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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告诉癌症患者“坏消息”;反方:不应该告诉癌症患者“坏消息”;我是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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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7 08: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23-5-3 20:30 编辑

正:应该告诉癌症患者“坏消息”;反:不应该告诉癌症患者“坏消息”;我是反方。
发表于 2023-5-4 08: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这个辩题,看似非常清晰,实际上关于什么是“坏消息”,估计双方得争执一下,尤其还是打了引号的坏消息......毕竟,在今天这个医疗技术条件下,“得癌症”一定是坏消息吗?未必。很多癌症可以被有效地控制、缓解,术后患者可以存活很长时间,甚至最终都未必是死于癌症。所以,坏消息恐怕不仅仅是确诊癌症,而且还得是晚期、并且现在没有什么较好的治疗手段。总之,我个人倾向于觉得,“癌症”不是“坏消息”,只有“暂时没有有效治疗手段、剩余时间不多了”才是坏消息。

我们界定了坏消息之后,那么反方的立论,就可以从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生理+心理+社会”医疗模式来切入。

所谓生理,即何种操作更有利于患者身体本身的恢复?对于这个阶段的患者,告诉他们这样的坏消息,并无助于他们讨论治疗方案、选择治疗方案,因为本身就没有啥有效的治疗方案。所以,告诉他们也无助于生理的恢复。

所谓心理,即何种操作更有利于患者的心理健康、更满足患者的内心合理需求?那么,这个阶段的患者,知道坏消息,固然有可能想着奋力一搏,去做一些一生想做、但未有机会的事情,最后安心离去。但实际上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这个阶段的患者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与之相对,更多的患者,知道坏消息以后会走向消沉、萎靡,心理健康会恶化。

而所谓社会,即何种操作更符合社会的伦理需求、有助于患者融入社会?这个在本讨论中不是问题。反方只是主张不向患者透露,但完全可以告诉患者近亲属呀。所以有关于患者的知情同意、有关于患者和患者家庭相关的社会伦理需求,在患者近亲属中是可以做出相应安排和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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