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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校内发过的两篇日志,投个稿,就当抛砖引玉了。写的浅陋之处,也欢迎大家拍砖。希望大家也踊跃投稿,支持《辩论》杂志。
接纳,辩手的心理素质
最近一直在听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课。老师讲到了心理咨询师在建立良好咨询关系时,要做到的4个点——尊重、温暖、真诚、共情。
其中,尊重又叫“接纳”,指咨询师能价值中立地接受来访者的一切,包括各种可能令咨询师不快的缺点,例如婚外恋、懒惰、不诚实、没有人生目标等等。“你无需赞成它们,也无需反对它们,咨询师要做的,是允许它们与自己共存。”
仔细想一想,其实这个“接纳”,对辩手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作为辩手,在日常训练、准备比赛、比赛之中,都应该做到对“信息”的充分接纳。
日常训练中,不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对某些思想、知识、信息产生排斥,这样会令自己的眼界局限。要让自己能够容纳各种各样的思想,你不必十分同意它们,但要在需要它们的时候用好它们。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努力去接触各种不同的思想。
在准备比赛时,要接纳自己所持的辩题观点,不要因为它与自己的价值观不同而感到不自在。尤其当辩题涉及“金钱”、“道德”、“爱情”、“性”等所谓敏感字眼时。如果你不能充分接纳这个辩题,你必然也不能在场上发挥出最佳水平。有人说:我不只接纳,打从心底完全赞成这个辩题观点岂不更好?但其实,辩题双方的观点代表了事物的一体两面,完全赞成一方,就失去了看问题的全面,反而不好。
而在比赛之中,辩手最困难的,就是适当接纳对方的观点。有时候,对方说出了一句话,其实并不一定对我方不利。我们接纳它,但换一个角度去阐述它,反而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有些缺乏经验的辩手,在场上只要听到对方说了什么,就一定站起来反对。这反而会贻误战机。
当然,正如老师所说的,我们想真正做到接纳并不那么容易,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价值,当自己的价值与他人相冲突时,自己也会产生不快。那么,如何化解这种不快,就是我们应该修炼的所在吧。
心理学在辩论中的应用之二——说服
最近在学习社会心理学的时候,读到了有关“说服”的内容,觉得有些意思。
目前,以中国大陆的辩论规则和辩题设计而言,在辩场之上说服对手是不可能的。很多年轻辩手在学会如何立论之前,就已经学会了如何逃避问题。所以辩手真正要说服的对象是评委。陈词的目的如此,与对手的“短兵相接”也是如此。
按照社会心理学的理论,说服的过程是这样的:
如果“企图说服的对象”,也就是评委,对讨论的主题感兴趣、觉得它很重要、有足够的处理辩论语言信息的能力时,能说服他的,将是充足的论据和论证逻辑,这就是所谓的“中心路径”。
如果评委对讨论的主题不感兴趣、觉得它不重要、没有足够的信息处理能力,能说服他的,将是一些不需要充分论证的非逻辑性线索,我们称之为“外周路径”。
目前大陆的辩论比赛中,哪种评委更多呢?
如果抛开“兴趣”、“重要性”不谈,目前决定评委素质的最大因素是“处理辩论信息的能力”。毫无疑问,诸如团委老师之流能听懂辩论赛的实属凤毛麟角;大学教授纵然学识过人,但脑子的转速却很难跟上辩论赛,而且对于辩论赛的内在逻辑未必有深入理解。
这就导致了,在今天的辩论赛中,绝大多数情况下,说服的“外周路径”比“中心路径”更有效。
那么,“外周路径”中,所谓的“不需要充分论证的非逻辑性线索”都有哪些呢?
社会心理学家列出了以下几种:
可信度。辩手是否引用了政府、权威专家的观点或者名人名言。
辩手的个人吸引力,包括长相、亲和力、风度等等。(所以大陆队伍的一辩往往倾向于找一个漂亮女生)
罗列出一些对方的论据。(所以有经验的立论往往会列出一些对方的观点与论据,然后加以驳斥)
让评委在听的时候偶尔分心一下。(恰到好处的手势能做到这一点)
能激发出评委的情感体验。(煽情的意义就在于此)
稍快的语速。(有些所谓的最佳辩手之所以当选,不过是因为他们说得多、说得快、说得有气势而已)
也因此,一支大陆辩论队,如果他们的论述,尤其是立论陈词,能全部做到以上几点的话,即使他的论据不足,即使他的论证缺少逻辑性,也能够“说服”评委,从而获得胜利。
这是一个糟糕的现象,当“引用权威言论”、“煽情”、“像机关枪一样说话”这些廉价而又有效的手段逐渐被年轻辩手们接受的时候,当他们恍然大悟地意识到辩论原来可以这样玩的时候,当他们看到一只兢兢业业严谨论证的队伍一次又一次失败的时候,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他们更进一步地去使用这些“外周路径”呢?
问题的起点在于评委与赛制、辩题,而影响他们的关键在于主办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