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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年来第一次——中国终于有个明确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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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19: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师父在教我辩论的时候说:“比赛要赢就得大赢,必须让场面做到七三开,因为只有如此才能让评委做结果的“行为成本”比较高,这才能增加赢的概率,可是这并不代表裁判不会做比赛结果。”后来和学弟们在一起讨论比赛的时候,便把这个观念告诉他们,目的无非也是想说:“如果你没有办法让比赛的场面做到七三开,输掉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话虽如此,没错,但是当时我并没有告诉他们什么样的情形是五五开,什么样的情形才算七三开。以至于在随后的比赛,学弟们每每输掉比赛都在抱怨说:“哎呀,我已经把场面打到七三了,可还是输掉了耶。”包括现在辩论界的前辈们在评述每场比赛的时候,开场白都是:“恩,这场比赛整体而言是五五开的比赛,双方的论点是……..。”(引入正文)。可是有个问题不免让我心有不安,既然现在大家都在强调用“XX开”的标准去评定一场比赛,但事实上所谓的“七三开”应该是怎样的?标准是什么?


既然这个观念是我把它引入到大陆辩论圈中,那我势必将它解释清楚,以免让后辈们各行揣测却误入歧途。

比赛场上队伍表现的力度,通常来自论点和攻防两个方面,在这里我暂且给出通常情况下的判断标准:
“五五开”双方的论点各有道理,攻防则分两种情况:要么都伤中要害,要么都没有伤中要害,而在这种情况下,裁判要分出胜负必然得涉入心证。所以通常 “五五开”的比赛,要么就是极其精彩的比赛,要么就是极其无聊的比赛。


“六四开”就论点而言,持六的一方应该是:论点听上去,比对方略胜一筹。就攻防层面而言,虽然你有伤中对方要害,但是对方也有到你的罩门(虽不至于将罩门攻破,而这些攻击却又恰好伤到你方的论点)。那在这种情况下,难免让有心做比赛的评委“小题大做”


“七三开”的情况是,一是论点的比对方坚实,二是攻防要够犀利。所谓的“七三开”仍旧不是一面倒的比赛,对方还是能够作出攻击,只是这些攻击你方可以做出很好的回应以至于无法伤害到你方的论点。可单纯只是如此仍然不能算是“七三开”还必须注意的是,你方所作出的攻击是否有伤害到对方的要害。一般情形下,敌对双方同等级的话,辩手能把比赛打到“七三开”就已经接近完美了。


至于“八二开”,就纯粹一面倒的比赛,只不过优势一方杀伐之气仍重,并不能做到圆融如意、善善若水的境界。换个角度来说,同等级的敌对双方是不可能把比赛打到“八二开”的,除非是高年级的辩手欺侮初学者,才有办法达到这种境界。


“九一开”,表面的形式,就已经是上述圆融如意、善善若水了,也就是说,优势方风格已经跳脱霸道犀利、火辣刻薄的模式,进入了仿佛老师教导学生、循循善诱的高妙境地。然红尘众生多受妖邪迷惑,伪佛讲经、天花乱坠,然内容不值一笑,不识者错认为真佛降世,对其顶礼膜拜,实乃苍生之祸。


PS:纵然有提出标准,但是这并不代表在比赛场上可以直接套用,具体该如何划分双方优劣势还得视场上具体情形。例如优势方论点很糟糕,但是符合社会常人认知,对手又无法在逻辑上破解此论点,还是有可能将比赛的成数拉大。
发表于 2008-1-3 19: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听完评委洋洋洒洒近4分钟的点评,我始终没有听到评委您说判定胜负的标准是什么。请问评委,没有标准,您谁胜谁负的结果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其实很多比赛不是看场上表现啊,立论总结啊什么的,其他因素参杂了很多在里面,使得比赛不是那么的纯粹了。
发表于 2008-1-3 2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前我还以为是说馒头也有了国家标准
发表于 2008-1-3 21: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圆的,分量要足:)
发表于 2008-1-3 22: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成立个华语辩论胜负标准制定筹备办公室,楼主任主任~
发表于 2008-1-4 09: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的“XX开”,是看过比赛以后的直观感受;而有些人的“XX开”,是用来指引自己倒推比赛,长篇大论的奋斗目标。
 楼主| 发表于 2008-1-4 09: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天,我突然发现很多辩手都在用“几几开”来讨论比赛。。。。

可真正了解到辩论赛是零和游戏的辩手却没有几个,赛事评论者与辩手本身对于“场面分成”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以至于对所谓的场面“几几开”的标准也只是随口胡说八道而己。

动不动就扬言到“七三开的比赛都输掉了,我也没什么话好讲”

所以写这篇文章想让大家有个基本标准,同样也为各位在将来评判比赛时不至于“无法可遵”

更重要的是希望辩论圈培养输比赛先检讨自己的良好风气,不要动不动就将责任推给评委。

在评委或许已经有成见的情况下,如何提升自己把比赛场面打到“七三开”才是本文的主旨。
发表于 2008-1-4 1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输赢的最大好处是我赢了一百万金牙齿。
最大坏处是华语改版后一百万全没了!
发表于 2008-1-4 11: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馒头啊,这个标准确实骇世惊俗。
发表于 2008-1-4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没有明确的标准
但确实有一定的作用
发表于 2008-1-4 22: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其实我觉得衍文概括的这个标准挺好,在没有评分表的情况下,为感觉找个标杆还是很有价值的。当然如果能对每种情况给一两场比赛做例子就更清楚了。

个人以为的标杆大致如下:
7-3开 ≈  99西交(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  98西交(成败英雄论) < 01武大(英雄成败论) ≈ 8-2开 < 99西交(美是主观感受)
发表于 2008-1-4 22: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n 于 2008-1-3 20:45 发表
进来前我还以为是说馒头也有了国家标准


说实话,我也是……
 楼主| 发表于 2008-1-5 18: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有那场比赛打到“七三开”,更不用说“八二开”了!!!

PS:本人只看过历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与大陆部份高校的比赛
发表于 2008-1-5 23: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衍文 于 2008-1-5 18:05 发表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有那场比赛打到“七三开”,更不用说“八二开”了!!!

PS:本人只看过历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与大陆部份高校的比赛


汗…… ……

您的要求太高了……
发表于 2008-1-6 1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衍文 于 2008-1-5 18:05 发表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有那场比赛打到“七三开”,更不用说“八二开”了!!!

PS:本人只看过历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与大陆部份高校的比赛


99西交vs新南威尔士

你要人为这个都还属于46开,我就要跟楼上一样瀑布汗了……
发表于 2008-1-6 19: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6 17:27 发表


99西交vs新南威尔士

你要人为这个都还属于46开,我就要跟楼上一样瀑布汗了……


偷偷说一句:我还听有些评委说过这场比赛是5-5开,“判新南威尔士胜也求尝不可,她们的辩风很值得提倡”……
发表于 2008-1-7 09: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连续六楼的发言已为这个标准作了注脚。
发表于 2008-1-7 13: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辯論勝利的標準就是園的,而且要有分量
发表于 2008-1-8 13: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日子没上来看过了.....
发表于 2008-1-13 17: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衍文MM,你的这一贡献忒大了!

下回再做《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需要评价已故伟人、领袖时,你的这个标准可就大有用武之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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