例。震惊全国的红塔集团高层贪污案,若不是外人揭发,总裁、副总经理以及总会计师联手作案可谓滴水不漏,这完全是财务制度上的漏洞。高薪如何堵呢?
正方三辩:看一看吧,财务制度已经成这个样子了,如果再不量化会成什么样子呢?(掌声)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廉和贪是无关的,养廉和惩贪是不一样的。什么叫养廉呢?养廉是防止人由廉变贪。如果我们不对贪的本质作分析怎么养廉呢?
正方一辩:对呀,养廉是防止人们由廉变贪,而不是由贪变廉。
反方二辩:现在的贪污者是不是由廉变过来的呢?在重大贪污案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收入高于大学教授,这样的收入还要用高薪给他们改善生活吗?
正方二辩:问题是对方将合理的需求当作了贪。我请问,当你大学时找到了一份工作,你努力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你会不会有想法呢?既然自己也会有想法,为什么要把官员当作杨白劳、高玉宝来对待呢?(掌声)
反方二辩:但对方凭什么说我们现在的公务员没得到合理的收入呢?
正方三辩:对方很喜欢举例,那就提一个例子:大庆和深圳都实行了公务开支薪水化,这是为什么呢?
反方二辩:公务开支薪水化就是对方所说的高薪吗?对方一辩也承认养廉就是防止由廉变贪,贪的原因一个是内在的贪欲,一个是权力。那么请问,高薪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呢?
正方四辩:这一点我已经解释过了。请问,我们用外在的制度制约个人权力,这算不算能够养廉呢?
反方一辩:但是请问,你的隐性收入显性化到底是如何制约权利的呢?体育场上也有贪污,足球运动员的收入……(铃声)谢谢大家。(掌声)
正方一辩:显然对方辩友又把我方的高薪理解为仅仅提高薪水。我方的高薪是守制度、重制度,能够扼制对方辩友所说的贪污,全力制约。这不是很好的一种高薪养廉吗?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现在已经开始关心到我们的可操作性问题了。说明对方已经感到高薪能够养廉,具体怎样操作我们下来再说。(掌声)
正方四辩:我们现在政府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政府购买。请问对方辩友,扼制浪费、政府购买,这算不算是养廉呢?
正方一辩:高薪使更多德才兼备的人加入公务员队伍,其整体素质提高的时候,高薪能不能养廉呢?
正方三辩:市场经济就是这样,“我们需要有竞争力的薪水”,这是李光耀说的话。吸引大批德才兼备的人进政府,就不愁政府里没有好人了。
正方四辩: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经济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建设怎么能行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所有导致贪的事例都不是高薪造成的,而是因为制度上其它的漏洞,这分明是脚不正,怎么能说鞋是歪的呢?(掌声)
正方一辩:我们说高薪能够养廉,难道仅仅是光高薪就能……(铃声)(掌声) 以上为“蓝带杯”98全国大专辩论会总决赛自由辩论辩词正方:西安交通大学      →高薪能够养廉 反方:上海外国语大学 →高薪不能养廉正  方:一辩 田 岚、二辩 郭宇宽、三辩 樊 登、四辩路一鸣反  方:一辩 刘春明、二辩 鲁 俊、三辩 鲁文倚、四辩方静旖主  席:张泽群
发表于 2008-10-31 19: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2005年8月31日 星期三 下午七点
地点:新加坡新传媒演播大厅

正方:世新大学(立场:高薪能养廉)
反方:澳洲国立大学(立场:高薪不能养廉)

主席:文蓓

上场选手:

世新大学:赵怡婷 吴子申 黄执中 廖千慧

澳洲国立大学:沙鑫 王昕尉 史迹 王倩

评判团成员:许廷芳 钟志邦等三位

赛况概述:本来我还是老老实实,战战兢兢的做记录的,准备按照常规的方法写一篇比赛观感的,可是到了后来,手中的笔开始跟不上比赛的进度。原因有三:其一,本场比赛的反方使用的辩论套路在立论阶段的时候还让人感觉在意料之中,而在盘问以及自由辩论阶段,比赛赛况的波动很大,令鄙人实在无法预测比赛的走向,因此记录开始断断续续。其二,正方有一位名振天下的著名辩士——黄执中,在这场比赛纷争的乱军当中,他能直捣黄龙,猛击对手要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妙效,晚生实在看的如痴如醉。其三,则是这场比赛也让我学到了不少辩论比赛的经验和比经验更重要的背后的价值。。。因此,全身心的投入到比赛的高潮起伏中,故从下半场开始便将笔记弃之一旁。不过,由于这场比赛给我激发出的启示不少,因此到现在我还能够对其记忆犹新,现在尝试使用更自在的方式来讲述比赛的经过。

正方的队员由两女两男构成,反方亦为如此。在这里先谈谈双方的立论架构。

正方提出无论是政府员工或者是私人单位,提升员工待遇可以起到帮助员工面对以及抵抗外在诱惑,廉是一种内在的判断和外在的行为,而员工都是有头脑,且趋利避害为人之常情。高薪能够增加贪污的风险,因为它增加了贪污的代价,即员工在贪污被抓的时候损失的更多,也可以缩小肃贪面。高薪也能给员工带来工作认同感,认为自己是受重用的,对雇主产生感恩的心态,也能在人的良知和价值观上有利于促进廉洁,之所谓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逻辑上,正方认为养是促进以达到,而能是可以并不是充分条件。同时,高薪与廉洁成正相关。在其他基准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实施高薪手段的确能够促进廉洁,那么立场便可得证。

反方则指出正方无法明确定义高薪,认为道德和法律的双管齐下是保证廉洁的必要条件。也许高薪是一个添加的辅助工具,反方一辩就以汽油添加剂为例,打比方说汽油添加剂不能让汽车开动。反方还指出辩题的寓意是如何创造出一个廉洁的环境,而高薪即使在一定程度上不让人去贪钱,也并不是从贪的根源上解决问题,而只是让人因为觉得不值得去贪而不贪,而不是让员工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贪污是一种违反道德法律的现象。同时,反方也要求正方论证使用高薪制度就一定能杜绝贪污。反方还列举了贪色、贪恋地位、贪恋权利、被迫贪污等等事例,认为这种类繁多的贪污事例不是只要使用简单单一的高薪就能够解决问题。反方也认为人的私欲是不断的在提升,而五花八门的欲望的深渊不能用高薪来填补。他们还强调惟有健全的法律和道德存在的社会才是养廉的基础。

盘问和自由辩论给晚生的个人感觉是比较混乱的。不过黄执中前辈的出色表现以及反方的出奇打法给比赛带来了很多看点。首先由正方四辩廖千慧询问反方一辩和四辩关于贝克汉姆脚受伤和反方一辩脚受伤谁损失大的问题,试图论证高薪员工失去工作和福利的损失大。而反方的辩手却不按照正方的逻辑继续将问题开展下去,而是巧妙的切换了一个角度,提出对于他妈妈而言,贝克汉姆就算是黄金双脚,他妈妈也会觉得自己孩子脚受伤的时候自己损失大。正方似乎对反方的“不循常理”有些措手不及,接着提出那么反方辩手能否像贝克汉姆一样给自己的脚买高额保险,反方一辩却机敏的回答道只要他能给一样多的钱,他的脚又不是那么容易受伤,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卖保险呢?赢来阵阵掌声,气势有些夺人。正方无奈,只好盘问反方四辩关于多少钱能够请她出演汽车广告,可是反方四辩似乎也不是省油的灯,说她不是艺人,不愿意在广告上亮相,那是他的原则,多少钱多不干(仔细想这是符合反方的论点的,贪污的根治要靠教化,让员工真正意识到贪污是恶行)。这一轮反方看似有点无理取闹,但实际上他们的论点也是值得推敲和玩味的。

这次有幸能够看到黄执中前辈攻辩的风采(那是我在今年国辩至今看到的最精彩的攻辩)。在前两轮盘问中,正方似乎没有抓住反方的一些弱点,反而被反方弄的有些不知所措,再加上场上观众多数都慷慨的将掌声献给反方,正方非常需要有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及时起来拨乱反正。黄前辈做到了。他的问题可以说是环环相扣,他将读书和聪明,运动和健康,休息和养病为话题,询问对方这些是否正相关。(注意,前者可不是后者的充分条件)反方似乎察觉到他的目的,不敢给出明确的回答。后来他继续询问那么法制的道德是否与廉洁正相关,反方终于承认。(但是法制和道德似乎也不是廉洁的充分条件吧?)最后他提出,在前面几个关系式中,把前者换成高薪,后者换成养廉,就是他们的立场。(掌声雷动不息) (注:比赛我比我记忆可是精彩的多)

反方最后盘问正方法律道德是否起主要作用,正方宣称这不能排除高薪对于养廉的作用。反方则以裁判为例,问如果他向比赛裁判行贿,那么他们拒绝是否因为比赛主办方给了高薪?(以前赵令茂老师告诉过我,辩论评委评判比赛得到的钱甚至连服装汽油费都不够),而正方也及时讲问题的核心拉回自己立场,认为那是裁判重视自己,对比赛有认同感的表现,而高薪是一种可以促进这种表现的手段。这里有趣的是这位反方的选手似乎忘记了他必须盘问黄执中,而当主席提醒他的时候,他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最后很遗憾,这次没有看到黄前辈在面对盘问时的英姿。

自由辩论很乱,双方没有很好的抓住对方的核心论点。反方一直强调高薪不是万灵药,同时给出了很多例子(如中国、香港、新加坡、澳洲等)。至于高薪的定义究竟是相对以前较高的薪水还是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较高的薪水,双方争论未果,不过这个不是很重要,不一定要区分开。正方继续表示对能的见解,提出高薪给予了员工更大的自豪感和珍惜感,也增加了贪污风险,使肃贪变得容易,这是促进以致达到,即养。

总结陈词双方没有提出新的论点,反方对稿件的以来比较重,而正方的总结(不说大家也知道该是谁做)之精彩无庸质疑,这里给大家卖个关子(因为太精彩,没有去进行理性记录,耳朵听的太爽了)不过在观众提问的时候黄前辈讲的关于高薪清洁工的例子实在是令人莞尔。黄前辈还说,这个世界没有东西是一定的,就像用功读书也不能保证考试一定拿满分,我们能做的是找出那种事物间的联系,探讨他们会是一种怎样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能”。真正的一定大概只有在科学和数学定律中才存在吧?

最后钟志邦博士点评。他认为双方表现多不错,比赛不是一边倒,不可可惜反方对事先准备的稿件依赖太重了。他赞扬了反方一辩的优异表现。
我个人认为,正如99年新南威尔士大学一样,对辩论的不熟悉是一种劣势。但是这也可以成为一种优势。因为这样的辩手的逻辑库更多样话,更容易跳出对手预设的框架。这场的反方就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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