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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缥缈孤鸿影 于 2008-6-7 19:02 发表 宣传教育是未雨绸缪, 案件查处是亡羊补牢。 从法律上来看,预防犯罪社会危害较小,严惩犯罪滞后性大。
原帖由 小厂居士 于 2008-6-7 23:13 发表 谢谢,请进一步详细指导我的四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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