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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维护社会治安,主要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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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2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方立场是:维护社会治安,主要靠人民
根据这个题目,有什么恰当的东西可以提出来么?
紧急!!! 15/3/08 比赛,请大家帮帮忙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题目是"主要靠“那么我可以说只是主要靠,而不是全靠政府
然后把对方靠人民的重点,换成自己一小部分靠人民的论点
可以吗?

维护社会治安,是不是指说靠警察人员呢?还是指在政府里打工的人民,
也是人民啊。政府,也是由人民组出来的呀!
我对这点很矛盾……

说明了靠政府,但是政府又靠人民,那么我又怎样才能巩固靠政府呢?

治安,现在治安很差,对…我承认
但是这点也不能怪政府,也是人民嘛,破坏治安的也是人民,
如果人民不作出这些事,治安就能够维护了呀!
就是这点,我应该怎样反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治安,我想到一点,
为什么每次警察都逮不到匪徒呢?
就是因为警察里有鬼,
那么警察是属于政府的,搞好警察,就等于搞好政府,
对么?

主要还是靠政府。

为什么现在匪徒都不怕法律呢?
法律不够严么?
那么是不是应该靠政府改法律,将法律改到最残酷的一面呢?

请问我说对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有钱,就能请更多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
然而,这些事人民都很难办到。
但是政府的钱也是抽税得来的,抽谁的税?人民嘛!
最后最后还是人民!!!
我又应该怎样反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

就是这句话令我头痛!

俗话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更加头痛!!!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责任,可是实施看来人民来维护社会治安其实并不合适。
第一,人民没有执法权,在事件中的尺度自身很难掌握。
第二,人民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这个现实是很多人没有尽义务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原因。
第三,人民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根深蒂固。现在不是需要全民皆兵的年代,可是当出现见义勇为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会由衷的竖起大拇指。

治安好坏的指标很多,如: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对有关这一标准的统计数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警犬是属于政府“狗“员么?

那么训练警犬的人都是警察么?
犯人都怕警犬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8月3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下属七个派出所配发的警犬开赴一线工作。当日,昆明片区在贵阳举行警犬装备侦察大队派出所配发警犬仪式。从今日起,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下属七个派出所作为公安部警犬下沉试点单位配发了警犬,这些无言的战友将充实公安基层工作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新生力量。在警犬配发仪式上,试点单位对警犬上岗前的训练情况进行实战汇报演练,展示了警犬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善战能力。

根据以上的新闻,我可以用来巩固我的立场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1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昆明市公安局的部分巡逻民警,最近有了“第三只眼”———在大檐帽上装一个摄像头。有关方面称,有了这“第三只眼”,好处多多:民警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可以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等等。(2 月13日《北京晨报》)

一个小小的摄像头就能起到这么大的功效?我对此是有一点将信将疑的。假如一个摄像头真的可以轻易搞定这么多复杂问题,那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要一个城市有足够多的摄像头,这个城市的治安问题就解决了。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我提出这些质疑并不是要否定先进技术装备的作用,而是想强调这一点:先进技术并不会自动带来正义。实际上,近年来不断有警察装备先进技术装备的消息见诸报端:比如有的地方采用了“‘双探头’、‘高保真’等监控手段”,声称这样就可以“保障被讯问对象的人权”;有的地方使用了“公安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宣布如此“干警执法,就没人再敢乱插手”,但结果如何呢?相信每一个关心时事的人都有自己的结论。况且,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记得昆明轰动一时的警察杜培武杀妻案,就是靠“先进的测谎仪”等技术手段“认定”的,杜差点被枪毙,直到真凶落网,杜培武的冤情才得以昭雪。

在我看来,要搞好一座城市的治安,不断提高警察的技术装备水平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应该还是这样两条:一是刚性的制度建设。要通过健全的制度建设,使警察以及他们掌握的先进技术装备,只能用来维护法律和正义,而不能用来牟取私利。显然,如果不能排除金钱和权力对公正执法的影响,则大檐帽上的摄像头,也完全有可能成为徇私枉法的利器;二是软性的警民关系建设,使警察真正成为市民的贴心人,能够时时处处得到市民的支持和拥戴,套用一句老话就是:警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以“治安案件取证难”为例,也许警方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没有市民愿意给警察作证?打架闹事的人为什么敢于跟警察叫板?在警察受到围攻时,市民们为什么不愿意伸出援手?不把这些问题想明白,指望在大檐帽上装一个摄像头就能够解决问题,那纯粹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搞的不好,还会产生反效果:由于自恃有技术装备可以依赖,于是就越不重视警民关系,结果警察在市民当中就越发孤立,有效完成自己的工作就越困难。

技术进步是一种局部的进步而不是整体的进步!认清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清醒地对技术崇拜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因为过分强调技术装备的改善而忽视整个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是搞好社会治安乃至一切事业的一个必要前提。

采自http://www.ycwb.com/sp/2008-02/14/content_1789087.htm

这段文章适合么?
发表于 2008-3-3 19: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如果主要是靠人民,警察要来干什么呢?
发表于 2008-3-3 21: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主要靠人民,倒不如说主要靠道德操守或是个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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