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6/10/17 10:36pm 第 2 次编辑]
关于未来世界的知识-首篇一.知识不可教. ================================================================ 对话录 什么是罪恶的根源? -是无知 什么是邪恶的根源? -是智慧 什么是善的源泉? -是道德 什么是正义的源泉? -是征服一切的力量 为什么你惯于置疑? -因为我很无知。 为何你善于辩驳? -因为我 相信 那是正确的。 你相信什么是正确的? -怀疑你说的话,对我来说,便是正确的.
什么是你所遵守的原则? -是自由. 什么是你所称的自由? -是怀疑和瓦解规则和新自由的建立. 如你所言,新的规则便是"怀疑和瓦解规则"? -是的.不断怀疑过去的规则和建立新的规则,我的朋友. ================================================================
相反论(一) 论教育 教育制度成功的产品将是人类的失败品。因为教育制度本身是失败的,又怎可能制出成功的产品。就像在沙地中无法种出高大的乔木一般,即使靠培植的方法造出了人工林,也无法与大自然那精深的丛林大树相提并论。 "知识不可教",以“教”为本性的教育制度何时才可能成就人类的精品? 回答:在那些"失败品"中才可找得。 ================================================================ 相反论(二) 论劝导 知识不可教。 ——柏拉图 这意思并不是一种类拟推荐或劝谏。而是一种客观陈述。并不是说“知识不应该教”,而是说,它根本就“不可能教”。 任何人没有办法把他的知识教给其他的人。除非他们是同一个人——这样说显然含有逻辑上的矛盾。因而“教”当然是不可能办到的了。 而如果有人问:有人在公路上埋了地雷,你知道这件事,我却不知道。如果你告诉了我这件事,不就能够使我在路过这条路时,幸免于难吗? 假使这件事是可能的,那么不也就证明了“知识可以教”吗? 如果哪位朋友产生的疑问类似于上述这个思考,请来找我,我会亲自为你解释,并且尽量使你满意。当然你也可以询问其他人,只是得到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却很小。暂时说到这里,下面我则要谈另一些事。 当我在与他人进行深刻而专注的讨论时,就把所要阐述的理论尽可能明晰地展现出来。别人听后,有时会若有所思,或者被某种语言上的和谐所略为打动。但不久他们就把这一切全都忘了,就像听过一场搞笑的喜剧一样。 如果你希望使某些有价且有益的理论博得他人的赞同。就必须明白一件事:你必须打消所有试图去传授它的念头。而是应该这样,当你所希望帮助的朋友,在他继续执迷不悟的前进后,终于遭遇到了某些无法忍受的灾难而不能再往前走时,这时才有可能他们会转变一下自己的意见。 因此你所要做的事情不是教授,而是等待和解释。当然,这是在他们前来寻找你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并不需要别人去指示他们怎么做,而真正需要的是在他们遇到麻烦时,你能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见解和资料。这才是更有价值的东西。hehe,我这些话似乎像是包含着某种感情。实际上并不是,只要明白我是一个靠事实而不是情感来作判断的人,就不会产生这类误解了。 那么就祝愿我希望给予帮助的人,能够在命运的指导下找到真正的道路。虽然我有点怀疑那种事情的可能性。但,我不可能违反客观的规律。我只有遵守它,即使再怎样无奈。 因为“知识不可教,它只能通过自己去寻找。” ================================================================= 关于知不可教的论证1. fret: 我想知道你如何来说明“路上有地雷”是不可教的知识 加菲先生: 好的。十分乐意。当然,我们可以首先来假定,知识是可以教的。 fret: 好的。 加菲先生: 假设路上埋有地雷,我告诉你这种事,你知道了这种事即“路上埋有地雷”,于是,你称自己被我传授了这一知识。 fret: 对。的确是这样 加菲先生: 通常,我们把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的情况,称作为知识。也就是说,我们能够[知道]知识,是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事物的[属性]。 fret: 确实如此。没错 加菲先生: 你能否区分,认识(recognize,see)和知道(know,understand)的区别? fret: 能够区分。认识仅是基于事物表面的,而知道是则是对于事物属性的认识。 加菲先生: 那么这样说是否对。所谓[知道]一个人,是否指,知道他的长相,知道他的穿着,知道他的身世,知道他的姓名,知道这个人(所代表的概念中)所有的属性。这样对吗? fret: 对。 加菲先生: 于是。当你如果说你知道一件东西,势必也能得说出它的大小,它的形状,它的颜色,它的位置,它的归属等等,对吗?以证明你对这件东西的了解是充分的。 fret: 不错。 加菲先生: 而当我们说,我们知道一种定理,是否也表示:我们知道它的表达形式,知道式子的含义,也知道它的发现者,等等这些内涵才真正能够作为我们知道它的依据。 fret: 的确是这样。 加菲先生: 我们原先假定,我们把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的情况,称作为知识。也就是,我们借事物的属性来得到知识。 fret: 是的。 加菲先生: 接下来的问题可能对你来说不会很难。如果你认识一个人,也知道这个人,是马? fret: 是的。 加菲先生: 那么你也知道他有几个儿子,家里有多少财物。对他的身份和性格了如指掌指掌马? fret: 不是这样。你现在所谈的则必须是非常熟悉他了。 加菲先生: 那么你的回答有所偏差。当你认识一个人,并不表明你确实知道这个人。 fret: 现在看来的确如此。我回答得不完整 加菲先生: 情况是这样。[认识]只表明我们知道事物的表面和部分的属性,我们可以只认识到事物的外表,却可以不懂得它的功用和其他性质。而知道却需要是充分地知道。除了认识他的表面之外,其本质内容,我们也是必须掌握的。 fret: 是这样。 加菲先生: [认识](recognize)某种事物的人不一定[知道](know,understand)某种事物。 fret: 是的。 加菲先生: 如果[知道]事物则必定[认识]事物。 fret: 没错。 加菲先生: 现在让我们来看先前所提的例子。当我告诉你路上有地雷时,你是否可以知道这件事? fret: 我认为我可以知道。 加菲先生 那么势必之下,你也知道这件事的属性? fret: 对。 加菲先生: 那么地雷是什么型号的?它被埋在哪里?为什么我所说的话肯定是事实? fret: 不,我不可能知道。除非你自己来告诉我。如果我真的会相信你,肯定事先知道你已经是一名富有经验的排雷专家或军方人员。 加菲先生: 那么你并不[知道]这件我所告诉你的事。但是你却[认识]了它,了解了一部分情况。而且,对于这件事究竟是不是事实。你并不能确定。因此知识的“真确性”你也是不知道的。但是假使你真的[知道]这件事,它也会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属性。在此,我只是为你介绍了这件事,于是你[认得]了它。 fret: hehe。加菲你可真狡猾。你换用了一个词。就辩称他们不是同一意思。 难道通过介绍不能让人知道事情吗? 加菲先生: 我可以承认你是对的。但如果你能够肯定,当我在为你介绍认识一位朋友的时候,你也能说,你立刻就知道了他。对吗? fret: 不。我恐怕不能说。但通过你逐渐深入的介绍,我就有可能会更多地对他产生认识。 加菲先生: 那么,我说什么,你就知道了什么,是这样吗? fret: 是的。 加菲先生: 如果我说他的坏话,告诉你虚假的情况。你也会得到关于他的知识吗? fret: 不。这很难可能。 加菲先生: 于是。究竟的事实必须由你自己来发现。我这样说的话并不错? fret: 现在看来真的是这样。 加菲先生: 那么介绍一位朋友并不等于在教你知识,而是为你[知道]他,了解他而开了一个头。由于这些,你能够认识他并可能逐渐地[知道]他。 fret: 是的。我同意。 加菲先生: 那么我的证明就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别的问题。我都可以尽量为你解释。只要你是诚恳的。 fret: 好的。还是非常感谢你的意见。 -------------------------------------------------------------------------- 关于知不可教的论证2. 当老师在教学生的时候,是在教已经知道的知识,还是不知道的知识? -不知道的知识 当学生学到了不知道的知识,就称得到了新知识? -是的。 老师讲课是用学生所知道的语言来表达吗?还是不知道的语言? -知道的语言。 对于语言中的每个字符,你都知道,还是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都知道。 已经知道的知识是由已经知道的语言所组成,对吗? -对 那么当你在学习的时候,并不是在学不知道的知识,而是已经知道的知识。 而老师在教书的时候,也是在教学生已经知道的知识。
当老师在教学生的时候,是在教已经知道的知识,还是不知道的知识? -已经知道的知识。 学习知识势必是指,你从老师那里得到了新知识,对吗? -对。 在你已经知道的知识中,告诉你另一个你所已经知道的知识,知识量会有所增加,是这样吗?还是这是不可能的。比如你知道牛和马的知识,我就告诉你一种关于牛的知识。于是你会称你得到了新知识。 -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这么说。 那么老师是在教你新知识? -没有。 当老师教你已经知道的知识,你并没有学到任何新的内容? -对 那么或许我们原来的假定就错了。老师并不在教已经知道的知识。 在所有知识中,知识无非包括人们知道的知识和不知道的知识这两种, 除此以外,你还能指出别的吗? -我不能. 老师既不在教已经知道的知识,也不在教不知道的知识。两种知识都没有在教。 所以老师并没有在教知识。 -对。但是这个推论实在是太难想象了。 (未完) ================================================= faq(二) http://www.bianlun.net/bianlun/bbs/cgi-bin/topic.cgi?forum=16&topic=2027&show=25 faq(二)@主站 http://sonb2.yculblog.com/post.13977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